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今年78岁了,前段时间感觉眼睛看不太清楚了,一检查,是患了白内障,需要动手术。父亲是国企退休工人,必须在指定的市中心医院做手术才能报销治疗费用。妹妹了解到中心医院只有一个眼科医生可以做这个手术,而且水平一般,而株洲的某眼科医院比较好,于是想让父亲去那个眼科医院做手术。妹妹还了解到,之前一个朋友的父亲也是要做白内障手术,通过关系在中心医院办了转院手术,结果就去了那家眼科医院做。于是妹妹就找人帮忙办转院手术。等了几天,结果说办不了,只好让父亲去中心医院做。由于我在长沙工作,比较忙,父亲说他走路还顺当,这只是个小手术,又不影响行走,他自己去医院就行了,暂时不用我过去,需要的时候再打电话给我。前天上午他在我舅舅的陪同下住进了医院。
下午父亲打电话给我,说定好了后天做手术,医生说要直系亲属过去签字,要我次日晚上到医院签字。我说没问题。晚上父亲又打电话来,说医生要求次日下午就要过去签字。于是我又重新做了工作安排。到了第二天上午,父亲又打电话来,说医生要我中午一点钟前必须赶到医院签字。这下可就搞得我有点措手不及了,有点恼火。我心想,不就签个字吗?反正手术时间又没变,我只要在手术前签字不就行了呗。再说,家属签字这事又不是非得医生来办,由值班护士来办就行了嘛。但我也只能按医生说的办,这节骨眼上,谁敢不听医生的?
我急匆匆地赶到医院,那医生正在忙着。见我来了,就招呼我们做到他跟前,拿出一张《手术同意书》来。我说这签字的事让护士办不就行了呗,何必麻烦你医生呢?他说有些事情需要跟患者和家属解释的,护士没那个专业水平。我说解释还不是假透了,碰上那些没什么文化人,你解释得再清楚还不是白说。医生愣了一下,不高兴地说:那也得说。
然后医生就按照那《手术同意书》上的内容说了起来。我看着那上面的内容,无非都是为医院推卸责任而已,至于那些风险,你跟我们说了又有什么用呢?难道因为有风险就不做手术了?既然你这医院是国家批准的,这个手术是国家认可的,那我们就没必要担心嘛。这就象我们去商店买一件商品,只要那商品是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那当然就可以放心地买了。至于手术中出了什么问题,那就看你们是不是按规定操作的、是不是处置得当,如果你们的操作、处置是正确、得当的,那么你们就没有责任,否则就有责任,总之一切按法律办事不就行了呗。你说的那些风险、那些医学知识,很多人都听不懂,说了真的是白说。作为患者和家属,真正想要知道的是,我们有什么权利,你们该提交哪些东西给我们,出了问题我们怎么收集证据、通过什么方式、途径去解决。可这些却一字未提。那《手术同意书》最后有一句话是“我对手术目的、手术方式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已听明白”,其实我还算是基本上听明白了,可那些没文化的人是不是都能听明白呢?如果说没听明白,医生再解释他也不明白,那这手术是不是就不做了?来都来了,谁会不做呢?这不是逼着人家签字吗?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
下午父亲打电话给我,说定好了后天做手术,医生说要直系亲属过去签字,要我次日晚上到医院签字。我说没问题。晚上父亲又打电话来,说医生要求次日下午就要过去签字。于是我又重新做了工作安排。到了第二天上午,父亲又打电话来,说医生要我中午一点钟前必须赶到医院签字。这下可就搞得我有点措手不及了,有点恼火。我心想,不就签个字吗?反正手术时间又没变,我只要在手术前签字不就行了呗。再说,家属签字这事又不是非得医生来办,由值班护士来办就行了嘛。但我也只能按医生说的办,这节骨眼上,谁敢不听医生的?
我急匆匆地赶到医院,那医生正在忙着。见我来了,就招呼我们做到他跟前,拿出一张《手术同意书》来。我说这签字的事让护士办不就行了呗,何必麻烦你医生呢?他说有些事情需要跟患者和家属解释的,护士没那个专业水平。我说解释还不是假透了,碰上那些没什么文化人,你解释得再清楚还不是白说。医生愣了一下,不高兴地说:那也得说。
然后医生就按照那《手术同意书》上的内容说了起来。我看着那上面的内容,无非都是为医院推卸责任而已,至于那些风险,你跟我们说了又有什么用呢?难道因为有风险就不做手术了?既然你这医院是国家批准的,这个手术是国家认可的,那我们就没必要担心嘛。这就象我们去商店买一件商品,只要那商品是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那当然就可以放心地买了。至于手术中出了什么问题,那就看你们是不是按规定操作的、是不是处置得当,如果你们的操作、处置是正确、得当的,那么你们就没有责任,否则就有责任,总之一切按法律办事不就行了呗。你说的那些风险、那些医学知识,很多人都听不懂,说了真的是白说。作为患者和家属,真正想要知道的是,我们有什么权利,你们该提交哪些东西给我们,出了问题我们怎么收集证据、通过什么方式、途径去解决。可这些却一字未提。那《手术同意书》最后有一句话是“我对手术目的、手术方式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已听明白”,其实我还算是基本上听明白了,可那些没文化的人是不是都能听明白呢?如果说没听明白,医生再解释他也不明白,那这手术是不是就不做了?来都来了,谁会不做呢?这不是逼着人家签字吗?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
但我不敢把这些话说出来,怕得罪医生,这节骨眼上谁敢得罪医生呢?我只能在上面签字。然后医生说,做这种手术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可以完全报销的,780元,还有一种是采用的进口晶体,好一些,但要补两千多块钱,这笔钱不能报销。妹妹的经济情况较好,之前交代了要做最好的,父亲就马上说用进口晶体那种。于是医生就拿出一张处方笺,写上“进口人工晶体材料费2520元”交给我们,并交代说不能到住院部缴费,必须到门诊那里缴费。
我心里想,这进口人工晶体总有个品牌名称什么的吧?怎么不写清楚呢?还有,咱买你的东西,你总该拿给咱看看货吧?你说这种好一些、那种差一些,总有个什么指标什么的吧?就凭你口头说一句“好一些”就要多交三倍多的钱,这说的过去吗?还有,你这是补交两千多元,也就是两种材料的差价,那么,非进口的那种材料费到底是多少钱?进口的这种的材料费又是多少钱?你们的价目表呢?上饭馆吃饭点个菜都有价目表嘛。你这什么都不说清楚,跟骗子有什么区别呢?还不能在住院部缴费,非得去门诊交费,这里面恐怕又是有什么猫腻吧?可是,我不能说。
我觉得,象这种术前交流、材料选型、签字的事应该是由医院里的一个专门的部门来做,有一套规范的流程和说辞,懂心理学,熟悉相关法律,有爱心,同时备齐各种手术用的需要患者挑选的材料,让患者或家属看样定货,而且其待遇与患者或家属的选择无关,因为不管患者或家属的选择是怎样的,其工作量都是一样的,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不当牟利行为。再要做好一点,害可以播放一些手术相关的图片、视频资料,让有兴趣了解的患者和家属更容易理解一些。而现在这些工作都由医生来做,既增加了医生的工作量,又做得不好,而且还助长了不当牟利行为。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的感觉,只不过很多人都理不清、想不透,也懒得费神管那么多,只要医院把手术做好了就算了。一旦手术没做好,他们心里的憋屈就爆发出来露,从而导致医患纠纷。这就是中国的医患纠纷频发、愈演愈烈的原因之一。最近湖南岳阳就发生了数百医务人员静坐抗议家属逼医生下跪的事。
现在我把这些问题理清了,写出来发表,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希望能够改变这种状况。但是,能做到吗?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体制上。
下午等到门诊部的缴费窗口开了,我去交费,收费人员打印了一张“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药费收据”,我心里想,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避了税?这种收据拿到单位能报销吗?
下午另外一个医生来查房,说有什么事可以向他反映,我就说了那缴费单、收据上面都没写晶体的品牌名称,货样也没见过,总得让我们看看吧?他就说,明天做完手术后可以把那包装盒子给我们留个纪念。
第二天上午手术很顺利,半个小时就做完了。医生把那晶体的包装盒给了我。回到病房,我仔细一看那包装盒,上面写了个“保质期5年”,我纳闷了,这“保质期5年”是什么意思呢?这可不是一般的用品啊,一般的用品保质期过了再换新的就行了,可这是安装在人的眼睛里的,难道过了五年又要把它取出来再换新的?谁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啊?医生做解释工作的时候为什么没把这个关键问题解释清楚呢?后来我想,也许是指没安装在眼睛里之前的保存期是5年吧?反正现在手术都做完了,他想怎么解释咱都没得说。
父亲心情比较愉快,我不想破坏他的好心情,就没跟他说这些。我拿着那包装盒对父亲说:你老是反对美国,说美国有阴谋,现在你眼睛里装了从美国进口的晶体,该不会再把美国看成敌人了吧?父亲憨厚地嘿嘿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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