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一个非基督徒心中的上帝(略作修改重发)

有人问我:你是基督徒吗?
我说:不是。
再问:你不相信有上帝吗?
我说:相信。
又问:既然都已经相信有上帝了,那你为什么不加入基督教?
我说:我心中的上帝与你所理解的上帝不完全一样。
再问:上帝只有一个,怎么会理解不一样?
我说:即使是基督徒,他们每个人的修行也都不一样,那么对上帝的理解也不一定都完全一样,否则就个个都可以当牧师、主教,侃侃地说教了。人们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的事物的认识都常常会有不同,何况是对没有见过的上帝的认识呢?基督教不也分为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吗?想必他们对上帝的理解也不完全相同。

那么,上帝到底是什么?人们为什么要信上帝?基督教乃至其他宗教的意义何在?这是很多人的疑惑,即便是资深宗教人士,也未能真正说清楚,往往只能是搬弄教条来敷衍。
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及社会实践的验证,人们越来越认同自然科学所阐述的科学理论,于是对于宗教里面的那些与科学和现实不相符的内容,人们就产生了质疑,不再相信,尤其是在意大利的思想家、自然科学家、哲学家、文学家乔尔丹诺·布鲁诺被基督教会烧死在罗马广场后,基督教更是一度遭到人们的冷落。尽管如此,却仍然有很多自然科学家信奉基督教、成为基督教徒,全世界最杰出的三百位科学家中,有242位是基督徒,包括牛顿、爱迪生、伏特、安培、欧姆、居里夫人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然而亚当和夏娃吃了后,却并没有死,那么神为什么要欺骗亚当和夏娃呢?而且,他们不仅没死,反倒是有了羞耻感,有了怀孕从而能够繁衍后代,以致有了现在的人类。如果当初亚当和夏娃遵从了神所说的话,就不会有现在的人类了。那么神当初到底是怎么考虑、安排的呢?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神的原意进行。我们到底是该感谢上帝,还是该感谢亚当和夏娃的“过错”?
圣经中还有不少说不通的地方。例如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两根肋骨造出夏娃来,这在生物学、医学上是肯定说不通的。那么,那些科学家、文化名人难道没看出这些问题来吗?难道他们是虚情假意地加入基督教的?我想肯定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他们是很虔诚的。那么他们究竟是怎样去看待这些问题的呢?
当我反复读着圣经中的相关内容,我突然醒悟过来:那蛇,不就是隐喻着男人的阳具吗?所谓禁果,不就是指男女的性行为吗?像这样的隐喻还有很多。那么圣经为什么要以隐喻的方式来写,而不明着说呢?在我看来,圣经其实就是一部大的寓言故事。人类所有的寓言故事,都是以隐喻的方式讲述人间的为人处世之道的,圣经也不例外,而圣经之所以如此备受推崇乃至成为宗教的教义,主要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较为全面,几乎涵盖了早期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其中的道理能够被较多的人认同、接受,从而成为一种约定成俗的行为道德规范。
这样看来,那些信奉基督教的科学家、文化名人,他们之所以信奉基督教,主要是认可基督教中蕴藏的那些为人处世的道理,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因此,信奉基督教,其实是表明自己会遵循这样一种行为道德规范,这是一种承诺。
当然,这种承诺不是仅凭口说就行了,还要通过一系列的行动来体现。最基本的就是参加教会的活动。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都做不到,又怎么证明你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呢?此外还有就是说经。说经是指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事情,如果圣经中对这样的事情有指引,那么你不仅要能按照圣经中说的那样做,还要能够将经文内容说出来。只有经常认真地进行了诵经,才能记住这些内容,并在适当的时候说出来。只有说出来,才证明你是真的按照圣经的指引去做的,而不是偶然巧合。所以,做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一个信徒不能按照圣经的教义去为人处世,那么他的信誉就会受到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就难以得到更好的发展。对于不太了解的人,如果他声称自己是基督徒,并且言谈举止符合基督徒的模式,那么他就比较容易被其他的基督徒所接纳、信任。在基督教较普及的情况下,这尤为重要。
这种以信教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承诺、约束自己的行为的做法,就是契约社会形成的基础。
人类社会早期由于法律很不合理,尤其是没有建立完善的民主制度,人们对法律并不认同,它只是统治者维持其统治的工具,并不是人们自愿接受的契约。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潜意识中又感觉到需要有一种契约形式来表明人的承诺、约束人的行为,于是就只有通过信教的方式来达到这样的效果,正好基督教又是贴近生活、融于生活的。尽管基督教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它的恶比制度、法律的恶还是小得多,并且它不是强迫性的,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至少人们还有得选择。甚至它也是对抗国家制度、法律的一种方式。
所以,利用基督教来形成一个契约社会,这才是基督教的最根本意义所在。当然,这种契约形式与标准的契约形式还是有根本的不同,它只能算是一种准契约形式。
美国总统上任时要手按圣经进行宣誓也就是这个道理。美国建国的时候,法律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只是有了一个宪法,并且人们也考虑到宪法可能会有不完善的地方,而基督教已经很普及、深入人心,因此要求总统在遵守宪法的同时还要遵守圣经。
不仅是这样,基督教也对国家君主产生了影响,以至于英国能够实现和平的民主转型。
中国由于没有这样一种较为普及的、能够起到契约作用的宗教,同时法律又不具有公平正义性,人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以至于不少人做事没有底线,无恶不作。
圣经当然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当年布鲁诺就是因为宣传哥白尼的日心说与圣经的内容相抵触而被教会烧死。尽管日心说现在看来也不是正确的,但它比圣经上的说法还是要错得少些。当今的罗马教廷及近、现代的科学家、文化名人们并不是不知道圣经的那些不合理之处,只是心照不宣而已,他们觉得可以不去理会它,他们更看重的是圣经的这种契约效应。事实上,圣经上的那些关于自然现象方面的说法并没有束缚现代科学家们的思想。
后来罗马教廷对烧死布鲁诺的事公开承认了错误。20003月12日教皇保罗二世还公开为天主教廷过去两千年来犯下的罪过认错,乞求宽恕。其罪过包括十字军东征和中世纪宗教法庭时期天主教徒所用的“不合福音的”方法,以及在非洲和美洲侵犯了土著民族的人权,藐视土著的文化和宗教传统,等。
教会犯的那些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基督教本身的问题造成的,但是谁也不好去说,更不能去修改圣经,只能是心照不宣。这是基督教永远的尴尬。
圣经也不过是世间的人写出来的罢了,如果圣经是上帝写的,他为什么不写个中文版呢?还要让人们去翻译过来呢?难道上帝有民族歧视?
随着社会制度、法律、道德规范的发展完善,基督教在契约形式方面的作用也许会被淡化,但它的宗教活动在熏陶人们的情操方面的作用可能还是无法取代的。

那么,上帝到底是什么?如何解释?
按照圣经的说法,上帝是万能的,天地万物都是上帝造的,一切都是按照他的旨意进行的。而根据本文前面的分析,看来又并非如此。
有一个经典悖论让基督教人士很头痛:上帝能否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的石头?
如果回答说能造出,那么上帝举不起这块石头,说明上帝不是万能的。如果回答说造不出,那么也说明上帝不是万能的。基督教人士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也并不难,可以这样回答:你又想让上帝制造一块大石头,又想让上帝举不起,这都是你的想法,你凭什么要求上帝?上帝能干什么、想干什么他自己知道。
这个回答从基督教范畴来看不算很完美,但可以避免那种哑口无言的尴尬。
还有一些关于上帝的质疑,例如:既然上帝是万能的,他为什么要让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呢?他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了吗?还有:圣经说上帝创造了世界,那撒旦是上帝创造的吗?他为什么要创造撒旦来折腾人们?他直接把每一个人都创造得很完美让他们都上天堂不就得了?这些都没法用常理解释的,只不过是一种隐喻。
其实,上帝根本就没有意识能动性,无法干预人世间的一切。上帝是客观规律,一切自然现象都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圣经中说“上帝就是真理”、“上帝就是途径”,就是这个意思。
我在《世界的基本问题》中指出了,世界是由存在构成的,存在有三种:物质存在,道理存在,意识存在。道理存在也就是客观规律,叫道、理都可以。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天道的说法。古人首先是认为上天主宰一切,上天就相当于基督教的上帝。但后来又有了道的说法,老子说它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意思就是说:“道”是在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之前就有了的,它不依赖别的东西而独自存在着,它本身不会改变,时时刻刻都在自然界中发挥着作用,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根据它来形成的。这与对上帝的描述很接近了。再后来就又有了天道的说法。其实它们都是同一个东西。
客观规律它本身不能发挥作用,只是所有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按照它来产生。谁也没有听到过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其实就蕴含在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之中。
如果世界上没有动物,那么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就是纯自然的,也是既定的,哪怕是一片树叶落地的位置都是早就决定了的。有了动物之后,情况就有所改变了。动物是具有意识能动性的,最低级的意识能动性就是选择性,一条小虫是向前、向后、向左、向右爬行,这由它自己决定。当然,在有外界影响、它又无力抵抗的情况下,它可能会被迫向某个方向爬行。
人也是一样,只不过人的意识能动性比小虫要大得多。对于一个远离人群的人,他想要怎样做,那完全由他自己选择,他爱怎样就怎样。他能做成,那就说明他这事既符合了天道又具备了客观条件。做不成,那他就自己去反省吧。人的愿望不是都能实现的,既想要上帝造一块大石头,又想让上帝搬不动,那是不可能的。
而对于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他的行为就更不能完全由着他的性子来,他还应该考虑对别人的影响。如果他不考虑对别人的影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别人也会来损害他的利益,这样相互侵害对谁都没有好处。也许你凭借你的优势条件可以取得一时的胜利,但却难保长久,就算你一世称雄,那么你的子孙后代呢?即便你把世界上所有人都消灭了,只剩下你一家人,你的子孙后代之间也会相互侵害,这是你所期望的吗?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共同合作,能使你获得比你个人能力所能获得的更大的利益,这又何乐而不为呢?其实我们都是上帝的子孙。
所以,一个具有智慧的人,在做事的时候,在符合客观规律即天道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选择,而应该以人人平等的态度,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遵循人道主义原则。人道主义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两个原则:1、自我中心原则;2、人人平等原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之相应的就是:1、人不为己,天诛地灭;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惜中国传统文化没有把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升华。
我们把人道主义简称为人道,那么就可以这样说:人做事,既要符合天道,也要符合人道。这应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最高深的含义。而“人道”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义”,“道义”的“道”和“义”则分别是指“天道”和“人道”。如果我们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经地义”的“地”理解为人的社会,那么也是与之相吻合了。实际上,作为自然物质存在的“地”是谈不上“义”的,只有人的社会才谈得上“义”。“经”在这里当然就是指客观规律。
所谓“上帝保佑”,其实上帝不能保佑任何人,否则人间怎么会有那么多悲剧,难道上帝是没有怜悯之心的?人们的祈祷其实只能寄希望于所祈祷的对象他所做的事是符合道义的以及他所处的环境的各种条件都有利于他所做的事。如果他做的事不符合道义,那么他就失道了,用中国俗话说就是违背了天意。如果他做的事客观条件不具备,那么是他的判断能力不够(通常人们则会说是他运气不好)。所以,一个人要做成一件事,一是这事要符合道义,二是要满足客观条件,不满足条件就要等待或想办法去使条件满足。这些都有赖于他的认识、判断和行事能力。所以,佛教说“求人不如求己”( 见宋代张端义《贵耳集》),在这一点上佛教倒是悟出了真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事在人为”也是这个道理。也许基督教中也有类似的教义,恕我读经不精。
当然,对于那种关乎人间大义的事情,有些人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利益而为之,不论成败,都是值得敬佩的。
道是属于自然科学,义是属于人文科学。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前人的思想精华,由于其表述得不够详尽(或者其本身认识得还不够透彻),后人又没有真正理解、悟到,以至于被歪曲了,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统治者的刻意歪曲和去精华、扬糟粕,更是使中国传统文化遭遇浩劫。
前面说到“求人”的问题这里再展开来说一下。“不求人”并不是指不与他人合作。“求”是指在他人本来不愿意的情况通过损害自己尊严、利益让他人来帮你。正常地获得别人的帮助的方式,应该是在他人明白道义的情况下把真实情况告诉他,让他自己做出决定。如果他对这个事情中蕴含的道义没有领会到,那么就给他作出解释。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人们大多都比较明白基本的道义,所以能够主动地去帮助别人,而中国人奉行的则是“求人办事”。
中国的道教是以道为基础的,它本来应该更能得到发展,但是由于它的表达有点玄,不够贴近人们的生活,尤其是后来搞的一些法术有点走火入魔,更加偏离了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不符合客观规律,以至于没能普及、兴旺。基督教以寓言故事的形式和通俗的语言表达,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容上去阐述其教义,就容易被人们接受,甚至可以对小孩进行教化,这也是其得以普及、兴旺的原因之一。
道的内容很多,凡事皆有其道。具体的道究竟是怎样的,它是靠实践来验证的。对于一些无法实践的事情,可以通过相关的道来进行推理而获得初步的判定。道是永恒不变的。
义究竟是怎样的?义不是由实践来验证的,对它的判定,取决于大多数人的意愿。如果大多数人都认同,那么就符合了义,否则就是不义。比如,大多数人认为应该这样做,那么这样做就是符合义的,不管后来的效果怎样,在当时这样做就是符合义的。如果后来经过实践大多数人又认为这样做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应该这样做了,那么再这样做就是不义了。也就是说,义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是可变的,关键就在于大多数人的认同。这也就是民主的重要性。当然,在专制统治时期,不可能有民主的活动来判定义,那么它是通过人们长期的流传、默认来达成的。
按照现代宪政理论,即使是大多数人认同的做法,也不能侵犯个人的正当权利。但是这也同样是要在大多数人都认同这一观点的基础上才能奉行。无论如何,只有民主的做法才是符合义的,而民主的发展完善则是需要实践的。

所以,上帝,其实就是天道和人道,也简称为道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真理。圣经里面其实也写得很清楚:上帝就是道路、真理。
中国的基督教徒们(包括海外华人基督教徒)往往过于强调神的存在及其作用,而西方的基督教徒们只是借神的名义来宣扬一种契约精神。实际上圣经上已经说得很明白,如“追求你的名”、“以你的名”等。当他人质疑神的存在的时候,西方基督教徒并不极力辩解,而只是要你去体会,并且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这本身也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对于否定神的存在及其作用的人,西方的基督教徒们只是祈求上帝饶恕他们。而中国的基督教徒们却往往是极力辩解,有一种强加于人的架势,甚至对否定神的存在及其作用的人报以恶狠狠的诅咒,结果反而令人反感。这是因为他们没能领会基督教的精神,基督教的精神就是要人们和睦相处。

这就是我,一个非基督徒心中的上帝。我想,上帝应该不会惩罚我的,因为我这样做,会让他的子民生活得更幸福。

阿门。

重建哲学——颠覆所有的哲学派系

重建哲学——颠覆所有的哲学派系
徐琳

概述

本文认为世界由物质、道理、意识、空间、时间五大存在构成,称之为五元存在论,论述了它们各自的特性及相互关系。文章认为只有这样的世界观才能够解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


一、重建哲学的理由
颠覆哲学的原因之一:哲学应该大众化
一般人对哲学问题都没什么兴趣,一方面是因为世界上的哲学流派太多,各有各的一套理论,莫衷一是。另一方面是因为哲学家们大都没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达。之所以没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又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哲学家故意把哲学搞得晦涩难懂很以显得它深奥、显得自己很专业,二是有些问题他们自己也没真正搞清楚、没法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另外还有时代语言不同的原因和翻译的原因,等等。
事实上哲学就是研究与人们生活相关的问题的,用于指导人们的实践的,如果不用通俗的语言表达让更多的人明白,就毫无意义。可以说,不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达的哲学都是伪哲学。哲学来源于生活,也必须能够回归于生活。所以我认为哲学必须大众化。
当然,我并不是说我写的哲学文章就足够大众化了,这也是我需要努力的方向。
颠覆哲学的原因之二:哲学必然会统一
我认为哲学必然是会统一的。如果哲学可以不统一,那么人人都可以瞎编一套理论,个个自称哲学家,那就好玩了,于是哲学就变成了人们的喃喃自语。当然有些哲学派系可能会得到一些人的认同,但这与两个人睡觉时打呼噜的共鸣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你要说别人的不是哲学,或者说别人的哲学讲不通,那就总得讲出个道理来,讲出个为什么。所以,哲学是要讲道理的,道理是大家都认同的,这就是哲学必然统一的原因之一。
那么,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两个或多个哲学派系它们自身都是可以自圆其说的,自成一派。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那些不同的哲学派系谈论的是不同的问题,这种情况,就应该把他们合并起来成为一个总的哲学体系。二是,如果它们谈论的是同一个问题,那么就只能通过实验来验证。实验的结果只可能有一个,这就是哲学必然统一的原因之二。当然,有些事情是无法直接进行验证的,但可以通过一些侧面的方式进行验证。
当然,我说的哲学要统一,第一不是强制统一,而是大家经过自由的思考、研究达成一致。就像我这篇文章一样,并不是我说要颠覆所有的哲学派系就把它颠覆了,而是大家都觉得应该颠覆了才能颠覆。我只是认识到了这种趋势的必然性。第二,哲学的统一不可能是完完全全的达到统一,人类生生不息,不断发现新的问题,对于新的问题的认识刚开始时必然会有不同的看法,然后经过一个过程后才逐步达成一致,然后又有新的问题出现,如此循环往复。所以,我说的统一,一是指在基本问题上的统一,二是指它是一种极限式的趋势,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统一的范围会越来越大。
本文所说的颠覆所有的哲学派系,并不是把它们的东西全部都否定、扔掉,而是否定、抛弃其一些主要的、关键的观点,它们有些东西还是正确的,前人的所有研究都是有价值的,最起码也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让人们对比、思考。当然,我就不去具体分析它们哪些正确、哪些错误了,包括我所采用的他们的正确的观点,也不一定会说明来源。
颠覆哲学的原因之三:搞清楚哲学的基本问题
要学习、研究哲学,首先当然是要搞清楚哲学的基本问题。但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多哲学家都没搞清楚,那些具体的说法我就不说了。我认为,哲学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哲学的作用是什么?或者说为什么要研究哲学?如果这个问题都没搞清楚,那还研究哲学干嘛呢?没搞清楚这个问题,对哲学的研究也必然会走偏。
我认为哲学最基本的问题的答案就是:研究哲学是为了使人们生活得更幸福。如果它不能使人们生活得更幸福,那么就没必要去研究它。有些哲学家正是因为没能搞清楚这个问题,结果变疯了、自杀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的研究对我们就没有一点价值,他们能提出一些问题对我们也是有意义的。
有人会说,你这成了功利主义了,哲学不应该是功利的。我只能笑笑说:别傻了孩子,那些鼓吹不要功利化的家伙们捞得正欢呢,他们往往捞得的功利比别人更加多得多。其实追求功利并没有错,问题在于怎么去追求。
哲学这个最基本问题的答案同时也是我们所做的所有事情的最根本的答案。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如果不能使我们过得更幸福,那么就都是没有意义的、不必要去做的。但是,每一件具体的事情,在这个最根本的作用之上,还有它具体的作用,那就是各门学科的作用了。
颠覆哲学的原因之四:搞清楚哲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那么,哲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与其他各门学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关于这个问题也有各种说法。我认为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哲学就是其他各门学科的集大成者,它把其他各门学科中的论点、方法归纳起来,研究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总结出一般性的、通用的观点、方法,反过来为各门学科的研究提供指导性作用,此外还可以对其他学科的观点起到一种理论上的验证作用,例如初步判定伪科学。
颠覆哲学的原因之五:关于世界的基本问题
这个问题是所有哲学派系最重要的分歧所在。上面几个问题对人们的影响其实并不是很大,例如关于哲学的最基本的问题,虽然有的人嘴上不认为哲学最基本的问题是哲学的作用是什么,但他潜意识里还是为了使生活过得更幸福而研究哲学。
因此,对这个问题的错误认识,是导致整个哲学体系混乱的主要原因。本文就是要重点论述这个问题。

,世界的基本问题
正如前面所说,世界上的哲学流派众多,但主要是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派别。其实它们都是一元论哲学。
不得不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近、现代对人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那些与之相悖的哲学派系都并没能真正驳倒它,这是因为那些哲学派系本身也都存在一些错误的东西。西方还有大学在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课程,对其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将主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对比来进行论述。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首先要了解这个世界,才能更好地去做我们想要做的事。因此,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就是关于这个世界的最基本的问题。换一种说法就是:这个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如果连世界的基本构成这个问题都没搞清楚,又怎么去更好地认识世界、研究世界乃至改造世界呢?以往人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都是片面的、支离破碎的或者低层次的,现在我们要站在哲学的高度,也就是所有学科之上来看待这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同时又认为物质就是存在。既然他在这里提到了意识,那么,意识到底是什么?它在哲学中或者说在世界中是怎样一个定位?我们在谈论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时候,首先要搞清楚他们的定位。例如我们要探讨两个城市之间的关系,首先要知道这两个城市各自在什么地方,属于什么规模等级、什么性质的城市,然后才能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没搞清楚意识的定位,又何谈它与物质的关系?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这个次一层级的问题当做了最基本的问题,仅仅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思维上的混乱。当然,实际上所有的哲学派系都没搞清楚这个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规律,它到底在哲学上、在世界上是个怎样的定位?所有的哲学派系也都没有给它一个定位。
其实意识、规律都是一种存在。不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其他什么哲学都没有把规律和意识看做是存在。如果规律和意识都不是存在,那它们是什么?是不存在?既然不存在,我们为什么能提到它们并去认识它们、研究它们?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常把规律叫做客观规律,然而只有存在才谈得上是客观的,如果规律不是存在,又何来客观之说呢?唯心主义学派实际上也没有明确地把意识当作一种存在,因为存在这个词已经被一些哲学家当成了物质的同义词如果把意识当作一种存在,似乎就又回到了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包括其他的一些哲学)最根本的错误就是把物质与存在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了,认为存在就是物质,物质就是存在,而没有把意识和规律看做是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谈论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至于物质与规律的关系就根本谈都没谈。规律这个东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就象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经常提到真理,那么真理是什么呢?它的家在哪里?你连真理在哲学中的定位都没有给一个,又谈何尊重真理?
道理和意识这两个东西既然被我们发现了、提到了,那么就应该在哲学上给它们一个定位,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给它们一个名份,就象每当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元素,都要在元素周期表中找到它们的位置一样。这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我们都只有先搞清楚它的定位,才可能去研究、谈论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事实上,我们能够提到的任何东西都是存在,问题只是在于它们是属于哪一种存在。存在并不就是物质。物质是一种存在,规律、意识也都是存在。我们说“存在这样一个规律”、“存在这样一种意识”,言下之意规律和意识就都是存在着的。它既然存在着,怎么能说它不是存在呢?
其实,物质只是事物存在的一种形式,同样,道理和意识也都是事物存在的一种形式,分别叫做道理存在和意识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它总有一个归类,事物的归类是由很多层级的,但最终是分为道理、物质、意识这三大类,再往上的话,那就是存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存在。不存在的,我们连提都不会提到,一旦提到了,那它至少就已经是一种意识存在了。
这里所说的道理,是指事物的结构、特性、相互关系、运动规律等。
如果我们不把道理和意识当做存在,那么很多东西在哲学中就都没有一个定位了,都找不到家了,没有名份了。例如谬论,它到底是什么?其实谬论就是意识中的一种,也是一种意识存在,这个我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我们知道,万事万物(指物质)都有生有灭,即,一个具体的物质,它有存在的时候和不存在的时候。那么,一个具体的物质从不存在到存在,它是根据什么而来的呢?比如某种化学元素,本来在客观物质世界里并不存在,但人们却可以通过研究其他化学元素的规律编制出元素周期表,进而推断出这种化学元素的结构,为之命名,然后运用某种方法把它制造出来。可以说,当这种化学元素还没有以物质形式存在于世界的时候,它的结构乃至特性早就已经存在了——不论人们是否认识到那么在这种化学元素被制造出来之前,它算是什么?其实它这时候就是以道理的形式存在着。也就是说,道理是先于物质而存在的。一个事物,在没有物质存在的时候,它只是以道理的形式存在着的,一旦出现了它的物质,那么它就又以物质存在的形式存在了,而当它被人们认识到了,那么它就又有了意识存在这样一种存在形式。
所以说,物质、道理、意识是事物的三种存在形式,它们在哲学地位上是同一个层次等级的概念。此外,还有空间、时间也是世界的基本存在,它们也是无法归入上述三种存在中的。因此,世界应该是由物质、道理、意识、空间和时间这五大存在构成的。其中,物质是依赖道理而存在的,而意识则是依赖物质而存在的。道理、空间和时间这者都不依赖任何东西而永恒固然地存在着。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存在的定义是:存在就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东西。通俗地说就是,不论人是否意识到,它都在那里。按照这样的定义,那么物质、道理、意识、空间、时间都符合该定义,理所当然地也应该把它们当成存在来看待其它几个相对来说好理解一点,说意识也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这似乎有点令人费解:没有人,哪来的意识呢?那么意识怎么不是要依赖人而存在的呢?这里我们要搞清楚:依赖人而存在与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意识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它的意思就是:1的意识是不依赖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即使没有意识到有某种意识,这种意识也是在的大脑中存在着的;2、一个人可能连自己大脑中存在的某些意识都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我们说的“潜意识”。人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头脑中存在的潜意识,不等于它不存在。潜意识一样可以支配人的行为,人的梦游行为就是由潜意识支配的行为。
只有承认上述这几种东西都是不同的存在,并且是同一层次等级的概念,我们才能够建立这个世界的一个最基本的架构,才能进一步去论述它们之间的关系。正如中国佛教中的一首诗所说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假如意识、道理不是存在,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认识它们、谈到它们,更不可能谈到它们与物质的关系。
此外还有空间、时间这两样东西,也分别都是一种存在,它们与物质、道理、意识这三种存在的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是,物质、道理、意识可以是同一个事物的三种不同存在形式,而空间和时间不是事物的存在形式,它就是它自己,它就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有物质、道理、意识这三种存在形式,有的只有其中的一种,例如谬误,它就只有意识存在这一种形式。
所以,世界的基本问题,就是世界是由哪些东西构成的,其答案就是:世界是由存在构成的,存在分为物质、道理、意识、空间和时间这五大类别这就是我提出的五元存在论弄清楚了这个问题,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就可以得到圆满的解释

、物质存在
物质之间可以直接发生作用,通过作用发生变化。正是物质的存在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这个世界多姿多彩、生动活泼。物质就象是这个世界的演员,一切都由它在表现着,空间是它的舞台,道理是它的编剧、导演,意识是它的观众,时间就是它的剧情发展。
当然,并不是任何具体物质之间都一定发生相互作用,但是绝对没有不与其它物质发生作用的物质,除非它与其他物质相距甚远。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作用,而往往是多种物质综合发生作用。在多种物质综合发生作用的过程里面,又往往是有一个或少数几个是扮演主角的,它们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它们的变化就表现出这样一个作用过程。作为配角的那些物质则不发生变化或变化很细微。
物质存在是可以改变的。一种物质变为另一种或几种物质,也就是构成这个物质单元选择了另外的道理存在(即结构)。这里所说的物质的单元体有多个层次,包括分子团、分子、原子、质子,高层次的单元体由低层次的单元体构成,构成的依据就是道理存在。
物质存在受到空间的限制,一个物质在一个时刻只存在于空间的一个位置,空间的一个位置在一个时刻也只能有一个物质存在。具体的物质存在是有时间范围的。

、道理存在
中国春秋时期的思想家老子早就提出了“道”的存在,说它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意思就是说“道”是在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之前就有了的,它不依赖别的东西而独自存在着,它本身不会改变,时时刻刻都在自然界中发挥着作用,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根据它来形成的。这对道理存在这个概念已经是很全面、准确的阐述了。庄子和韩非也在老子的思想基础上对道进行了发挥论述;中国南宋时期的哲学家朱熹提出过“理”的存在,认为“理在事先”。这些前人的概念的含义都是与道理存在概念的含义接近的。虽然其中有些人的认识不够深刻、全面、准确,也存在一些错误,但毕竟也初步认识到了有这样一种存在。当然,还有一些前人把“道”和“理”赋予了其他的含义。可惜的是,中国的先人们及其继承者们都没有进一步建立关于世界的基本构成的完整的思想体系西方各哲学派系也都没有把道理当做存在来对待。然而,道理存在本身的特性就是,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它,它都始终在那里,并无时不刻地发挥着作用。事实上人们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为什么一个建筑物、一个产品可以先设计然后再施工、制造出来?所谓设计就是摸索、选择其道理存在,把它变成意识存在,设计成果就是一种意识存在。如果设计不合理,即在道理存在中没有这样一个东西,那么它就只能是一种意识存在,没法施工、没法制造出来,或者施工、制造出来的东西不是原来想要的东西。例如后面我将提到的旋转阶梯。
道理存在是物质存在的依据,没有某种道理存在就必然没有这种物质存在,但有某种道理存在不一定有相应的物质存在。
道理存在也可以说就是事物之间的关系,包括结构关系和作用关系。低层次的事物个体按照一定的数量、相对空间位置组合而形成更高层次的事物,这就是结构关系。物质之间相互影响、发生变化的关系就是作用关系。结构关系是静态的,作用关系则是动态的,表现为规律
    道理存在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通过物质存在反映出来而被人们认识。道理存在不受空间限制,它无所不在。空间中的任意一点都包含了全部所有的道理存在。任何一个道理存在,它在空间中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样的。道理存在也不受时间限制,它永远都存在着。
道理存在本身是不可改变的,人们只能顺应它,而不能违背它,否则就办不成事。道理存在发挥作用是需要客观物质条件的,那么人们就可以通过改变客观物质条件从而使某些道理存在发挥作用,或使某些道理存在不发挥作用。例如,“在一个大气压下,一锅水的温度达到100沸腾了”,这是一个道理,人们无法改变这个道理,但可以通过加大其气压使100的水不沸腾。
黑格尔说:“凡是合理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他说的“现实的”就是存在的意思。黑格尔这两句话只说对了一半,有一半是错误的。合理的东西不一定是现实的,就像从元素周期表中推断出来的某种元素,它是合理的,但它不一定在自然界有实物。
“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黑格尔这句话说对了。可是大家也许会这样问:“难道社会上存在的那些不良现象也是合理的吗?”
这里我们需要对“合理”的“理”有正确的认识,其实这里的“理”是指自然规律。
其实,任何现象都是必然有其道理存在并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下才发生的,即符合自然规律的。任何现象的道理都可以用这样的句式来表达:“只要具备……条件就会发生……”。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它既然能够发生,就必然有其道理和物质基础,它也是“只要具备……条件就会发生……”的,所以,它是符合自然规律的。
但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并不等于是符合人们的意愿的。正如天上掉下一颗陨石下来砸了人,这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但却是不符合人的意愿的。
陨石它是按照自然规律而产生的,它在宇宙中的运动轨迹包括它落地时的位置、角度、速度等等都是符合物理定理的,一个人当时正好处在那个位置,因此他被陨石砸中是符合道理的;但是这件事是不符合人的意愿的。对于不符合我们意愿的东西,我们可以消除其发生所依赖的物质条件,从而使之不发生。假如我们事先发现了这颗陨石,测算出其运动参数,知道它会落到有人区,就可以发射导弹在高空把它毁,或让人们撤离到安全地带。
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但同样也是不符合人的意愿的。人都是自私的,有些人自私心特别严重,为了获取利益不择手段,完全不顾他人的利益。如果社会现实情况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可以获得利益,那么那些自私严重的人就往往会那样去做,这就是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其道理所在。要铲除不良现象,就得消除那些导致不良现象发生的条件,比如更换或改良社会制度。
我们常说某件事是可能的,意思就是说它是有其道理存在的,只不过其发生所需的物质基础是否具备我们还不能完全确定。说某件事是不可能的,它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说在道理世界根本就没有它的存在(俗话说的是“没道理”),显然,它也就不可能成为现实;另一种情况就是说,它可能是有道理的,但当前的物质条件不具备,所以暂时不能成为现实。
人生存在世界上,凡事必须符合道理,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人认识的道理越多越好。道理存在本身不存在对人有利与否的问题,只有物质世界的客观事实才存在对人有利与否的问题。例如,“人被毒蛇咬到会死”,并不是这个道理对人不利,而是当你遇到一条毒蛇的时候那条毒蛇对你不利。你认识到了“人被毒蛇咬到会死”这个道理,那么就会去想办法避免被毒蛇咬到。所以,人要想使客观物质世界对自己有利,就要根据道理存在,将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事情的物质条件改变,使之不发生,而将那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提供满足,使之实现。
道理具有逻辑性。人们最初认识道理是从物质来认识的,但后来掌握了一定量的道理后,就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认识新的道理。

、意识存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人的大脑对物质的反映。那么,谬误是不是一种意识?当然应该是,可谬误是没有物质存在的,那它又是怎样反映到人的大脑中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些问题上给不出圆满的答案。
意识其实就是人的大脑思维活动,它也是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一些其他的动物也有意识,这里咱们就暂且不去讨论它,只谈论人的意识。)
意识存在并不是世界必有的。假如从来都没有人(及其他动物),那么世界上也就没有意识存在。意识存在一个人的头脑中是有时间范围的,但此人头脑中的意识存在可以扩散到他人头脑中并通过不断的扩散而得以长久延续,同时也可以化为物质化的东西而成为永恒,那些书、画、雕塑都是意识的物质化产物。意识存在不是弥漫于整个世界的,但可以随着其载体(人或意识的物质化产物)的移动而移动。一个意识可以同时存在于空间的数个地方,空间中的一个地方也可以同时存在数个意识。意识存在可以自然消失,即通常说的“忘记了”。
意识产生的最初源泉是物质,最早时它是对物质的反映但后来,意识的内容就不仅仅是对物质的反映,因为人的大脑可以对意识进行加工,从而产生新的意识新的意识的内容可能世界上没有这种物质,但可能有这种道理,也就是说,新产生的意识可能是符合道理存在的,例如设计作品、方案等,还有我们所说的真理。新产生的意识也可能是没有这种道理存在的,那就是一种谬误。
我们常常说某个东西是荒谬的、不存在的,其实就是说它是没有道理存在。但它既然被人们提到了,那它就是一种意识存在。
谬误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人的大脑把从其他事物上获得的事物概念单元在大脑中进行重新组合而得来的,这种组合只能在大脑中实现,不能在物质上实现。宇宙学家罗杰•彭罗斯画的非欧几何图形“回转阶梯”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见下图。
 


                                                        
    




画图者的意思是,图中所有的角都是直角,包括所有梯级的角及各段梯级之间的夹角;四段阶梯首尾相连形成回转,顺着一个方向每一级都是向上的,但是转了一个圈后却又回到原地。由于立体物体上的直角斜着投影到平面图上后就不呈直角,跟该图中情况基本一样,于是该图中的非直角很容易让人联想成是直角,于是这个回转阶梯就让人感觉到是在不断地循环上台阶。然而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做出如画图者想象的那样一个立体实物出来。如果在做实物的时候把图形中的所有角都做成直角,那么四段直角梯级是不可能象这样搭接组合起来的,然而在人们的意识中却可以强行将它们那样去搭接组合起来,从而产生谬误。这就是意识加工的特点。
谬误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在了解事物的时候搜集、掌握的情况不全面、真实。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几个农民在山上开荒造田时挖出一个骷髅头,它在地上不停地晃动,农民们以为是鬼,吓得转身就跑。其中有一个愣头小伙子跑了十多米停下来,回过头来观察了一会儿,见没有其他异常现象,就慢慢折回来,举起锄头一下将骷髅头砸烂,原来里面有一只赖蛤蟆,是它在一蹦一蹦地弄得骷髅头晃动。大家这才定下神来。人在没有充分掌握实情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些超出现实的想象。
还有“永动机”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它们也是既没有物质存在,也没有道理存在,只能作为意识而存在。基督教说:“上帝在你心中”,佛教也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宗教所讲的那些东西,不能说它是不存在,只能说它是非物质存在,是意识存在。意识存在不直接对他人产生影响,只对有这种意识存在的人本身产生影响。意识存在可以传递给他人,成为他人的意识,然后支配其行为。宗教应该是让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去信仰、遵从,而不应该采取强迫的方式让人信仰、服从。自愿的才是牢靠的,强迫的是不牢靠的。现代科技已经使绝大多数的人们认识到宗教中的一些东西是没道理的,但还是有不少人信仰、遵从宗教,那是因为它里面还有很多有道理的东西,人们把那些没道理的东西看做是一种包装,而那些有道理的东西才是实实在在的内容。(请看本人后来写的《一个非基督徒心中的上帝》)
    此外还有梦,它是人的大脑在人没有感觉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意识活动,它经常产生一些离奇古怪、物质世界中不存在的东西(当然有时也产生一些与道理存在或物质存在相符的东西),那是人的部分脑细胞在把已摄入大脑的事物单元进行重新组合。其实人在没有睡觉的正常情况下也会有自己感觉不到的潜在思维活动,这也就是 “潜意识”大脑潜在地把一些事物单元进行组合联系,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思维结果就被感觉到了,突然产生的灵感就是这么一回事。
    意识存在除了对其载体(该人的大脑)直接产生影响,不直接对其他物质产生影响,但它通过其载体(该人的大脑)支配该人的行为而对其他物质产生影响,这就是意识的能动性。人可以改变世界,也就是在道理存在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情况并为它提供物质基础从而使这个道理存在得以实现。如果人做的事情是不符合道理的,那么再怎么努力也实现不了。
    物质存在和道理存在具有唯一性,即,对一个具体事物而言,其物质存在和道理存在的形式、内容只有一个。但是意识存在则可能是多样性的,对一个具体事物来说,一个人可以同时有多种意识表现,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意识。人们常说的“思想斗争”,也就是对于一个事物有相互矛盾的几个意识。几个相互矛盾的意识同时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就使人犹豫不决,无法指导行动。当人们要采取行动的时候,也就是将意识转化为物质的时候,就必须只能有一种意识。
一个事物对谁都是一样的,但人们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却可能是不同的。一个具体事物,它在一个时刻本身只有一个形态,但不同的人可能观察到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观察位置、方法、参照对象不同而造成的。当然,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实产生不同的认识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各人的大脑对意识的加工能力、方法是不同的。不论人们观察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只要深信客观事物本身的唯一性及事物之间是存在逻辑联系的,就能最终取得对同一事物的统一认识,也是最接近客观事实的认识或接近客观道理的认识。否认客观事实和客观道理本身的唯一性,制造相互矛盾的各种结论,这是错误的,必将导致实践的失败。
认识与意识是什么关系呢?认识是意识中的一种,认识是有对象的,即对某某事物的认识,而有些意识则可能是没有对象的,是纯粹的意识,它是人的大脑加工出来的意识。人的认识的发展,是循着道理而进行的,因为只有符合道理的认识才能指导人的行为取得成功。而道理是唯一的,所以人的认识是会趋向于统一的。当然,完全统一是很难实现的,只能是越来越统一,趋于一个极限,这就是极限发展论
人的认识最终会于统一,但人的意识总是会有差异。比如,你喜欢吃萝卜,他喜欢吃白菜,这是意识上的区别,而在认识上,你也认同他吃白菜对他身体有益,他也认同你吃萝卜对你身体有益,这就是认识上的统一。
真理又是什么呢?真理是符合道理的认识。虽然道理是客观存在的,但从人们口里说出来的、写在纸上的都是意识的表现,尽管它可能与客观道理是相符合的,但没有一份天书写着道理的标准答案让人们拿来对照(所谓的天书是人写的,还是人的意识)。所以,不管你是说道理存在也好,是说真理也好,其实你说的首先都是一种意识。我们只能凭我们的思维去判断,当我们觉得某一种意识是符合客观道理的,于是就称之为真理。当然,在日常生活语言中,真理往往被视为道理的代名词
所谓绝对真理,就是人们确信与道理存在完全吻合的认识;相对真理就是人们认为与道理存在比较接近的认识,也就是部分已经确信与道理存在相吻合,还有部分未能完全确信,有待进一步验证。
还有一些事物,它们是由物质存在与意识存在结合而构成的。例如权力,它最初只是一种意识存在,即人们(包括拥有权力人)在意识中知道某人可以支配某些人及某些物质。仅仅建立在意识上的权力是不够稳固的,人们只要在意识上抹去它就行了。后来,权力又增加了物质性内容,诸如印鉴、钥匙、资料等等,有了这些,就可以更好地行使权力,别人拿不到这些,就难以剥夺其权力。当然,印鉴、钥匙、资料这些东西从根本上来说它们还是物质,但是赋予了意识的成份。又比如艺术品,首先,任何艺术品都要有其物质载体(或叫物质表现),就其物质载体来说,它就是物质,但它带有意识的痕迹,人们从这些痕迹产生联想,即意识,当人们产生的意识与创作者的创作意识相吻合的时候,就是理解了这个艺术作品。如果人们不能理解,或虽然理解了但却没有美感,它也就不成为艺术品,而只不过是一件物品。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如果意识完全就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人的一切行为以及命运就都是注定的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成了纯自然的了,这无疑是走向了宿命论。尽管马克思还说,“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但既然意识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这种反作用也是由物质决定的,这还是逃脱不了宿命论,这就好象说“上帝让我不相信上帝”一样。而且,如果意识完全就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在同一物质条件下,各人的认识就应该是相同的,但事实上却不是的。再说,那些谬论、臆想(如上帝、永动机),根本就没有其物质存在,那些意识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所以,“意识是由物质决定的”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哲学上说的某个或某些事物“决定”另外的事物,是指所产生的结果是唯一的一种,如果有多种,那就不能叫做决定,只能说是有影响作用。
我们只能说某些意识是由某些因素决定的,例如刚出生的婴儿都只知道要吃奶但不是所有的意识都是由同一个东西决定的。物质只是对意识的产生有影响作用,而且,能对意识产生影响的还不仅仅是物质,意识存在对意识有影响作用,此人的意识可以对彼人的意识产生影响。当我们知道某人有某种意识的时候,我们的意识往往会有所变化。虽然意识需要物质表现出来才能影响他人,但那些表现只有在对方理解的情况下才能起到相应的影响作用,也就是说,表现意识的物质本身并不一定对意识产生影响,更谈不上决定它。道理存在不直接对人的意识产生作用,它只有通过意识来对意识产生作用,即当人们认识到某种道理存在后,意识就可能会发生变化。
不同的人碰到不同的事情,其产生的意识往往是不同的,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遇到同一件事情所产生的意识都可能会不同。所以,人的有些意识不是任何东西能够完全决定的。但是,在同样的情况下,很多人所产生的意识往往会比较接近,这一点又是可以利用的,这就是概率决策论。

六、关于价值观
以前人们把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叫做世界观,它包含了人们所有的看法。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不恰当的。世界观应该是人们对自然世界的看法,而人们对人类社会的看法则是价值观,也可以叫做社会观。
人的自私性是人的基本意识。刚出生的婴儿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要吃奶,吃奶就是一种自私性的行为。人生存在世界上,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而且人需要新陈代谢,因而需要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物质,这就是人的自私的生理本性,由此而产生了人的自私的基本意识,那就是要不断满足自身生存及发展的需要。可是,你需要,别人也同样需要,因此,你不能去抢夺属于别人的东西。此外,即便是并非属于别人的东西,由于数量有限,而大家都想要,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只顾自己。所以,人们在满足自己的自私需要的同时,既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也不能不管他人的需求,否则人与人之间就无法和谐共处,必然相互斗争,结果往往是自己的自私目的也不能达到。所以,人应该认识到,人与人本来就是平等的,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人,尊重他人的个人权利。这就是人人平等的价值观。
所以,世界观遵循的是自然规律,即道理存在,而价值观遵循的是人人平等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具体体现就是宪政民主的社会制度,即在充分保障个人私有权利的基础上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公共事务的决策。
人类要想更好地发展,过得更幸福,既要尊重自然规律,也要尊重人的意志,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也要有正确的价值观。

结论
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类(和其他有意识的动物),那么世界的所有运动变化就是既定的。有了人类之后,由于人类具有意识能动性,于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上很多事物的运动变化的方式、方向、时间。所以,分析有人类社会的世界,用忽略意识存在的唯物论是绝对不行的,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忽略意识存在,也就必然否定人的意识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实质上是否定人的自私本质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他们总以为自私是一个恶魔。其实,只有缺乏理性的自私才是恶魔。
而过于强调意识的作用,不尊重客观规律,不客观事实,也是不行的。
综上所述,世界的基本问题就是世界是由哪些基本东西构成的。世界的基本构成是物质、道理、意识、空间、时间。我把这叫做五元存在论。物质、道理、意识是事物存在的三种形式,因此,如果不提空间和时间,也可以叫做三元存在论。物质、道理、意识它们不是一一对应的。任何物质的存在都必然有相应的道理存在,但并非每一个道理存在都已有相应的物质。意识是动物的大脑思维,其中有些是对道理、物质、意识、空间、时间的反映,有些则是大脑加工产生的。人的大脑思维加工产生的意识有些是符合道理的,有些则不符合道理,是谬误、臆想。
没有什么事物能完全决定人的意识,有些只能是对其有影响作用。
客观道理、客观物质具有唯一性,即它只有一种客观情况,这种唯一性是使人的认识趋向一致的基础,也即哲学统一的基础。
世界观也就是人们俗话说的天理,而价值观则是人伦。人生存在世界上,既要遵从天理,也要遵从人伦。这应该是中国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的真正含义。


注:本文十多年前就已经写好,那时叫《重建意识形态》,多次在网上发布,现再一次修改,但基本观点并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