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篇题为《为何高喊民主的美国,却在宪法中只字不提民主?》的文章(下称“该文”)在网上引起了一些反响。我看了一下,那文章看起来旁征博引,证据详实,实际上不堪一驳。它混淆是非、搅乱思维的伎俩其实很低级。
一、宪法中一定要提民主才是民主的吗?
一个体制是不是民主的,并不在于它的宪法里有没有用到民主这个词,而在于它的体制的构建是否符合民主原则。冠上一个名词是很简单的事,而遵循原则是比较难的事。中共就喜欢给什么东西都冠上“人民”、“民主”这些好听的字眼,例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乃至人民医院、人民银行,等等实际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人民不仅管不了这些东西,反而被这些东西管着、欺压着。
一、宪法中一定要提民主才是民主的吗?
一个体制是不是民主的,并不在于它的宪法里有没有用到民主这个词,而在于它的体制的构建是否符合民主原则。冠上一个名词是很简单的事,而遵循原则是比较难的事。中共就喜欢给什么东西都冠上“人民”、“民主”这些好听的字眼,例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乃至人民医院、人民银行,等等实际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人民不仅管不了这些东西,反而被这些东西管着、欺压着。
美国人很务实,不玩这些花架子,所以在他们的宪法里没有民主这个词并不奇怪,我们不能仅凭此就判定美国不是民主体制。
二、美国是不是民主体制呢?
美国刚建国的时候保留了黑奴制,黑人没有与白人平等的政治权利,从这一点来说,美国在建国的时候就不是民主体制。
尽管美国的建国者们建立的不是一个真正的民主体制,但却是一个民主化程度较高的体制。首先,其宪法中关于人人平等、天赋权利的阐述、规定,使得美国人后来逐步解放了黑奴,最终赋予了黑人完全平等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了民主。其次,它拥有了一个民主体制的几乎所有的要素,如三权分立、私有制、联邦制、多党制、新闻和言论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最后,华盛顿先生自觉地只连任一届总统,为后人做出表率,留下一个优良传统,又为这个体制立下了一根重要立柱,使之更为稳固。
尽管美国的建国者们建立的不是一个真正的民主体制,但却是一个民主化程度较高的体制。首先,其宪法中关于人人平等、天赋权利的阐述、规定,使得美国人后来逐步解放了黑奴,最终赋予了黑人完全平等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了民主。其次,它拥有了一个民主体制的几乎所有的要素,如三权分立、私有制、联邦制、多党制、新闻和言论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最后,华盛顿先生自觉地只连任一届总统,为后人做出表率,留下一个优良传统,又为这个体制立下了一根重要立柱,使之更为稳固。
这种民主化程度较高的体制,已经能够使之按照一个真正的民主体制那样运行,并具有了一个真正的民主体制所具有的自我完善功能,从而不断完善,最终消除了政治上的种族歧视,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
所以,尽管美国建国的时候不是民主体制,但现在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真正的民主体制,所以它现在能够高喊民主,并输出民主理念、制度模式,它有这个底气。
所以,尽管美国建国的时候不是民主体制,但现在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真正的民主体制,所以它现在能够高喊民主,并输出民主理念、制度模式,它有这个底气。
用过去来否定现在,这是偷换概念的手法。
三、美国的建国者们为什么大骂民主?
(一)、在美国建国的时候,由于黑奴的存在是较普遍的现象,那些拥有黑奴的人反对给黑奴政治上的平等,即反对实行彻底的民主,并且大骂民主,这并不奇怪。民主本身就是允许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但那些骂民主的并不是主流,没能阻碍美国向民主发展完善。
(二)、该文引用的“民主很快就会倒退到独裁。”“我们见识过民主终结时的喧闹。无论何处,民主都以独裁为归宿。” ——在两百多年前,人类对民主的认识还很不够,之前的一些民主实践失败了,人们对此有顾虑,以及对于一些低级的民主形式存在的弊端感到困扰,这都没什么可奇怪的。民主实践失败再多次,也不能证明独裁专制是好的,也不能证明人们是喜欢独裁专制的。人类的第一次民主实践就已经说明了人们知道独裁专制是不好的,不想要独裁专制。正如刘路写的一篇反民主的文章中拿泰国的民主实践来说事,说泰国搞了几十次民主实践都没有成功,他却不想一想:为什么泰国会搞几十次民主实践呢?那说明不论失败多少次,泰国人民始终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总是想要实现它。失败只不过是因为具体方法上有问题罢了,而那是可以改进的。就像科学实验一样,有些实验失败了几千次,人们仍然锲而不舍地继续做实验,最终获得了成功。事实上美国后来不是走向了民主而且越来越强大吗?如今,有了美国等很多国家成功的例子,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民主,连台湾都实现了民主,中国大陆又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三)、美国的有些制宪会议代表骂的其实是直选式民主这种民主形式,而不是所有的民主形式。
(三)、美国的有些制宪会议代表骂的其实是直选式民主这种民主形式,而不是所有的民主形式。
在两百多年前的时候,人们所认为的民主就是全民一人一票直选总统。美国人认为这种全民一人一票直选总统的做法不好,正如该文引用的麦迪逊的话所说的:“政府若采取民主的形式,与生俱来的就是麻烦和不方便,人们之所以遣责民主,原因就在这里。”实际上,除了“麻烦和不方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黑奴问题,一些人不愿给予黑奴与白人同等的政治权利。因此他们说他们选择的是共和制。
该文中说:在今天的人看来,“民主”与“共和”的意思都差不多的,但是在制宪会议期间,代表们却非常在意两者之间的不同。
两者之间的不同是什么呢?那就是:共和主要是强调国家的首脑是通过选举产生、进行轮替的,而民主则更强调全民平等的政治权利。如果强调民主,则必然要给予黑奴与白人同等的政治权利。
但是,共和并非没有民主的成分,它毕竟还是选举制,不仅总统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那些选举总统的代表也是通过基层选举产生的,这其实是一种代议制民主的形式。如果那些代表们彻底地反对民主,那他们就应该首先否定自己的身份资格。
正因为代议制也是一种民主形式,因此美国的建国者们建立的政治体制具有更高的民主成分,从而使得美国能够按照民主国家的发展规律发展完善,最终完全实现民主化。
既然该文作者自己都说“在今天的人看来,‘民主’与‘共和’的意思都差不多的”,这就等于说:“在今天的人看来,美国就是一个民主国家”,这不是作者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之所以“在今天的人看来,‘民主’与‘共和’的意思都差不多的”,就是因为今天的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代议制也是一种民主的形式。即该文中说的“人民间接选举总统(先选出选举团,再由选举团选出总统)”
(四)、该文中引用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说的“我们都遭受过民主带来的迫害和不公正……”,试问,当时美国的政体还没建立起来,而且按照该文所说的意思,后来所建立的也并非民主体制,那么他们又怎么会“遭受过民主带来的迫害和不公正”?
其实是这句话的翻译有误。事实上是,在制定宪法、建立政治体制的过程中,他们就已经采用过全体投票的民主形式,有些人感到麻烦以致觉得痛苦;至于“不公正”,也只不过是个人看法,任何决议都总会有人觉得不公正,全票通过只有中国才有,但那并不等于没有人觉得不公正。
四、不能直选总统就不是民主吗?
该文中说:不允许民意干扰政府的施政的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就是美国宪法只赋予人民间接选举总统(先选出选举团,再由选举团选出总统)的权力,没有罢免总统的权力。
这句话的意思实际上就是说,美国不是实行全民一人一票直选总统的制度,所以是不民主的,不能制约总统的不当行为。
不能直选总统就不是民主吗?我拿一个分水的智力题来分析一下:两个陌生人在沙漠里共同发现两个罐子,其中一个罐子装了大半罐水,两个罐子形状不一样且形状都不规则,只是大小差不多,请问用什么方法来分这罐水能使这两人都感到满意?答案是其中一个人把水分成两份,另一个人先挑要哪一份。第一个人想:我分好后,是他先挑,如果一份多一份少,他肯定要多的那一份,于是他就反反复复倒来倒去,直到他认为两份水都差不多了才停止。既然他认为两份水都差不多,所以他肯定是满意的。第二个人挑的肯定是他认为不会少的那一份,因此他也是满意的,因此两人都是满意的。这个故事中,分水和先挑是两个不同的权利形式,但都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这也就是说,权利的平等并不是权利完全一样,关键看是否能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政治权利也是一样。选总统的权利与选选举团的权利虽然不同,但都能影响选举总统的最终结果,从而起到制约总统的作用。当然,不可否认,这种影响是有所衰减的。不过,美国的制度通过其他途径对此作了补偿,例如言论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人们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表达意愿、影响政治。美国人甚至有持枪自由,当不服裁决的时候,可能会以武力抗拒。这听起来很可怕,但实际上美国并没有因此而乱成一团糟。这就是美国的伟大之所在。
美国是不是民主的,美国人最有发言权。如果绝大多数美国人对代议制这种制度不满意,认为不民主,那么他们早就会起来反对它、改变它。事实上美国人一直都觉得它很好用,很合理,没必要改变它。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说“中国有没有人权只有中国人最有发言权”,这话说的倒是没错,可是中国当局限制了人民的言论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中国人的心声根本就发不出来嘛。
个人的政治权利肯定是要让渡的,不然无法形成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代议制民主(即先选出选举团再由选举团选出总统)不是把个人权利直接让渡给总统,而是让渡给选举团。
国家机构肯定是金字塔式的,上一级的权利肯定大于下一级的权利,这样纵向比较的话当然是不平等的,但是横向比较的话,在基层选举时,每个人的权利是一样的。
该文中说:“有不少人以为,民主就是一切权利归于全民大众并由他们决定一切。但这其实是一种极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其结果将导致政府无法运转,国家陷入混乱。”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扰乱思维。
民主就是一切权利归于全民大众并由他们决定一切,这个说法没有错。但是,怎样作出决定,是有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两种方式的,间接民主还可以再细分若干种情况。不管哪一种民主形式,都不是什么极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都不会导致政府无法运转、国家陷入混乱。仅凭这段话,就可判定该文作者根本不是在搞学术探讨,而是故意散布谬论。这种谬论才是可能导致国家陷入混乱。不过现在中国已经有足够多的人对民主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这种谬论根本就经不起一驳,其想搞乱国家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
五、中国能搞中国特色吗?
既然美国在建国的时候根据其特殊情况实行的是并非彻底的民主(允许黑奴的存在),最终还是发展完善了,那么中国在刚开始转型的时候是否也可以根据中国的特殊情况制定过渡性的制度(即搞中国特色)?
原则上来说这没什么不可以。问题是:谁来决定?怎么决定?是否真正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愿?
人们反对的是那种由统治者单方面强制实行的政策,明明是有损大多数人的利益,违背普世价值,不利于国家的发展,却美其名曰中国特色。
六、中国目前搞从下往上的代议制民主可行吗?
有人说,中国目前已经开始实行村级民主选举,这样一级级往上选出各级代表,这也是代议制民主。
这当然不是,因为中国目前还是一党专政,执政党控制着军队、警察、检察院、法院、媒体等等所有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当基层选举出现对执政党不利的情况的时候,警察、检察院、法院往往不会公正处理,媒体也不公开如实报道,甚至会动用军队进行干预。
民主是一套完整的系统,包括选举制、三权分立、私有制、联邦制、多党制、新闻和言论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等,要想使国家政治能够按照民主的规律运行,其起步系统至少要比较接近完整的系统,这样才能走上民主的轨道正常运行,上不了民主的轨道就不可能朝着完善的民主的方向前进。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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