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关于尊严(杂文)

有人跟我说:假如暴君对我说,你跪下学狗叫,我就放了徐琳、刘远东、郭飞雄,那我绝对会照做的,并且我还会顺从地舔暴君的脚。因为我认为这笔生意划算,我知道这些都是大人物,这样做值得。 

我说:别! 对于一个不把他人的尊严当回事的暴君,他的话根本就没有可信度。即使你那样做了,暴君最终也确实放了我,我也不会领你的情,因为他放不放我,心里早就做了决定,跟你跪下学狗叫、舔脚其实没关系,他只不过是顺便耍你一下而已,因为他知道你是那样的贱人。
其实你那样做只是为了讨他的欢心而已,不必装什么高尚。对于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的人,我只有鄙视。
明明是奴才本性,奴才思维,却偏要找出个高尚的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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