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干了几个月,由于工地没有洗衣机,只能手洗,洗的次数多了,居然从洗衣悟出了些道理,也算是一份意外的收获。
洗过衣的人都知道,污渍和汗液光用水是洗不掉的,要用洗衣粉、肥皂才能把它们洗掉。但用洗衣粉、肥皂把污渍、汗液洗掉后,洗衣粉、肥皂却还残留在衣服上,于是还要再把它们洗掉,因为洗衣粉、肥皂残留在衣服上对人的身体也是不好的。而要把残留在衣服上的洗衣粉、肥皂洗掉,往往要洗好几道,即换几次水。因此洗衣是要洗好几道的,其中第一道是洗掉污渍、汗液,后面几道则是把洗衣粉洗掉,长沙话里把后面这几道叫做“妵”(这里只是取其音)。
最重要的当然是第一道,如果不用洗衣粉、肥皂把污渍、汗液洗掉,那么任你再妵多少遍也洗不干净。当然,不是所有的污渍都可以用洗衣粉、肥皂洗掉,但总有能洗掉它的东西,例如蓝墨水就可以用淀粉将它洗掉。此外,并不是把衣服泡在水里放点洗衣粉就行了,总要搓一搓,如果不是太脏,轻轻地搓一搓就行了,如果太脏了,就要用力搓。
民主转型也是这样。要实现民主转型,首先是要废除专制体制。在废除专制体制的时候,需要用一些特殊的东西去把它废除,但这些东西又不是民主制度所需要的东西,甚至是对民主制度有害的东西,那么在后期的民主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就要逐渐把这些东西清除掉,而且这个过程往往会很长,比废除专制体制的时间还要长。这里所说的废除专制体制的时间,是指真正开始废除的时间,相当于真正开始动手洗衣服的时间,前面的过程只是浸泡。
那些用来废除专制体制的特殊的东西是什么呢?是暴力、罢工、游行示威,是公民不合作,等等。在专制制度下,暴力的方式和程度是由专制体制的恶劣程度决定的。
在废除专制体制后,开始建立民主制度的过程中,由于民主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一下子就达到很完善,也由于那些专制集团残余势力的捣乱,还有那些之前与专制集团斗争的人们的斗争惯性,以致仍然会有暴力、罢工、游行示威、公民不合作等等现象的存在。随着民主制度的完善,以及人们素质的提高或者素质低的人的死去、新生力量的融入,这些现象会逐渐减少。所以,民主制度的完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这些现象的减少、消失。当然,绝对消失是不可能的,这只是一种极限式的过程,只能无限接近,但永远不能达到极限值。
美国的民主制度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到现在可以说是比较接近完善了,至少近现代史上没有大的暴力现象,罢工、游行示威也较少,那些零零星星的抗议活动只是表达诉求的方式,算不了什么。美国建立民主制度后,发生过一次较大的暴力运动,那就是南北战争。一般人认为南北战争是为了维护美国的统一,其实不是这样。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制民主国家,是允许联邦中的个体从总体中脱离出去的,那为什么会发生南北战争呢?其实南北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解放南方的黑人奴隶。也就是说,黑奴制是当时美国的民主制度中的一个毒瘤,在南方地区的顽固势力不肯妥协的情况下,以主张解放黑奴的林肯总统为首的代表国家的北方军队用武力打败了南方的顽固势力,解放了黑奴,这其实是基于人权大于主权的理念。当然,南北战争同时也维护了美国的统一。在解放了黑奴的情况下,如果南方仍然要脱离联邦,也是可以的,但没有了黑奴制的南方愿意回到联邦,这就是民主制度的凝聚力。北爱尔兰经过全民公投仍然愿意留在英联邦,也是体现了民主制度的凝聚力。制度自信不是靠吹出来的。
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也发生了暴力运动,包括孙中山的护法运动、各军阀的争斗、北伐战争等,尤其是共产主义运动。这一方面是辛亥革命时建立的民主制度缺陷太大,另一方面是国民素质普遍较低,尤其是共产主义理论的欺骗性较大,共产主义者们后来甚至把民国政府赶到了台湾,并在大陆实施专制。
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你这岂不是陷入了“国民素质低就不能实行民主”的怪论吗?这个问题不是这么简单地理解的。民主能不能实行成功,一个重要因素是民主制度的合理性程度,还有一个是国民的素质程度,两者兼备才能成功。水不干净,当然也不可能把衣服洗干净。说得极端点,你在一群精神病人中去实行民主能搞得成吗?但是,国民的素质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使民主实行获得成功,现今的国民素质究竟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这都是没法搞清楚的。中共说现在中国人的素质太差不能实行民主,它凭什么这么说呢?事实上,人民要推翻现有体制,只是因为认识到现有的体制太腐朽、邪恶。当人民真的要起来推翻旧的体制的时候,谁也挡不住,也不存在应不应该。即便建立新的制度可能会有失败的风险,也要去试一试,因为人民已经无法忍受旧的体制了。何况,在美国等老牌民主国家的实践已经相当成熟,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实行了民主,尤其是台湾都已经实行了民主,在中国已经较大程度上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在国内的民主运动风起云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说中国还不适宜实行民主。
台湾真正实行民主应该是从1987年开放党禁以后。在台湾真正开始实行民主后,也发生过一些混乱,如国会里吵架、打架等等。这一是因为其民主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因为之前的专制压迫使得人们的素质较低、性格扭曲、自私心太重,以及在专制时期的斗争性的惯性使然。之后就慢慢好转了。当然,近期又发生了太阳花革命,但太阳花革命已经很理性了。所有大规模的民众运动都没有什么不对的,不对的肯定是制度中的缺陷。而个体的不当行为当然是个体的素质的原因。
胡德平先生最近在新京报采访时说到“特殊利益集团是改革最大的阻力”的问题。胡德平先生所说的“特殊利益集团”当然主要是指专制社会时期的权贵集团,但其实,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专制时期,也存在于实行民主后,尤其是刚开始实行民主的初期。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初期,一些专制时期的抗争者会成为权力的拥有者,由于民主制度还不够完善,及这些从抗争者变成权力的拥有者本身的素质问题,他们也会成为民主制度进步完善的阻力。陈水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现在中国大陆的民运圈里就有一些人只顾为自己造名声、拉团队,不支持、配合他人,甚至诋毁、攻击他人,这些人在专制体制垮台后、开始实行民主的过程中很可能会成为阻碍民主的因素。
任何时期都会有获得利益较大的群体,如果他们的心胸不够宽宏,没有博爱精神,就会希望保持这种能使之获得较多利益的制度,从而成为阻碍制度进步完善的障碍。美国的南北战争,其实也是因为南方的特殊利益集团——拥有奴隶的群体不想废除黑奴制而引起的。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些有各种毛病的民主人士要想叫他们改掉那些毛病是比较难的,所以民主制度的完善过程也像洗衣一样需要换水,即老人退出、新人加入。胡德平先生在新京报采访时说要真正建设成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至少需要两代人50年的努力,其实就是这个意思。胡德平说的是真正建设成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并不是指中国实现民主的时间。怎样算是实现民主了呢?之前我就提出了民主的三个基本条件的说法,即:民主社会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1、言论自由,2、多党竞争,3、一人一票。满足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就算是进入了民主社会。但是,这离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还有较大的距离。但只有满足了这三个基本条件,民主体制才能逐步完善,因为民主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功能。美国刚建国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而是通过两百年来的完善才比较接近了。
所谓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是一切问题靠法律解决,不需要再用其他的方式、途径,即便是人们对一些问题的解决还不够满意,但也相信法律、服从法律。例如美国的辛普森案件,其实很多人对法院的最终判决还是不满意,但他们还是服从了法律。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是他们相信,案件的情况已经在言论自由的情况下被大多数人了解了,即便实行全民公投(当然事实上不可能就一个刑事案件进行全民公投),也会使这样的结果;至于这个个案中不尽人意的地方,他们也已经充分表达出来了,大家也都了解了,之后可以通过民主制度使之完善,从而不至于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美国基本上没有因不服法院判决而游行示威的,也不象现在的中国那样有那么多上访的访民。
只有在满足了民主的三个基本条件、成为民主国家后,才可能真正走向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否则就永远都不可能,就象洗衣服没用洗衣粉洗掉污渍一样,妵再多遍也洗不干净。胡德平先生在谈话中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不知道是他没有谈,还是被删掉了,反正在新京报上你不可能看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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