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最大的荣耀 ——献给小安妮的歌

小小安妮
她长大了
她给爸爸
发来了她的近照
照片上面
她捧着奖状
脸上露出
幸福的微笑

回想当年
她进不了学校
只因爸爸
曾经为民主坐牢
多少人们
去为她声援
多少人被抓
也仍然徒劳

义士相助
她逃出兲朝
好心人收养
于是她有了依靠
受苦孩子
她懂事很早
勤奋学习
赢得了荣耀

每一个孩子
都能成为父母的骄傲
社会的公平
是多么的重要
每一个公民
都要争取应有的权利
公平的社会
让每个人活得自豪

每一个孩子
都能成为父母的骄傲
社会的公平
是多么的重要
每一个公民
都要争取应有的权利
为民主奋斗
是当今最大荣耀

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

中国人犯得着为马格尼茨基法案那么高兴吗?

    2016年国际人权日前,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终于通过了制裁全球侵犯人权者的马格尼茨基法案,只等美国总统签署即成为正式法律。这也算是给这个人权日的一份献礼吧。
   
尽管奥巴马在中国人权问题上一再与中共妥协、配合,但他再拖也拖不了多久了,因为他的任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而新当选的总统川普近来在对中国的问题上屡屡表现出强硬态度,因此即便奥巴马不签署,川普签署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马格尼茨基法案真的值得我们那么高兴吗?我可并不对它抱多大期望。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这个法案只是授权美国的行政部门可以这样做,而不是强制必须这样做。美国的行政部门会不会这样做、会做到什么程度,这很难说。凭美国政府在关于中国人权问题上的屡屡不作为的表现,对这个法案我们就不必抱太乐观的态度。真要是动真格的,就先拿瓜瓜开刀吧,还有鄧家人。
   
虽然川普看起来对中国政府比较强硬,但毕竟还没上任,不知道深浅,就算总统签署了,在实施上究竟会怎样还难说。美国对中国的妥协、放纵不是一两个官员的事,而是整体性的。即便川普很强硬,也难改变什么,何况他不是具体执行者,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二、这个法案最早是针对俄罗斯制定的,于2012年通过,时隔四年后才在扩大到针对全世界各国的情况下顺带包括中国。而事实上,中共才是当今世界上最邪恶的政权,中国的人权状况远比俄罗斯糟糕得多,比马格尼茨基还要惨的案例多的是,为什么美国不是最早针对中国制定这样的法案呢?为什么中国比俄罗斯晚了四年而且还是顺带的呢?这不明显是不重视中国的人权状况吗?这有什么值得我们高兴的呢?我们能指望美国会认真地对中国官员实施这项法案吗?
   
三、这个法案只是对中国那些侵犯人权的具体执行人员有制裁作用,那些都是一些低级走狗,不一定会去美国。而对那些下达命令的高官往往很难制裁,因为很难拿到他们的证据。因此那些高官仍然会肆无忌惮地下达侵犯人权的命令,而走狗在中国是永远都不缺的。
   
马格尼茨基法案的所谓制裁手段无非是拒绝入境、冻结在美国的财产。那些官员不去美国、不把钱存在美国,你能奈他何?中国官员们收的贿赂款、贪污的钱都是现金,存放在家里,是用吨来计算的,美国佬知道吨与美元怎么兑换吗?
四、仅仅是美国这样做,其他国家不这样做也是没用的,那些侵犯人权的官员大不了不去美国,他们可以跑到其他国家去。
   
五、那些官员们可以利用权力隐瞒、改换身份,以致这个法案无法对他们发挥作用。我们经常看到中国官方报道某某落马官员被查出有多少本护照,那些护照都是有效的,只要中共不查处他,他就可以用那些护照瞒天过海。
   
六、美国政府如何取得外国政府官员侵犯人权的证据呢?如何判定证据的有效性呢?我一直呼吁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可惜没有什么进展。没有这样的机构,侵犯人权的证据就没有权威性,这个法案就难以真正实施。不要说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就连针对某些严重的个案派临时调查组都没有,我们还能指望他们真的会去用这个法案?依我看,这个法案只不过是美国政府标榜正义、用来作秀的一块招牌而已。
   
七、最重要的一点是:只有当中共面临垮台的危险时,这个法案才会对官员有阻吓作用,因为只有在中共快要垮台时,那些作恶的官员才真的需要逃往国外,至于平时能不能去玩,那倒不是那么重要。所以,如果中共没有面临垮台的危险,那么为了利益,那些官员就仍然会去做那些侵犯人权的事,大不了不去美国,留在中国照样作威作福。对于那些宣称有三个自信的傻逼,他们才不会拿这个什么马格尼茨基法案当回事。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我们中国人自己去抗争才能真正有效果。指望一个外国的法案对中国官员起到约束作用,这听起来都有点滑稽。联合国公约都没能把中共怎样,WTO都被中共玩残了,美国法案又能如何?

           2016.12.13


再谈同性婚姻问题

    对于那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他们到底是反对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还是反对他们玷污婚姻这个名词。
   
如果是前者,那么我认为是不对的。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以基督教徒为主。可是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人都是上帝创造的,除了撒旦及其信徒。那么,两性人难道不是上帝创造的吗?难道是撒旦创造的吗?如果承认他们也是上帝创造的,那么就应该承认他们也享有平等的权利,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只要不侵害到他人。同性恋者虽然不一定是两性人,但有些同性恋者在生理上是与常人有不同之处的,其同性恋行为是由其生理决定的。既然上帝把ta创造成这样,也就是上帝要ta那样去做的,我们凭什么反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呢?
   
基督徒动辄指责同性恋者违背上帝的旨意,可是圣经教导人们要爱你的敌人,连敌人都尚且要去爱,为什么就不能爱同性恋者呢?难道同性恋者比敌人更坏、更可恶?你们的博爱精神在哪里?你们真的完全认识了上帝、领会了上帝的旨意吗?能不能多一点谦卑、不要不懂装懂?如果你担心支持同性恋会被同道指责,那你不表态不行吗?不支持也不反对,承认自己对这个问题没有认识清楚,这样不行吗?难道这也会违背上帝的旨意?恐怕还是虚荣心、私心在作怪吧?为了当牧师、为了赢得更多同道的认可、支持,就一定要装作什么都懂、装作领会了上帝的旨意。这是真正的基督精神吗?
   
也许有人会说,不是所有的同性恋者都是由其生理决定的。好吧,那么请问:我们凭什么、以什么为标准去界定ta是不是由生理决定的呢?有必要去界定吗?难道我们在法律上规定由生理情况决定的同性恋行为是合法的、否则就是非法的?这很荒唐,也很难执行。所以,对于同性恋行为,不去管它是最恰当的做法。
   
如果人们反对的是同性恋者的结合玷污婚姻这个名词,那么对此我可以理解。是的,婚姻就应该是两个异性的结合,这也是上帝的意思,我们不能歪曲。那么好了,对于同性恋者的结合,我们不用婚姻这个词就行了。我们可以在法律上规定,任何两个人(这里只说成年人)都可以组成家庭,享受一般家庭的待遇,至于ta们在家里干什么,咱们不管,也管不着。这样就两妥了,既保障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尊重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又不玷污婚姻这个神圣的名词。
   
之前我就说过,在法律上允许同性恋者组成家庭,有利于保障他们的一些正当权益,使他们能够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如果不在法律上允许他们组成家庭,很可能就没有人有资格去处理那些事,比如ta被依法限制自由了或者去世了的情况下。
   
上帝怜悯所有的人,当然包括同性恋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地给他们以关爱。
   
有些人担心对同性恋行为的容忍会影响自己的孩子的成长。这方面我们固然要考虑,但也不能简单粗暴地处理。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担心自己的孩子学会抽烟所以就要规定任何人不许抽烟。为了避免青少年学会抽烟,我们可以对抽烟作出一些规定,例如不许卖烟给未成年人,不许做烟草广告,不许在某些场所抽烟,不许在影视作品、节目中有抽烟的行为,等等。同样,对于同性恋行为,为了避免青少年受影响,我们也可以参照对吸烟的管理作出一些规定,例如不许在影视作品、节目中有明显的同性恋行为,不许做同性恋俱乐部的广告,不许在公共场所和对非同性恋者讲述同性恋行为细节和感受,尤其不能对未成年人讲,更不能与未成年人进行同性恋行为,等等。对于不许在公共场所和对非同性恋者讲述同性恋行为细节和感受、不能与未成年人进行同性恋行为这样的条款的执行,以投诉为处理依据,只要有人投诉并且证据确凿有效(对于青少年投诉者可以口述作为有效证据),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这样同性恋者就不得不自律、谨慎。
   
当然,没有什么事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我们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在有较完善的法律、措施的情况下,同性恋行为即使会对社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也会比不尊重同性恋行为所带来的危害小。堵与疏的道理想必大家应该都懂。
   
我之所以要谈论这个问题,除了对同性恋者的关怀,更重要的是探讨法律精神。法律是用来保护人们的权利的,而不仅仅是为了约束人们的行为的。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不仅仅是同性恋问题,在其他问题上,制定法律的时候也都应该这样处理,考虑问题要深入、细致、全面,要有妥善的处理方法,而不是简单粗暴地规定了事。

                2016.12.14

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为法轮功说几句公道话

    今天又在脸书上看到一个诋毁法轮功的帖子,并且引起热议。我觉得有必要为法轮功说几句公道话了。
    首先声明我不是法轮功学员。之所以我没加入,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他们的有些做法我不愿意那样去做。这纯属我个人的原因,并不等于说那样做就是不好的。比方说,我们经常在现实生活中和网络上碰到一些法轮功学员,有时候是打电话来,他们不厌其烦地讲他们那一套,又一再劝你三退,等等,说实话,我也有点烦,但是,反过来一想,人家做的可是实实在在的反共的事情,他们自己每天这样做都不烦,我们偶尔听一下干嘛要烦呢?虽然我不需要他们这样给我做工作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是需要的。他跟十个人做工作,只要有一个人有效果,那就是莫大的功德了。他们这样做毫无疑问是对瓦解中共起到了巨大作用的。你不需要了,可以好言好语地说明一下,鼓励一下,让他们去做别人的工作。跟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以后还可以互相帮助。你越抵触,他越觉得你有问题,越需要解救,就更加说个不停,于是你又更加反感,最后是搞得你自己不愉快。但是他们这样做确实解救、帮助了很多人。我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一下呢?我不愿意那样去做,是因为我有我的事要做,就我自己来说,我觉得我按我的做法去做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对于很多人来说,既然你没有自己的更好的事情可做,倒不如加入到法轮功里面去做一点实事。如果你什么都没做,或者还没他们做得好,又凭什么去指责他们呢?
    如果要说法轮功学员很烦人,有些话说得太绝对,那么依我看一些基督徒的传福音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我也并不反对基督教。既然我们能容忍基督教,为什么就不能容忍法轮功呢?共党的洗脑我们都忍过来了,对法轮功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忍一下呢?
    帮有帮规,行有行规。任何一个传统组织都必然有其特殊的规矩,否则就与普通人无异,组织就缺乏凝聚力。恰恰是法轮功的那一套做法使得其保持了较好的纯洁性,没有被中共渗透。而其他各种民运组织则几乎都被中共搞得一团糟,甚至包括一些基督教会。民运圈里相互诋毁、争斗,比比皆是,甚至攻击法轮功,而法轮功组织里绝对没有这样的事,他们也不去攻击、还击别人——除了对中共。当我们面对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时候,不可能会去怀疑他是特务、线人。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中共的迫害的时候,其意志的坚定、超强的承受力,是一般人无法比的。至今我们没有听说过哪个法轮功学员向中共屈服了。这就是法轮功的特殊做法带来的效果。由此看来,法轮功人士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做不到就别加入,还去诋毁人家这就不厚道了。
    看看这么多年来法轮功组织做的事情,所有的民运组织和个人所做的事加起来都不够其十分之一,这是谁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有人担心今后法轮功会取代中共成为另一个为害中国的邪恶政权,甚至说可能比中共更坏。这完全没有依据。
    我们判断、评价一个组织是否邪恶,一个是看它的教义是否有反人类的内容,另一个是看其首领的行为。法轮功的教义有反人类的内容吗?没有人提到过。李洪志有大肆临幸女学员和其他奢靡腐败的行为吗?也没有听说过。释永信的绯闻倒是听到不少。那么我们凭什么说法轮功会成为另一个迫害中国人的邪恶政权呢?当前大家的任务是推翻中共,这一点法轮功与我们是一致的。如果今后法轮功能取得政权,那是他们的本事,是他们努力的结果,谁叫你们这些民运人士们不努力呢?就因为担心法轮功以后会获得政权,所以现在就不与他们合作甚至要诋毁他们?到底是谁邪恶呢?
    美国是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如果今后中国以法轮功立国,我看也不见得就不行。当然这事得大家说了算,如果大家都同意,少数人反对也没有用。如果大家都反对,它也搞不成。这是以后的事,现在咱们没必要为这事操心。
   据我所知,法轮功没有夺取政权的野心。在当今这个时代,一旦中共垮台,再出现另一个独裁专制政权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
    我之所以不加入法轮功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说说公道话。就像当初秦永敏先生要我加入他的核心团队时一样,我说我不是不赞成、支持你的做法,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外人来帮你效果会更好。事实上有不少人在攻击秦永敏先生,而我是帮他说了不少话的,那些话,作为一个他团队里的人是不方便说的,或者说的效果不如以外人的身份来说。
    我不加入任何组织,今后也不竞选总统和其他行政长官职务。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并不是说这样做就多么高尚。
    最后我说说法轮功近年来挺习的事。很多人对此很反感。那么我们来看看法轮功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做的事情,多的不说,光说三样:1、九评共产党;2、三退;3、翻墙软件。这三件事都是要中共的命的,是一定要搞垮共产党的,而不仅仅是针对江泽民。就凭这三件事,对于法轮功的挺习我们就不能简单地看待。你以为你比李洪志还聪明?你以为他会那么傻?他虽然不是神,但至少不是一般人,有他那样智慧的人不多。你可以不理解,但不可以不尊重,毕竟他没做坏事,还做了那么多好事。他所谓的挺习,也没有像周带鱼、胡锡进那样嘛。
                  2016.12.12

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

社会转型是自由先行还是民主先行?

    脸书为了进入中国市场向中共妥协了。联想到最近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中获得180票以及其他种种现象,我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说全世界都被中共收买了、把我们抛弃了。一个朋友回复说:“是不是要进行渐进式的改革呢?”
    我说:渐进式改革此路不通。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专制统治者通过较长时间(超过十年)的逐步改革最终实现体制转型成为宪政民主国家。
    为什么说渐进式改革此路不通呢?有两个原因。
    一、既然是专制体制,尤其是在已经坏得不行了的情况下,就不可能保持长年逐渐变好、不退步,否则专制体制就不是坏的体制,就没必要去转型成民主体制。专制体制最好的时候一般就是它刚刚建立不久的时候,之后就每况愈下。当然,在最高统治者的强力整顿下,可能会有所回弹,呈现短时期的好转,但很难持久,更不可能一直好下去。不过,它有可能会存在较长时间,但不可能是一直逐渐变好。这就是专制体制的特性。所以,渐进式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它是不可能成功的。
    渐进式改革会使统治者产生拖延心理。既然这么长时间政局稳定、逐渐变好,说明这套方案是可行的、有效的,那么时间再拖久一点也没关系。拖长到什么时候呢?拖长到被推翻的时候。这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里阐述的罪犯心理一样:罪犯在被抓到之前总认为他的方法是最安全可行的、他的技艺是最高明的,从而一直采用这样的方法去作案,直到被抓住。
    为什么要搞渐进式改革呢?所谓渐进式改革是为了国家民众着想这完全是瞎扯,其实主要是为了避免被清算,他们以为时间久了,怨恨就淡化一些了,甚至当事人都逝去了,同时在渐进式改革中让民众享受到利益,民众就不会太追究以往的罪过。但是这个邪恶的体制不改变,就必然会不断制造更多的灾难怨恨。
    二、在所谓的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必然会爆发革命,从而终止其改革。这就是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所阐述的道理:革命往往发生在改革开始以后。其原因有:    (一),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的,已经进行的那部分改革唤醒了民众意识,人们对剩下的不合理的部分会更觉得无法忍受;(二),当统治者开始放弃一些权力、开始给人们一些自由以后,人们更容易结群起事,而官方处理群体事件的能力也下降了,因为一些官员、鹰犬看到这个政权将要消亡,就不再那么卖力了;(三),总有一些苦大仇深、生活艰难的人迫不及待;(四),有一些人想趁此机会建功立业,想主导局势、加速进程;(五),体制内那些既得利益者们发现苗头不对了,肯定要阻止改革进程,不排除会挑起事端甚至发动政变,结果引发革命。
    有些人把英国的转型看成是渐进式的典型例子。其实英国是从制定大宪章后开始转型的,而且后面还经历了光荣革命。也就是说,制定大宪章也没有达到踏进民主的门槛要求。英国的光荣革命没有流血牺牲是一次侥幸,这是无法复制的。一旦爆发革命,后果很难预料。当然,并不是说革命的后果很难预料就否定了革命的正义性。推翻一个专制体制这本身就是正义的。不能因为革命的结果很难预料就不去推翻一个专制体制。
    所以说,渐进式改革此路不通。如果统治者真的想要改革、转型,必须是尽快做出真正向民主转型的实际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消除革命的理由和正义性。这里所说的革命的理由和正义性是指大众的判断,当统治者真正采取了向民主转型的实际措施,大多数人就不会有革命的想法,当统治者镇压少数人的革命行动时,大多数人也不会去支持那些少数人的革命行动、与当局对抗。
    即使统治者发出了明确的改革信号,只要没有实质性的措施,人们就不会相信,因为他们已经多次失信于民、失信于国际社会。也会有人故意装作不知道或不相信,因为既然知道、相信了,那就失去了革命的理由和正义性。所以有些人就一再断言习近平绝不会实行民主。
那么,哪些措施是真正体现开始走向民主了呢?
    有人说:释放所有政治犯,开放报禁、党禁,等等。这些固然足以体现开始走向民主了,但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袁腾飞曾发表一篇文章《我和中国“民主派”不是一伙的》,主要就是说统治者主导的转型是应该先给自由还是先给民主的问题,他的观点是应该先给自由。
    当然,自由是民主的基础,没有自由就没有民主。但是,自由有很多种,并不是要等有了所有的自由以后才能有民主。事实上一个合理的社会也不可能是享有完完全全的绝对的自由的。在一个国家的转型过程中,有些自由是不宜先给予的,例如持枪自由。而且,没有民主,自由也是虚的。
    那么,究竟有了哪些自由以后就可以有民主了呢?
    我早就指出了民主的三个基本条件:言论自由、多党竞争、一人一票。
    民主就是按多数人的意见办事,那首先当然是要有言论自由,让人们充分表达意见。办事当然就要有组织者、领导者等等相关人员,而这些人员必须选举出来的,所以一人一票的选举是必须的。如果没有反对党,那么执政者在选举中就具有天然的优势,这样的选举是不公平的,所以应该先允许公民结社,允许反对党的存在。
    有了这三样东西,其他的自由就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这三样东西是构成初级民主的最基本条件,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由统治者主导的政治转型应该是先给民主后给自由,即先踏上民主之路,在体制基本稳定了后再逐渐开放其他的自由。
    这三样东西的给予当然也是有个先后过程的,首先是开放言论自由,然后开放党禁,再实行民主选举。但是必须先作出承诺,在多长时间内完成这些步骤。
    在言论自由方面,除了煽动暴力和大型游行示威的言论,其他言论都要允许。当然,造谣诽谤的言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可以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来追究。
    在开放党禁方面,可以有约束地开放,例如规定必须承诺不搞暴力、大型游行示威;还有限制组党数量,比如五个以内,让人们先在网上组党,过一段时间后,人数最多的五个党可以进行登记,然后可以开展社会活动,包括募捐,并在一定的时候参与执政党竞选。(当然,个人也可以独立参选政府职务,但因为不能以党派的名义开展社会活动,以个人名义组织的社会活动规模受到限制,其参选效果肯定不佳。)
    限制党派数量是为了便于管理,让党派内部管理代替国家管理。限制了党派数量,人们就不得不求同存异集中到这几个党派中去,党派也不得不自我完善以留住党员并吸引更多的党员。党派还可以促进党员的素质提高。为了促进已经登记的党派的完善,应该仍然允许人们继续在网上另外组党,当其党员人数超过已经登记的党派时,可予以取代之,原来登记了的人数最少的党解散,其党员可加入到其他党派中去。
    我在《社会转型期的政治公信的建立及民间组织建设》一文中曾说过,一个没有良性民间组织的社会是危险的。但这里所说的良性民间组织必须是独立的,在经济上、管理上不受制于执政党,只受法律约束。当然这需要颁布政党法。
    当民间党派建设较完善了,就可以较顺利地实行政府选举了。当然,选举必须是在之前承诺的时间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后,否则统治者就再次失去了政治公信力。所谓党派建设较完善了,其实也是难以评判的。
    如果能开发出一款建党软件,将会极大地有利于上述做法。这样的软件,每个群组(党派)的总成员不受限制,但分成若干个层级进行管理,例如三级,最低层为小组,每个小组的人数有限制,一般成员只能在本小组发言,若干个小组构成一个片,每个片的小组数量也有限制。每个小组有选举功能,得票最多的自动当选组长。组长可以在本片的二级管理层发言、参与选举、表决等活动。片长可以在最高管理层发言、参与选举、表决等活动。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其他成员的资料并与之私聊,并可以看到整个党派的管理情况,例如谁当选哪个组的组长、哪个片的片长等。该程序还应有募捐功能。该程序必须接受政府监控,因为它是用于社会政治活动的。
    习近平即使获得再多国际社会的支持、配合,如果不尊重本国人民,不对人民实施实际有利于转型的措施,那也是没用的,必然会爆发革命。
                     2016年12月8日

首发于《民主中国》

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就今天吧

早就想找个日子
泰然地走上街头
举牌高呼口号
打倒共产党
不需要什么理由
已经太多太多了
也不必酝酿情绪
已经憋了很久
也没什么要交代家人的
在这个社会里
即使不这样做
也随时都会失踪
我不用请律师
随便他们把我怎样
没有推翻这个邪恶政权
所有的痛苦都是活该承受的
如果我失联了
大家只需发布消息即可
甚至发布消息时
不用写我的名字
只需写上
歌曲《站在正义这一边》的作者
我不在乎人们是否记住我的名字
我只希望这首歌传播得更广
因为它会唤醒更多人起来
早日推翻这个恶政
不要说我是因为一点小事
那只不过是一个星火
这个邪恶的政权
早已把我们变成了干柴
一位壮士早就宣布
不惜一切手段推翻共产党
我没有什么能力
只能做这一点小事算不上什么壮举
只是让我不那么愧疚
就今天吧
不必再等待
我担心迟了
就没有了坐牢的机会
不是我熬不住了
而是他们
徐琳 2016.12.2

2016年11月27日星期日

公民选举歌

公民选举歌


我们要选票
选公民代表
他要见选民
汇集大家意见
他要有承诺
努力去兑现
如果他不称职
就把他罢免

我要去参选
行我公民权
我要去拉票
我要去讲演
我有我主张
我要去实践
为社会的进步
做出我贡献

公民应珍惜
宪法赋我权
我们要选票
我们要参选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要正义,要公道

要正义,要公道
——右派的呼声

那个荒诞的年代
容不下正常的声音
多少人被剥夺自由
遭受长期的迫害
有的人亲人离散
有的人含冤死去
斗转星移六十载
仍然没有还以公道

这个邪恶的体制
制造了多少冤案灾难
它让人们变得疯狂
失去理智道德沦丧
旧的错尚未纠正
新的罪恶不断出现
以权谋私腐败荒淫
迫害良善糟蹋环境

要正义,要公道
历史的罪责岂能逃
要法治,要民主
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


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

关于陪审团、民决团、民裁团

有一些法学界人士认为把英美法中的“ jury”翻译成汉语“陪审团”是不恰当的,他们认为应该翻译成“民决团”。
我也认为把  jury”翻译成“陪审团”确实不恰当,它不仅没能体现这个团体的决定性作用,而且“陪”字有一定的被动性,容易让人误解为“陪着受审”的意思。
但是,我认为采用“民决团”这个词也不恰当。
法庭对案件的判决是包括两个环节——“判”和“决”,即先判定是否有罪,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作出惩处决定。“ jury”所起的就是前面的“判定是否有罪”的作用,而 “作出惩处决定”则是由法官来做的。“决”有“最终决定”的意思,如果叫“民决团”,则有完全由“ jury”作出判决的含义。“ jury”的成员由平民组成,一般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不可能完全由其作出判决。最终的惩处决定必须由法官来做。
既然“ jury”所起的作用是“判定是否有罪”,因此叫“民判团”比较合适。但“判”更多的是自己作出判断、判定的意思,对他人的作用力较弱,用“裁”字更准确一些,因此叫“民裁团”更好。
法律用词必须严谨。既然要改,就改成最好的。

民裁团的作用包括认定证据有效性、认定事实、认定事实的关联性等。当然,由平民组成的民裁团毕竟知识、经验不够,因此需要由辩护律师通过辩护把情况说清楚、把道理讲透彻。

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

我的萨克斯梦

    我从小就爱好音乐。据我父亲说,我八个月大的时候就跟着厂里的大喇叭哼调调了,那时候连话都还不会说。小学的时候虽然有音乐课,但由于还是处于文革后期,所以没学到什么东西。到了中学,开始改革开放了,有了流行歌曲了,收音机、电视机里也能听到世界名曲了,我突然爆发了对音乐的极大爱好,搜集、抄写了大量歌谱,并且每天都要大声唱个把小时,即使是在高考冲刺阶段也是这样。
    到了大学,同学们都很喜欢当下流行的歌曲,但却苦于没法学。这时我发现自己能听歌记谱了,于是就利用自己这个能力与另两个同学一起办了个歌刊,取名《桔园》,免费发放给同学、老师,很受欢迎。
    我一直想学一门乐器,但由于家境困难,贵的乐器买不起,便宜的乐器又没喜欢的。笛子相对便宜一些,也好听,但好的笛子也要不少钱,而且笛子不能变调。我最喜欢的乐器是萨克斯,可那时最便宜的萨克斯都要一千多元,那对我来说几乎是天价。
    工作几年以后,靠自己的一点积蓄并在父母的资助下,我终于买了一支最便宜的中音萨克斯管,算是圆了我的萨克斯梦。那时候这玩意还很稀罕,很多人没见过萨克斯,不知道是什么,告诉他了也记不住,有的人就叫它“精密仪器”,因为那些键的连杆很复杂,看上去是有点像精密仪器。还有的人则叫它“大烟斗”。那时我已经二十六岁了,又有自己的专业,所以没打算入这一行,懒得拜师了,就自己摸索着玩玩。加上工作忙,东奔西跑的,难以持续地练习,水平不可能有较大提高,只是自娱自乐而已。虽然咱吹得不怎样,倒也博得了不少女孩的青睐,不过咱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花花公子。
    就这么玩了十多年,那支中音萨克斯管的一些键坏了,管身也被朋友借去用时撞凹了。在当地找不到地方修,估计修好也要花不少钱,没有修的价值了。那支萨克斯管本来就是入门级的,吹得久了就发现它诸多的不足。这时我经济条件好一点了,于是想买一支新的、好一点的。由于对美国的著名萨克斯演奏家肯尼基的崇拜,我想改吹高音管。通过在网上搜索,我相中一款里歌牌的高音萨克斯管,厂家在北京,客户评论反映不错,于是就在网上订购了。收到货一打开,那铮亮的外表、精致的做工让我爱不释手。高音萨克斯与中音萨克斯的用气方式是不同的,因此刚开始我还有点不太习惯,练了一些天,就习惯了。高音萨克斯管有一种亮丽的感觉,是我喜欢的味道。很多邻居、朋友说我比以前吹得更好了,其实水平还是那个水平,主要是这支管的音色好一些。后来我发现我们小区里有两个孩子在学黑管,经了解原来是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学一门技艺,例如围棋、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或者一种乐器。我想这两个孩子选学黑管大概是受到我的影响吧,因为萨克斯比较重,也比较费气力,小孩子不宜学,只能先学黑管,学好了黑管,长大一些了再学萨克斯就容易多了。看来,尽管我吹得不够专业,但好歹我没有破坏萨克斯的美感。
    我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作曲了,这么多年来创作了不少歌曲,自己觉得还不错,但我也知道,不论是歌词还是曲调,都没能达到较高的境界,所以也就没把那些歌制作出来。自从有了这支高音萨克斯管,我感觉作曲的灵感强一些了。而自从参与公民运动以后,作词的境界也提高了。公民运动需要一种积极向上的令人振奋的精神,高音萨克斯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当然,它也能够表现柔美、苍凉等风格,总之高音萨克斯的表现风格是最丰富的。
    2014年初,借助这支高音萨克斯管,我终于写出了一首自己非常满意的歌曲《站在正义这一边》。将歌谱发上网后,得到很多网友的赞赏。当然,绝大多数是对歌词表示赞赏,因为他们不识谱。但是,幸好得到了一位爱好音乐的企业家的赏识,他出资找人把这首歌制作了出来。专业的编曲,管弦乐队配器,加上专业歌手的卓越演绎(这歌正适合他的风格),绝了!歌曲音频、视频发上网后,很多人都说非常棒,很有震撼力,大家广为传播。很多人把它设为手机铃声,有时候几个朋友在一起,电话响了,都以为是自己的手机响,因为大家都是用它作手机铃声。当年六月,海外华人在纽约搞一个纪念活动,会场上就播放了这首歌。2015年4月联合国在泰国举办一个维权律师培训班,结业庆祝时主办方播放这首歌,几乎所有的律师都跟着唱了起来。这首歌还上了海外一个网站的精选榜。很多人表示这首歌使他得到了启蒙、鼓舞。这激发了我更大的创作激情和制作积极性,陆续创作制作了十多首公益歌曲,都获得了好评。当然,这支里歌牌高音萨克斯管功不可没。
    这支萨克斯管质量真不错,玩了八年,仍然很好用。这次北方的一些公民朋友邀请我去玩,探讨一些学术问题,我想顺便沿路拜访一下各地的朋友,估计这一趟要出去较长时间,我就带上了这支萨克斯管。但是很不幸,在长沙的时候,由于误以为萨克斯箱子的拉链是拉上的,结果提起箱子的时候萨克斯管掉到了水泥地上,一些键不灵了。我非常沮丧。它伴我度过这么多年,协助我创作那么多优秀的歌曲,我却没能好好地爱护它。还好我这次也要去北京,心想到时候拿到厂家去修应该能修好。
    到了北京,按照网上搜索到的地址找到位于褡裢坡的里歌音乐事业集团,正好董事长总经理里歌老师也在,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他用专业的眼光仔细地看了看这支萨克斯管,告诉我,这支萨克斯管的管身已经有轻微弯曲了,从而导致一些键相碰,相互阻碍,另外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修起来费用不低,再说已经用了七、八年了,不太值得。他建议我补点钱换一支新的,最好是升级,他给我推荐了一款由他们公司代理的意大利萨克斯管。意大利的萨克斯管是世界名牌,我做梦都想拥有一支这样的萨克斯。看着里歌老师拿来的样品,听着他试吹的曲子,我真是有点心动。但是,它太贵了,原价要一万多元。里歌老师说老用户可以享受最大的优惠。但即使这样,仍然要补八、九千元。这些年由于从事公民、公益活动,我受到打压,工作都被搞掉了,所以经济状况不好。我制作的那些公益歌曲都是免费发到网上的,不仅没有钱赚,还花了我不少钱。现在要为这支意大利萨克斯管花这么一大笔钱,我真的难以承受。我只好说还是把原来的高音萨克斯管修好就算了。
    离开他们公司后,一路上那支意大利萨克斯管一直在我脑海中晃悠,我心想咬咬牙换过来算了,我盘算了一下,要再优惠一点才付得起款。我想起在他们公司里看到的公司简介上写有“参与公益事业”,心想也许还能说服他们再优惠一点。我打电话给前台的女孩,要她加我的微信,然后我跟她简单地讲了我与萨克斯的故事,并且把《站在正义这一边》这首歌发给她,要她把这些话和这首歌转给里歌老师。过了一会,前台的女孩回复道:歌曲太棒了!里歌老师很感动,特别钦佩您,里歌老师说有爱的人佩得更多的爱,决定满足您的心愿,按您报的价给您,尽管这是贴本的,就当是又做了一回公益。我一听实在太高兴了,在大街上空着手做出吹萨克斯的样子,嘴里哼着萨克斯名曲《回家》,路人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
    我高兴并不仅仅是因为里歌老师给了我这么大的优惠,更重要的是,他认同了我的理念、行为和作品。他是业内专家,他对我的作品的认同比一百个普通人的认同更有意义。
    第二天我去到他们公司交了款,拿到了这支梦寐以求的意大利高音萨克斯管。那精致的工艺,优美纯正的音色,真是让我醉了,犹如在梦中一般。
    里歌老师还赠送了一本他写的书《十心伴你成功路》,看来他不单纯是一个音乐人、生意人,而是文化涵养很丰富的。里歌老师把我请到他的办公室聊天,我们聊起了我们共同感兴趣的公益话题,他说他们最近准备搞一个巡回公益活动。
    中国历来有不少以武会友、以文会友的佳话,今天我们演绎了一个以乐器、歌曲会友的故事。乐器本身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而通过乐器结交到志趣相投的朋友则又多了一种快乐。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以后可得要特别小心,决不能再让这支萨克斯管遭到伤害。同时我也向他们提出建议,萨克斯的盒子最好是做成上盖放下来时自动扣住下部的款式,这样就可以避免误以为拉链拉上了而掉落地上的悲剧。
    虽然我已经52岁了,但我相信,这支意大利高音萨克斯管一定会让我焕发出青春活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音乐作品。同时我也祝愿里歌老师在音乐事业、公益事业等各方面都越做越好,取得更大的成就!

                      2016年11月7日

特朗普当选总统对中国民主进程的影响

    美国大选终于落下帷幕,特朗普当选第58届总统。
    特朗普当选总统对中国的民主进程有什么影响呢?
    我认为,特朗普当选总统对中国的民主进程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事实上,美国总统不仅权力很有限,大多数总统的智慧也并不是非常高,所以对美国乃至世界的贡献都并不是很大。美国历史上贡献较大的总统只有极少几个。何况特朗普没有什么从政经验,对中国的情况也很不了解。他刚参选时说的那番关于天安门六四事件的话,反映的就是他对中国的不了解,而不是代表他真正的政治立场。
    美国的政治智慧主要是藏在那些从事政治、经济研究的智囊机构里,例如兰德公司等,他们帮美国政府制定了很多战略规划。美国总统的事务性工作较多,根本没有什么时间去进行系统的研究,何况他们大多都没有这方面的学习、研究经历。美国总统更多的是担当执行人、发言人、交流者的角色,当然,也要对一些突发事件、在来不及或不必经国会表决的事件作出处理。真正大的事情、长远的事情,都是由智囊机构拿出方案经国会表决后确定的。对于促进中国的民主进程这样的大事情,当然也是这样。
    前美国驻匈牙利大使、后担任《自由之家》副总裁的人权活动家帕尔默(Mark Palmer)在2003年出版的《打破真正的邪恶轴心:怎样在2025年之前铲除全球的最后独裁者》一书,并非其个人预言这么简单,它实际上是美国政治精英们的一个共识及美国政府的战略计划。不管美国政府这些年来跟中国政府是怎样的关系,这个计划都是不会变的,美国政府的所有做法都不能违背这个计划,顶多只能是暂时的迂回。美国从建国后直至二战初期,都不太介入国际事务,一直是抱着一种独善其身的态度,二战的发展尤其是日本偷袭珍珠港事件,使得美国清醒了:独裁专制政权不仅祸害其本国人民,也威胁其他国家的安全,因此必须铲除世界上所有的独裁政权,这是美国从二战总结出的结论和确定的目标,成立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颁布国际法和各项国际公约等等做法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经过冷战及全球经济、信息化战略的实施,到本世纪初,这个计划的终点时间已经基本清晰了,所以才有了这本书的出版。当然,2025年这个时间肯定是有一定的保守的,也可以说是最后期限,实际上完成计划的时间应该是会有所提前。
    特朗普大胆、不拘小节、反叛的性格,倒是有可能会对中国的民主进程产生一点意外的有利影响,乃至加速中国的民主进程。奥巴马政府一直对中共妥协,甚至是配合,并不是与中共沆瀣一气,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仅仅只是为了美国的利益,而只是过于保守罢了。
    当然,特朗普的上述性格特点也有可能使他犯错而导致对中国的民主进程产生不利影响,但不利影响应该不会很大,至少不会导致2025年这个最后期限的延迟。毕竟有国会、智囊机构等政治精英们的辅助和掌控。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一切依靠美国、寄希望于美国。中国人自己该做的事还是要由中国人自己去做。美国的计划实际上是在对中国的情况作了分析后已经包含了中国人所要做的部分,他们认为那部分事情肯定会有人去做。因此,中国人只需要顺势而为、继续努力就行了。中国人自己做得越好,中共政权垮台的时间就越早。
    个人冒进行为只会付出个人代价,对中国民主进程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当然,怎样算是冒进,这不好说,只能是在斗争中摸索、总结。这并不是否定冒进行为的意义、价值,冒进行为也是抗争行为中的一部分。所有的抗争,做了就是有价值有意义的。谁愿意怎么做那是他自己的选择。不要指责别人的做法(除非那些明显是对独裁政权有利的做法),也不要指望所有人都会按你的做法去做。
    不管各人怎么做,2025年之前所有的独裁政权都将灭亡。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很有可能就在这两、三年。
                           2016.11.10

川普当选的原因分析及美国应该采取的对中共的策略

    奥巴马政府对中共等专制国家采取的暧昧、姑息政策导致美国乃至世界的政治、经济形势令美国人民感到不满,急于换一个能打破这种格局的总统。美国人民的不满不仅是对奥巴马政府,也包括对整个政治精英阶层,因此,没有从政经验的川普得到更多普通民众的支持,而精英阶层力挺希拉里则更加使得普通民众倒向川普。
    民主党通常对邪恶势力采取暧昧、姑息政策。二战初期,罗斯福政府就是这样,直到珍珠港战争爆发,罗斯福政府才宣布参战。二战结束后,还是民主党执政,杜鲁门政府听信中共的虚假宣传和承诺,放弃支持国民党,导致中共在苏联的支持下打败了国民党,统治了大陆,使中国大陆沦为专制统治的牺牲品,继而也使得美国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如今的奥巴马政府仍然是这样。奥巴马与习近平多次单独交谈,他们究竟谈了些什么?人民不知道,只有他们俩知道,或许还有少数几个政治精英知道。也许奥巴马又是听信了中共的某些承诺而与之配合,但其结果则是中共越来越猖狂,世界局势也越来越对美国不利,所以引起美国人民的不满。(我曾多次撰文骂美国政府和联合国,不知道美国人民对奥巴马政府、民主党的不满有没有受到我的影响哈。)
    相对而言,共和党对邪恶势力则较为强硬、态度明朗,不论是里根还是老布什、小布什,因此美国人民希望共和党来改变局面,这就是为什么共和党既赢得了总统竞选又赢得了国会选举的原因。
    有消息说,川普高级顾问已经向川普建议:为了美国的利益,尊重中国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避免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川普没有从政经历,也就没有自己的班底。显然,这个高级顾问也是与奥巴马一个鼻孔出气的。试问,任凭中共这个邪恶势力膨胀、胡作非为,美国的利益会有保障吗?
    或许,习近平是向奥巴马作出了某种承诺,才使得奥巴马政府与之配合,采取姑息、不干涉政策。但是,中共的话能相信吗?历史的教训还不够深刻、惨痛吗?即便习近平是可信的,他的计划真的是完美的吗?他真的有能力兑现承诺吗?
    绝对的相信是不负责任的。美国应该有自己的行动。要求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就是一个最好的行动。

            2016.11.12

选举歌

我们要选票
选人民代表
他要听我言
为民众请愿
他要有承诺
努力去兑现
如果不称职
下次就靠边
我要去参选
行我公民权
大家投我票
当人民代表
我有我纲领
我要去实践
为社会进步
作出我贡献
公民应珍惜
宪法赋我权
我们要选票
我们要参选
2016.11.12

徐秦立案记

 中国人权观察秘书长徐秦女士于11月8日到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递交材料起诉武汉市公安局。可能有人泄漏了消息,立案办事员接到了通知,收了材料后不肯开《立案材料收件表》,只是口头上说一个星期内给通知。然而一个星期眼看就要过去了,徐秦女士还没有接到准予立案通知,她决定到江汉区法院去讨要说法。
11月14日我们分别从不同的方向来到武汉。当我听徐秦说了她来武汉的目的后,考虑到她可能会遇到麻烦,因为她前几次来武汉都遭到国保的阻拦绑架甚至殴打,我决定陪她一起去法院。
次日下午,我陪同徐秦女士来到江汉区法院。取了排队号等了一会,轮到徐秦女士的时候,她上前去办理,我在一旁观察和拍照。她一看不是上次办理立案的那个办事员,于是就多了心眼,她没有提上次立案的事,而是又递了一份材料重新办理立案。估计国保没有想到她会来这一手,所以没跟立案厅办事员打招呼,因为只要徐秦一问上次立案的事,办事员一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知道怎么做了。偏偏徐秦没有提上次立案的事,而上次那个办事员今天又没上班,这个办事员不知道前面的事,就照常接收了材料,开具了《立案材料收件表》。拿到了这个《立案材料收件表》,徐秦女士就说了上次立案的情况,问为什么到期了还没通知。那办事员一听就反应过来了,知道肯定是上面不给予立案(这种情况他们遇到的多了),于是就要抢回刚才开具的《立案材料收件表》,徐秦女士敏捷地避开了。那办事员就说不能重复立案,要收回刚才开具的《立案材料收件表》。徐秦女士说上次没有开具《立案材料收件表》,只是口头上说一个星期内答复,可是已经一个星期了却没有答复,完全是故意刁难。这时来了一个立案厅的负责人,也说:不能重复立案,至于你说上次那个办事员不依法办事,你可以去投诉、起诉。他也想抢徐秦手上的《立案材料收件表》。徐秦就大声斥责他们。这时我赶紧上去拉了一把徐秦女士要她赶紧走,于是我们就出去了。
路上徐秦女士还在愤愤不平地说,我说:跟他们吵没用,上次他们是耍流氓故意不开具《立案材料收件表》,你没有证据说什么都没用,这次既然拿到了《立案材料收件表》,就有了证据了,他们就不好办了,无论如何要给个交代,所以不要跟他们纠缠,万一他们叫一大帮人上来抢《立案材料收件表》,那就前功尽弃了,又白跑一趟。她连说是是是。
到了安全的地方,我们赶紧把《立案材料收件表》拍了照,发到网上,并复印了。对付这些耍流氓的家伙,就得多一个心眼,灵活应变。
上午徐秦女士还只身前往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取回了公民们给刘兴联送饭剩余的钱3300元,又替重庆的许万平给仍被关押在该看守所的秦永敏先生存了400元。她这次来武汉的任务算是圆满完成。徐秦女士为民主事业做了很多事情,也受了很多磨难,但一直都积极勇敢地前行,四处奔波,令人敬佩。
徐琳 2016.11.15

英美法与大陆法的根本区别及发展趋势

我曾经问过不少律师及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到底什么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它们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没人能给我满意的回答。他们的回答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跟书本上写的和网上搜索的结果几乎是一样的。中国法学泰斗杨兆龙先生于1949年在《新法学》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的文章,可以说是最有权威的,不过后来又有一些学者发表了一些看法。把所有人的看法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1、大陆法又称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法典为第一法律渊源;英美法则是不成文法,判例是法律的主要渊源,在处理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并无成文法可供凭借,早期判案全靠依据当时风俗习惯,基督教道德也对审判结果有很大影响,后期则当有先例时遵循先例。
2、法官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英美法系采用陪审团制度,由陪审团裁决是否犯罪,法官是中立者,只在参照判例和量刑方面起作用;大陆法系国家没有陪审团或陪审团不起决定作用,法官占主导地位。
3、法律构成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包括判例法,大陆法系国家不包括。
4、诉讼程序不同。
5,判例地位不同。大陆法一般不遵循先例,英美法是必须遵循先例。
当我针对上面的说法一条条问为什么的时候,没人能说清楚。例如,英美法为什么是不成文法呢?难道它一句话都没有?那还叫法律吗?为什么英美法一定要遵循先例呢?为什么英美法要采取陪审团制度呢?等等。
而且上面的说法也有明显的错误,它说英美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判例,可判例是后来在司法实践中积累、整理而形成的,它怎么能是法律的渊源呢?
其实,上面所说的那些区别都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是只停留在对事物表面特征的描述,没有从本质上揭示两者的不同。
文科生往往容易停留在对事物的表面的认识上,理科生则更善于进一步探究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例如人们对物质的认识,以前就仅仅只是停留在颜色、硬度、比重、形态、熔点、沸点、冰点等表面物质特性上。后来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了物质的内部结构的奥秘,知道了物质是由分子组成的,分子是由原子组成的,原子是由质子和电子构成的,进而编出了元素周期表,创立了一整套理论。于是我们就知道了:物质之间的不同是由于组成它们的原子不同导致的,而原子之间的不同则是由于构成它们的电子、质子的数量不同。所有物质元素都是由电子和质子组成的,当我们把一种元素的电子、质子数量改变后,它就变成了另外的元素。这样一来,就既揭示了不同物质之间的区别的内在本质,又揭示了物质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更深一层的认识,能够使人们更好地对物质进行利用。圣经上说:再深入一点,你会得到更大的快乐。
而上述对英美法、大陆法的区别的阐述显然是不够深入的。那么,如何进一步探究其本质上的区别及内在联系呢?
要探究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回到法律的基本问题:法律是干什么的?答案是:法律是约束人的行为的。如果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独自生活,那么就不需要法律,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管他。但是一群人在一起以社会的方式生活,那就必须要有契约——也就是后来的法律,用来约束人的行为,以免人们之间造成伤害。那么,怎么来约束人的行为呢?也就是怎么来立法呢?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明确规定不能做什么,比如公民不能持枪,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不能擅自出版书籍,等等。这些都是针对人的行为制定的规定。所以叫制定法。制定法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它限制了公民的自由,不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比如当公民遇到野兽或者他人的侵害的时候,他没有枪就不能较好地保护自己;二是,究竟哪些行为会伤害他人,无法全部预料到,不可能一一予以明确规定,一旦某种行为伤害了他人而在法律上又没有规定,就无法用法律来予以处置。
还有一种立法的方式就是,你干什么不管你,但如果侵害了他人,就要予以制裁。也就是说,不对具体的行为做出规定,而只对行为的后果作出规定。
第一种立法的方式是针对行为本身作出具体规定,不准这样、不准那样,这就是大陆法;第二种方式是针对行为的结果来立法,什么行为都可以做,只要不伤害到他人;一旦伤害到他人,就予以处置,这就是英美法。一个是针对行为本身,一个是针对行为后果,这就是大陆法与英美法的本质上的区别。两者都是与人的行为相关的,这就是两者之间的联系。
当我们认识到这两种法系的本质后,上面的一切问题就都可以找到合理的答案了。
事实上,法律的成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事。在此之前,在一个原始部落里面,尽管从来没有规定过什么,但如果一个人伤害了部落中的另外一个人,他就会遭到处罚,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是天经地义的,这也就是自然法。英美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英美法是属于自然法。当然,作为成型的法律,不可能一字不着,总要说些什么。说什么呢?那就是把“侵犯了他人利益要受到处罚”这个自然法则予以文本化、明确化,把人的哪些利益是不容侵犯的写出来,而这其实就是宪法的内容。所以,英美法是以宪法为核心的。除了宪法,还有司法程序、制度等,都是英美法的组成部分。说英美法是不成文法,主要是指其对于人的行为没有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由于英美法没有对人的行为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因此人们有较大的自由。人们有较大的自由,才能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充分地辩论、实践从而探索真理,促进社会的文明发展,而民主共和就是人类文明的精华体现。因此,采用英美法的国家都成为了文明发达国家,是民主共和制国家。
而专制国家的统治者害怕老百姓的一些行为危及其统治,他不可能等其行为造成后果后再来追究,那时就已经晚了,他要防范于未然、防微杜渐,因此为了巩固其统治,避免被推翻,就对老百姓以及下属官员的行为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只要做了这些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予以处罚,甚至是有这种行为的准备、先兆,都要予以处罚。
由于大陆法不是以保障人们的自由权利为前提的,因此它往往没有宪法,即使有也是形同虚设的,包括那些对行为的具体规定的法律条款,也是受到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左右的,最终是按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意志来执行的。由于最高统治者对法律的不尊重,导致下级官员也同样不尊重法律,下级官员一方面唯命是从,一切按上级官员的指令行事,一方面对下级人员及普通百姓则按自己的意志行事,滥用权力、为所欲为,以致整个法律都成了摆设,有官员甚至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在这种体制下,其实人人都没有保障,包括最高统治者,最典型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刘少奇也被打倒、整死。
由于英美法没有对人的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是不成文法,它以行为后果是否对他人造成伤害来定罪、判决的,因此,如果仅仅由法官来定罪,容易带有个人偏见,于是需要采用陪审团制度来进行裁定。陪审团成员是由普通民众组成的,他们不需要懂法律,只要他们有基本常识、能判断基本的是非就行了,他们根据自己的经验、认识对“当事人是否侵害了对方”即“是否有罪”做出判定。陪审团作出裁定后,法官再作出判决处置。而大陆法已经对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只要违犯了就可以予以处罚,因此法官可以独自作出裁定、判决;况且法律规定比较繁杂,表述较专业化,一般人不懂法律,也就不可能由一般人组成陪审团来作裁定。这就是上面说的两种法系的法官地位不同、是否有陪审团的原因所在。
同样,由于大陆法对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只需要按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不需要遵循以往的判例。而英美法没有对行为作出规定,因此“早期判案全靠依据当时风俗习惯,基督教道德也对审判结果有很大影响,后期则当有先例时遵循先例”,就是这个原因。
中国有一个说法叫“钻法律的空子”,即利用法律的缺陷使人逃避法律惩罚。几乎所有人包括律师都以善长此技为荣。之所以会出现钻法律的空子的情况,就是因为针对人的行为制定的规定不可能包罗万象,也不可能都阐述得足够清楚。其实,在专制国家,能否成功地钻到法律的空子,并不在于是否精通法律,而在于有没有权势。对于无权无势的人来说,你钻来钻去也逃不出权贵们的手掌心,他们随便捏造个罪名就可以整倒你。
英美法国家就不存在钻法律的空子这种现象,其法律对人的行为本来就没有规定,人的行为空间大得很,根本不需要钻空子,但如果你侵害了他人利益,你就逃避不了法律惩罚。
有的文献中提到世界上有五大法系,这种分类法显然是不合理的。事实上每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其他国家都肯定会有不同的地方,如果仅仅是以表面上的不同来划分法系,那么五个法系都不止。不同的法系必须是有内在本质上的不同,而内在本质上的不同只可能是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人的行为来立法的,一种是针对人的行为的后果来立法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行为种类越来越多,有些行为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采用英美法的国家后来也针对一些危害较大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只要做了这些行为就予以处罚。这就是英美法向大陆法方向发展的趋势。但是,不论怎样怎样发展,英美法是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有宪法、民主制度保障人们的基本自由权利,因此它的属性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而采用大陆法的专制国家,在国内人民的反抗下和国际文明组织的督促、逼迫下,其法律也会发生一些向自由化方向进步的改变,但是却是很有限的,因为给予人民的自由多了,其专制统治就不稳固了。只要其专制制度不改变,其法律属性就不可能改变,给予人民的自由也很有限。但是,这样的状况不可能永远维持下去,最终,要么是人民起来推翻专制政权建立民主制度,要么是专制统治者放弃权力实行民主。专制国家实现民主转型后,建立法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改良式,采用原来法律的基本框架,按照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颁布宪法,把原有法律中不合理成分剔除掉或作出修改;另一种方式是重建式,彻底废除原有法律,完全按照自然法英美法立法方式并结合当今世界法律发展状况重新建立新的法律。
由当权者主导进行的社会转型都是采取第一种方式。通过革命进行的突变式转型有的是采取第二种方式。
法律不应该是少数人把玩的玩意,它是人人都要遵守的,也就应该是人人都能看懂、理解并且容易记住的,至少那些禁止的内容要容易记住;如果要让普通人都能参与法律活动,比如作为陪审团成员参与判案以及通过舆论平台对案件等法律活动进行评议,甚至参与立法的表决,那么就更应该让法律通俗易懂、简单。不仅法律文本应该通俗易懂,法律书籍也应该通俗易懂。如果一本法律书让普通人甚至理工科大学生都看不懂,那么这样的法律书就是扯蛋的。
法律文本大众化了,并不是就可以不要律师了。律师的作用主要是体现在熟悉判例、在搜集证据和辩护方面比较有经验,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作用。
2016.11.11

2016年10月5日星期三

致同学

大家都是过了五十岁的人了。俗话说:五十知天命。什么是天命呢?是指老天注定的寿命吗?我认为不是。中国人兴算命,只要一生下来,根据生辰八字就可以算出寿命,不过人们一般都不会在小孩刚出生的时候算寿命,算的寿命长倒还好,万一算的寿命不长,就很不吉利。但是成年以后,想算命的人随时都可以去算命,所以不需要等到五十岁才知道寿命。当然,相不相信算命先生算的寿命,这个各人自己看着办。
那么天命是指命运吗?我认为也不是。对于一个五十岁的人,命运这个东西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既然是命中注定的,知不知道又怎样呢?
我认为,天命应该指的是上天赋予的使命。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知识越来越丰富,思考能力越来越强,到了五十岁,正是最佳状态,黄金年龄,这个时候看透了很多东西。而真正的看透了,应该是不仅知道这个世界是怎样的,更知道应该怎么做。中国还有一句话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明老人是有经验、智慧的。无论是原始部落,还是封建王朝、乡村,以及当今时代,被称为长老的人都是很受尊重的,其意见往往对部落、朝廷、乡村、国家有较大的影响。
人活一辈子,不仅要追求自己生活的质量,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而要追求生活的质量,不能只顾着自己家里的事,更要关心社会环境。在一个自然环境被严重污染破坏、食品没有安全保障、充满戾气、暴力、欺骗、政府权力滥用的社会里,你能生活得幸福吗?你觉得你现在生活得不错,其实也只不过是暂时的罢了,在这样的社会里,再大的权力,再多的钱,都无法保障你的幸福,你不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
一个上了五十岁的人,应该能看透、想明白这些,并为促进社会的进步去尽一份力。何况大家还是读过大学的,那个年代能读上大学的可不多。
有的人说,要相信黨,相信政府,相信现任领导人,要给他们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是,我们凭什么相信呢?他们大权在握,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人民根本就没有监督的权利,连批评的权利都没有,更不要说当他们做得不好的时候让他们下台。他们执政六十多年,制造了多少灾难?那些官员们都是靠巴结讨好、买官鬻爵上去的,他们官官相护,哪里会真正为老百姓着想呢?即便这几年打掉了一些贪官,可是,制度没有改变,还不是照样会出贪官?那些贪官贪污上亿、几十亿,显然不是一下子贪得的,而是多年积累的,为什么他们能长期地贪甚至边贪边升官?归根结底是制度的原因。
他们曾经对人民许下多少承诺,讲过多少漂亮的话,有一句兑现了吗?他们编造了多少谎言你知道吗?相信他们,只能是又一次次地受骗,继续受他们欺压玩弄。
如果你因为恐惧、因为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而不敢发声,这我可以理解。但你若为他们站台、帮他们说话,甚至极力去维护他们,那么不是脑残就是无耻。
微信群里发点敏%感的帖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有事,也是我这个发帖子的人有事,看的人是不会有事的。我这几年来发了那么多帖子,也没什么事嘛,顶多只是把我的微信帐号封了,封了再注册呗。就算把群封了,也可以再建嘛,现在联系方式多得很,大家不会失散的,只要心在一起。再说我也不会老是在同学群里发敏%感的东西,更不会发太过激的东西。
同学之间的情谊是很可贵的。雷洋死后,他的人大校友们很多站出来为他追真相、要求还其公道,其中不少校友还是在体制内工作的。我徐琳若哪天真有事了,我不需要大家为我做什么,你们做好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年纪就行了。
徐琳 2016.10.4

关于启蒙问题回复杜导斌

我针对杜导斌先生对我的推文的回复发表了《是该好好地说说启蒙这事儿了》后,杜导斌先生在笔会论坛里又作了回应。既然我说了“该好好地说说启蒙这事儿了”,那就继续说下去吧。兹针对其回应逐段点评如下。
杜导斌:
完整的是三条,徐琳会友只引了其中之一。
徐琳:
在我的推特帐号中只看到他所说的其中之一,而且还只是那之一中的部分(见下面的截图)。不过这没有关系,既然他现在补上来,我也可以对他补上来的内容再作探讨。
杜导斌:
为什么不能再来一次启蒙?
一,启蒙假设启蒙者掌握着唯一正确的真理,或者称为真知,被启蒙者则无知,或者其知识是伪的。因此,真知的掌握者有权对无知和伪知者启蒙,下指导棋。试问,一个自由平等的体制下,谁有特权宣称自己掌握着唯一的真理?那些自称手握唯一真理者,不正是专制主义者?
徐琳:
杜导斌先生在这里其标题与内容就是自相矛盾了。他的标题是“为什么不能再来一次启蒙?”这句话从字面来看可以有两个截然相反的意思,一个是反问句式,意思是“凭什么就不能再来一次启蒙呢?”另一个是疑问句式,意思是“不能再来一次启蒙的原因是什么呢?”前者是认为可以再来一次启蒙,后者则是认为不能再来一次启蒙。不管他是哪一个意思,其中都包含了一个共同的意思,即他承认之前有过一次启蒙。可是,按照他下面的话的意思,他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启蒙这回事,启蒙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他认为谁都没有特权宣称自己掌握着唯一的真理、对他人进行启蒙。由此可见他的思维比较混乱。这就跟逸风一样的,一方面极力否定启蒙,一方面又始终绕不开启蒙这个客观存在。
其实我在前面的文章中都已经讲得比较清楚了,很多人都能理解。既然杜导斌先生还没能理解,那我就再讲透彻一些。启蒙并不是只有圣贤完人才能做的事,事实上也不存在圣贤完人。启蒙分两种,一种是直接启蒙,一种是间接启蒙。一个认识水平稍高一点的人直接对一个或若干个水平较低的人进行的启蒙就是直接启蒙。但这里说的认识水平稍高一点不一定是整体上的,可以是在某些方面、某些具体问题上。一个综合水平较低的人有可能在某个问题上比一个综合水平较高的人认识多一点、深一点,那么他就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对其进行直接启蒙。把一篇具有启蒙作用的文章发到Q群里,谁受益了谁就被启蒙了,这就是间接启蒙。不论认识水平如何,都可以做间接启蒙,也叫做从事启蒙工作。
杜导斌:
二,启蒙是上对下,智对愚,高对低的非对称关系。人人自由平等,谁有权利对他人以启蒙者自居?启蒙话语与自由平等理念在逻辑上无法自洽。应换作以平等为公民关系的根本原则。公民间是对称的交互关系,而非不对称的上下关系。互相说服,寻求重叠共识,而不是启蒙,也不是打倒。
徐琳:
对这段话的前半部分,我在《是该好好地说说启蒙这事儿了》及本文前面的论述中已经讲清楚了,不再赘述。
后半部分,“公民间是对称的交互关系,而非不对称的上下关系”,这只是指在基本权利、地位上,但在认识水平上,事实上就是存在不对称的上下关系。杜导斌先生总是把基本权利、地位与认识水平混为一谈、强行捏在一块。
杜导斌先生提到 “互相说服”,那么为什么会要说服呢?就是因为认识水平有高低嘛。认识水平高的把认识水平低的说服了,也就是对认识水平低的起到了启蒙作用,这怎么不是启蒙呢?当然,你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说服了我,而我可能在那个问题上说服了你,所以可能存在互相说服的情况,也就是互相启蒙。
杜导斌先生提到的“寻求重叠共识”,它是存在两种情况的,一种是寻求在现有基础上的重叠共识,另一种是寻求通过交流、辩论使一方或双方获得提高后的重叠共识。显然后者是更好的,而这就是需要进行启蒙。既然杜导斌先生前面提到了“互相说服”,那么他所说的“寻求重叠共识”就应该是指后者。
由此可见,杜导斌先生一方面不断地否定启蒙,另一方面却又时不时地在肯定启蒙。这等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地拿自己来证明启蒙的必要性。
杜导斌:
三,欧洲启蒙运动的诞生在教育普及之前,是一小群知识人面对一大群文盲半文盲。今天中国大陆基础教育已普及,博士硕士用脚踢,许多脑残五毛拥有洋博士学位。他们反自由民主,有知识因素,更多的是偏爱和利益。对这些人怎么能启蒙?即使农民也不适合启蒙,他们急需的与其说是知识,不如说是其利益的忠实代表。
徐琳:
这恰恰证明目前中国很需要启蒙。事实上六十多年来中国人遭受的洗脑毒害是最严重的,很多人成了脑残,因此对中国人的启蒙是最难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被洗脑越严重,启蒙就越难。但再难也要启蒙,不能因为难启蒙就不启蒙了。你启蒙不了硕士、博士,那是你的能力不够,你可以不去做,但你不能说不需要启蒙、不应该去启蒙。于建嵘、贺卫方等人就经常到大学去演讲,也就是进行启蒙。
杜导斌:
徐琳会友在这里说的,一,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属教育,这在今天已经不是启蒙,如果是你说的那种启蒙,那中共建政67年,岂不天天在启蒙,共产党一直就在启蒙,那还有启蒙的必要吗?教育就是教育,是培养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智力,在进入社会之后,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前人经验,作为进入社会的必要条件。
徐琳:
教育应该是启蒙,西方搞的启发式教学就是把教育当作启蒙来做。而中国的教育有两方面问题,一是强行灌输,二是欺骗蒙蔽。这是中共的问题,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站在我们的立场,或者说站在真理的立场,中共搞的教育就不是启蒙,而是毒害。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拿老师教学生的例子来说事,是指理想状态下的教学关系,并不是说所有的教学都是启蒙。从这里可以看出杜导斌先生对中共的洗脑教育的实质认识得不够。
杜导斌:
另一个,阅读文章,可相互启发,这也不是启蒙,这种事情人类经常发生,如果这也是启蒙,那岂不是说,始于欧洲的启蒙运动一直没有中断,一直在运动到今天和全人类,启蒙运动之前也已经有了启蒙运动?
徐琳会友这是在偷换概念。
徐琳:
这里恰恰是杜导斌先生在偷换概念,他把启蒙行为与启蒙运动搞混了。启蒙行为是单个的行为,启蒙运动则是很多人从事的较高密度和频度的行为集合,它是系统工程。欧洲的启蒙运动之前当然也有启蒙行为,但由于密度和频度不够,不能称之为启蒙运动。欧洲的启蒙运动兴起之后,如果启蒙行为的密度和频度一直没有大幅下降,基本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那么可以说欧洲的启蒙运动一直没有中断。如果有较大起伏,那么可以说中断了之后又兴起了启蒙运动。当然,即使启蒙运动兴起后启蒙行为的密度和频度一直没有大幅下降,我们也可以从另外的角度来予以区分。比如,启蒙运动导致了政权体制的彻底改变,之后的启蒙行为有了法律上的保障,规范化了,组织化了,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说启蒙运动终止了、结束了,而是说它转化成为了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态。
杜导斌: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如果徐琳先生的“启蒙”是启蒙,岂不是说,至少从孔子讲这话时起,人类就开始了启蒙?
徐琳:
人类从有了认识、思考、思想后就有了启蒙。启蒙包括智力启蒙、自然知识启蒙和思想启蒙,这些都叫做启蒙。但是,以前的思想启蒙由于没有普世价值这个明确的目标作导向,就容易出现偏差,可能会成为误导甚至是欺骗。我们追求自由民主的人现在所讲的启蒙,当然也包括智力启蒙、自然知识启蒙、思想启蒙,但是更偏重于思想启蒙,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以普世价值为导向的。是否符合普世价值,是我们判定一个思想传播行为是不是启蒙的标准。
因此,我觉得有必要把启蒙分为原始启蒙和现代启蒙。它们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明确地以普世价值为导向。我们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固然是以现代启蒙为重点,但也不能说不需要搞原始启蒙了。如果一个人只是搞智力启蒙(教授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自然知识启蒙(例如教他人使用翻墙软件),并没有传播普世价值,那么他所进行的启蒙就属于原始启蒙,显然这也是需要的,它有利于进行下一步的思想启蒙——传播普世价值。
最后,感谢杜导斌先生抛石引玉,使我能够更有条理地思考、阐述上述问题。

2016年10月2日星期日

关于启蒙的问题回复逸风

逸风的这篇文字让我对他有了进一步了解,也好,该来的总会来的。
首先,逸风说我是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这不符合事实,是歪曲、乱扣帽子。我只是说“说现在不需要启蒙了的人,有些就是特务”,注意我说的是“有些”,不是说“全部都是”。如果我说的是“全部都是”,那你说我是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只能自己认栽。逸风没有深度参与(甚至是几乎没有参与)过国内的民运斗争,对特务没有切身体会,不能重视特务的存在及其危害这个问题,这不足为奇,但至少在辩论时应该实事求是,尊重对方,不要歪曲、乱扣帽子。
其次,逸风说“如果真的有什么启蒙的话,还是先启蒙自己。自我的启蒙还没完成,就要渴求启蒙他人?”“还是那句老话,先对自己启蒙”,这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你到底是认为需要启蒙呢还是认为不需要启蒙呢?既然要“先对自己启蒙”,那么就是说启蒙还是需要的嘛,既然要“先对自己启蒙”,那么由别人来对我进行启蒙也是可以的嘛,那么站在别人的角度来说,对他人进行启蒙就是需要的、可以的嘛。这段话的逻辑你搞清楚了吗?
我不否认我自己也需要启蒙,我绝不是什么圣贤完人,我一直都在学习和反思。但是,这并不等于我就没资格去启蒙别人,总还是有一些人比我的认识水平差嘛,我怎么不能对他们进行启蒙呢?
再说了,我的文章中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启蒙可能是交互式的,一个综合水平较低的人,有可能在某个问题上对一个综合水平较高的人起到启蒙作用。我也说了,一个即使是对普世价值不太懂的人,也可以参与启蒙运动、从事启蒙工作,因为启蒙运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有很多分工,他完全可以做传播工作,这也是启蒙工作之一。这样的工作我总是可以做的吧?你凭什么说我就不能搞启蒙了呢?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没资格、能力搞启蒙,也不能证明启蒙是不需要的。
至于逸风说到“将启蒙作为一种噱头,获得名利的手段”,如果真的能获得名利,那又有什么不对呢?启蒙又不是搞坑蒙拐骗。有需求才有市场,才能获利,这点在中学就学过的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你都还给老师了?不过我倒并没有从中获得多大的利,同仁们虽然有些许打赏,加起来都没多少,还没有我捐出去、付出的多,如果我是一个追名逐利之人,我才不干这个呢。不搞民主的话,我的生活会比现在好得多。
还有逸风说的“那边的专制教育机器在不断地制造着残次品,这种所谓的启蒙即使启到末日来临也都是可笑的启蒙。你能阻止住脑残流水线生产出来的数量巨大的产品吗?”这种论调早就有人弹过了,根本就经不起驳斥。中国人都是脑残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很幸运我没有成为赵家人想要的那种产品,还有很多人也没有成为赵家人想要的那种产品,可以说,像我这样年纪的人,早期接受的启蒙是很少的,既然都没有成为赵家人想要的产品,那么现在我们这些觉醒了的人多做一些启蒙工作,是不是能更加减少一些赵家人想要的产品呢?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究竟要启蒙到什么程度社会才会发生明显转变,这没法说清楚。但启蒙工作做得越多、启蒙运动开展得越好、被启蒙的人越多,社会转型的代价就越小、转型越顺利,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上,不需要等到把所有人都启蒙完了社会才会发生改变,我们不指望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都启蒙了,但是,在社会还没有发生改变之前,启蒙就是需要做的事情。
谁最怕启蒙?当然是赵家人,他们不停地删帖、封号,甚至把写文章、帖子的人和传播的人抓进监牢,还派出很多五毛搅浑水、扰乱思想、攻击从事启蒙工作的人,总之手段用尽了。
我不想揣摩逸风是怎样的人,免得他又说我是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了。但是我很惊讶于他的观点和做法与赵家人如此的一致。
附逸风原文:
中国人的确不需要启蒙,只需要一个毛贼式的人物即可!!
徐琳先生是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乃是中红祸之毒较深的明证!回头我写一篇中国已经不需要启蒙的文章,欢迎指正?
我认为,目前网络上到处是这样的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凡事不能同意本人观点者,就是特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思维是典型的毛贼思维,正是这样的思维模式导致了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而且这样的灾难还会继续下去!
在专制体制之下的国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基本上都是一种畸形的变态的模式。人与人之间难有包容的气度。而在民主自由的国度,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观念是一种像呼吸空气一样正常 的事情,但是,在13亿奴民的中国,有相左观念的存在几乎就是一种敌我的存在,而且还要你死我活。中国人还没有死够,不知道还要有多少殉葬才能让更多的人理解上面我说的一个基本常识。
我认为启蒙在中国基本上没有多大的作用,从古代到如今,中国有几个获得真正启蒙的伟大思想家?数来数去,也就是先秦诸子那几个人,剩下的人都没有被启蒙成圣贤人物,倒是都喜欢学习陈胜吴广黄巢张献忠义和团民外加太平天国的那些土匪们。大碗喝酒,大碗吃肉,狗屁思想思维都滚一边去了!
在一个专制体制下,一个连自己都救不了的人,还谈什么拯救其他人?以己之昏昏,何以使人之昭昭?所以,毛贼看懂了中国人的愚昧无知,就只学习洪秀全秦始皇希特勒斯大林陈胜吴广,不学习孔老二这类所谓的圣人。所以,他要批倒批臭孔老二!还要煽动红卫兵小将们造反有理,全中国只要有一个毛贼的脑子思考问题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是牛鬼蛇神。这就是毛式思维。目前中国人有几个脱离了毛式思维模式的?
很少,或者,几乎没有!
如果真的有什么启蒙的话,还是先启蒙自己。自我的启蒙还没完成,就要渴求启蒙他人?让我看来,很多人最多是将启蒙作为一种噱头,获得名利的手段而已!我这里的”很多人“当然不希望包括徐琳先生!
另外,你这边兴高采烈地搞着所谓的启蒙,那边的专制教育机器在不断地制造着残次品,这种所谓的启蒙即使启到末日来临也都是可笑的启蒙。你能阻止住脑残流水线生产出来的数量巨大的产品吗?圣人尚且对此无可奈何,我自认为自己凡夫俗子,智力不会高过八戒多少,面对无边无际的混沌,即便再张大嘴巴也无处下嘴!
还是那句老话,先对自己启蒙,只要自己不变成义和团民就好!
逸风 20161002

有些就是特务

说现在不需要启蒙了的人,有些就是特务,他们前些年发了一些启蒙文章、帖子,参与了一些线下活动,博取了一些资本,就以大佬、大腕自居,然后就不再怎么发启蒙文章、帖子了,有的专发笑话或生活内容,有的甚至发一些误导性的文章、帖子。当他们看到无眠的启蒙帖子以及花夫人、墨谈国是、宝庆等图说满天飞,他们觉得自己的大佬、大腕地位和影响力在降低,不便于较好地执行任务了,于是就叫嚣“不需要启蒙了”。
我发表《是该好好说说启蒙这事儿了》后,很多朋友都赞同,说明很多人都懂这些道理,只是他们写不好而已。 难道那些所谓的民主大佬、大腕真的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
前段时间官方对无眠的打压及五毛水军对其群起攻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究竟哪些是特务,大家自己判断,我就不点名了。 
不抓特务,不等于不承认、不意识到特务的存在,不等于不重视特务的危害,也不等于看不穿特务的伎俩。你们跳吧,总有一天大潮退去,究竟谁在裸泳会一目了然。
徐琳 2016.10.2

是该好好地说说启蒙这事儿了

我在网上发了这么个帖子:那边厢,当局不停地删帖封帐号,并派出很多五毛混淆视听,还恐吓网民要把网上发的帖子当作呈堂证供;这边厢,一些所谓的民主大V纷纷说不需要启蒙了、启蒙这个说法有问题、不要介入别人黨内的争论等等,配合得真不错。

杜导斌在推特上回复道:启蒙是上对下,智对愚,高对低,人人自由平等,谁有权利对另一个人以启蒙者自居?

连杜导斌这样的大V都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看来是该好好地说说启蒙这事儿了。
试问:人人平等是指认识水平、智力水平的平等吗?事实上人们在认识水平、智力上就是存在高低不平,所以启蒙是必须的。这与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不冲突。人人平等指的是人的基本权利、尊严的平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启蒙,这本身并不一定会损害对方的尊严,只有那些摆架子、做出居高临下的姿态、装逼的人才会损害对方的尊严。
一个教师教学生,这就是典型的启蒙,但即便是这种师生关系,也不应该以居高临下的方式进行。西方的教育就做得很好,中国人则一直受到师道尊严的毒害。
说启蒙是上对下、智对愚、高对低,这没错,但综合水平再高的人,也可能在某个问题上受到某个综合水平较低的人的启发、纠正,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就是综合水平较低的人居上,就是综合水平较低的人对综合水平较高的人进行了启蒙。
搞启蒙并不等于以启蒙者自居,而是指参与启蒙运动、从事启蒙工作。一个对普世价值并不太懂的人基于对独裁政权的痛恨而传播一些真相和普世价值的资料,这也可以说是做启蒙工作。
狭义的启蒙是一对一或一对几的行为,启蒙运动则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创作、传播、辩论、训练等。
启蒙不一定是针对具体的对象。把一篇好文章发到Q群里,谁受益了谁就被启蒙了。这种绩效无法评估。就算你水平比我高,我看到一篇好文章转发给你,并不一定是对你起到了启蒙作用,你也许完全理解、认同其观点,但你写不得这么好,或者就算你能写得这么好,但毕竟你没有写,于是你把这篇文章转发给其他人,然后其他人受益了,那么这就起到了启蒙的效果,而这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当然这没什么可邀功请赏的。所有做启蒙工作的人都是基于良知和对邪恶的痛恨。
具体到某篇文章它是否能对他人起到启蒙作用,这很难说,你认为文章观点都正确,别人不一定这样认为。但只要创作、传播、辩论这样的事在一个社会里很兴盛,那么真理就一定会越辩越明、让更多人掌握,这就是启蒙运动。所以欧洲的启蒙运动就是在文艺复兴的基础上兴起的,或者说两者就是一回事。
有些人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在做启蒙工作,只是谦虚地说自己只是转发一点帖子、在群里跟人辩论而已,其实这就是在做启蒙工作,完全可以自豪地说自己就是在做启蒙工作。
当然,五毛们也可以说他们是在做启蒙工作,杨恒均、羽谈飞们就经常在网上发表一些文章、帖子,他们的文章、帖子里经常掺杂一些异味的东西,也有很多人转发。这没有关系。我们追求的目标就包括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就包括错误的言论也能发表、传播。只有在一个即便是谬误、谎言也能发表、传播的环境里,真理、真相才能更好地传播,并最终战胜谬误、谎言。真理、真相是不怕与谬误、谎言交锋、辩论的。人们会在它们的交锋、辩论中逐渐辨识真理、真相。正像一句名言说的:你可以永远地蒙骗住一个人,也可以一时蒙骗住所有的人,但你不可能永远都蒙骗住所有的人。
当然,我这里所说的言论自由的环境是指社会大环境。在一个Q群里或者单独对某人说不要转发某某的文章,这不违背言论自由原则。听的人可以不按你的意思做,你顶多只能把他踢出群、不再理他,但他还是可以在别的地方转发。当很多人达到共识、默契了,不好的东西就没有市场了。
究竟要启蒙到什么程度社会才会发生明显转变,这没法说清楚。但启蒙工作做得越多、启蒙运动开展得越好、被启蒙的人越多,社会转型的代价就越小、转型越顺利,这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说现在不需要搞启蒙了,这完全是错误的。
2016.10.2

那些貌似富有哲理的故事

在网上看到一个故事:
甲不喜欢吃鸡蛋,每次发了鸡蛋都给乙吃。刚开始乙很感谢,久而久之便习惯了。习惯了,便理所当然了。于是,直到有一天,甲将鸡蛋给了丙,乙就不爽了。她忘记了这个鸡蛋本来就是甲的,甲想给谁都可以。为此,她们大吵一架,从此绝交。
这个故事的作者显然是想批评乙不对。然而,完全是乙的错吗?甲就没有问题吗?
甲后来把鸡蛋给丙,这固然是她的权利,但如果她事前事后都不主动跟乙说一下、解释一下,这就是一种傲慢,是看不起乙的表现,而且谁都会认为甲是对乙有意见了。有意见不提出来,却以这种带有蔑视的方式表现出来,谁都会心里不舒服。甲把鸡蛋给了丙、事前事后都不跟乙说,这本身就表示了要与乙绝交,因此乙与甲绝交是对的,只是不必与之大吵一架。当然,如果乙一直以来也有回报甲的行为,乙觉得自己并不欠甲的情,或者欠得不多,而乙与丙又有矛盾,乙认为甲这样做是故意向乙宣战,那么乙与甲大吵一架就是可以理解的。
在这个故事中,乙似乎是个弱者,也有些毛病,但是属于应该同情的一方。在双方都有错的情况下只指责弱者,这既是不公平的,也是不明智的。强者的错误往往比弱者的错误造成的后果更糟糕,因为强者更有能力,影响力更大,当强者用其能力、影响力来对付弱者的时候,弱者肯定吃亏。所以,法律应该向弱者倾斜,就是这个道理。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强者更应该谨小慎微。
在西方民主国家的诉讼判决中,当诉讼双方的地位、经济状况悬殊的情况下,只要强势的一方有错,哪怕很轻微,也往往只追究强势的一方,不像某国搞各打五十大板或按比例分摊责任。
也许甲是由于忙没顾上跟乙说,这就只是一种疏忽,不是故意的,可以理解,但在乙找上门来吵架的时候也应该表示歉意、解释清楚,如果是抱着“鸡蛋是我的、我爱给谁是我的权利”这种态度,那就是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就是在激化矛盾。
作者只有在把所有相关情况都说清楚、确证完全是乙的错误的情况下才能只批评乙,在不能确证完全是乙的错的情况下只批评乙,就是带有偏见,甚至是故意误导。
很多貌似富有哲理的故事,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其原因是作者的认识水平不够,很多故事纯粹是臆想瞎编的,故意忽略了一些关键细节。

猪吃食的声音

看到朋友圈里有个多年不见的朋友转发了一篇《为什么世界棋局的主导者将会是中国!》的链接文章,我仿佛听见猪吃食时发出的bia唧bia唧的声音。猪在吃食的时候是快乐的,但它不知道它将要去的地方是屠宰场。

一看这就是一篇给脑残们洗脑的文章,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为什么”的后面竟然跟的是感叹号,典型的脑残愤青特点。

尽管经常有人批评中国人的劣根性,甚至有人说中国人种有问题,但我从来不否认,当中国实行了宪政民主后,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强国,主导世界。那是以后的事,只是一种可能,谁也说不准,也不必太在意。当中国这个最后的专制大堡垒崩溃以后,整个世界都将变得很美好,哪个国家强大一些这已经不重要了,世界就像一个地球村。可是,在中国的专制统治还没有崩溃的时候,妄言中国将成为世界强国、主导世界,这病可真的不轻。你真的看不清世界潮流是怎样的吗?共产主义阵营从二战结束时的几十个减少到现在的两、三个,还能东山再起、兴风作浪吗?试问你生活、工作中使用的东西,有几样是中国发明的?中国得过几个诺贝尔奖?中国的大学在世界上排名第几?中国的人均收入、福利在世界上排名第几?中国的护照有几个免签证国家?这些你知道吗?就这样的中国,凭什么成为世界强国?凭什么主导世界?除了中国,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国家在加入WTO的时候还要给15年的保护期,这本身就是一个耻辱了,而当保护期到期了后,却仍然不兑现承诺、不履行WTO的协定,这完全是地地道道的流氓做派,中国就凭这个来主导世界?TPP中国根本就没资格加入,又如何去主导世界?靠到处大撒币?靠通商宽衣?


现在还在宣扬强国论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赵家人,一种是脑残。赵家人也不是个个都宣扬这个,也有一些宣传普世价值的,例如胡德平、胡德华兄弟、任志强等。而那些宣扬强国论的赵家人,其实他们也不是不明白,他们明白得很,所以他们把子女、亲属都送到西方民主国家去了,甚至自己也拿了绿卡了。他们根本就没有想把中国建设成世界强国,也知道他们没有这个能力,他们只是拿这个来忽悠人民,他们真正想着的是如何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那些宣扬强国论的脑残,有的是执行任务、混碗饭吃,即五毛;有的并非执行任务,是纯粹脑残,即自干五。


有的人小日子过得不错,自认为是凭本事得来的,有一种优越感,看不起那些混得差的人,他不希望社会发生大的转变,更不希望社会动荡。他们没有想过这样几个问题:1、如果你真的有本事,那么在一个合理的社会里同样能获得成功,甚至成功更大;2、有些人生活过得不好,不是因为没有本事,而是因为他们不愿违背良心、同流合污、助纣为虐;3、还有一些人生活过得不好是因为遭到了权力的欺压掠夺,你只不过是侥幸还没有碰上而已,说不定哪天就会碰上,你再有钱也照样会被欺压掠夺,甚至即使你也有权,也斗不过权力更大的,这样的例子太多了;4、你现在的日子过得不错,你能保证你子孙后代的日子也都能过得这么好吗?你连一张选票都没有,连自由发言的权利、勇气都没有,你凭什么保证?


很多事你不知道真相这不是你的错,但不动脑筋就是你的错了。你不敢发出反对的声音这也可以理解,可你当邪恶的传声筒就是你不对了。你不想社会动荡这可以理解,但你试图阻挡社会的转变就是愚蠢的。谁都不希望社会动荡,包括要改变社会的人,但如果那些阻挡社会转变的人要制造动荡,人民也不会害怕。社会转变不是几个人想转变就能转变的,只有多数人起来才能实现。当多数人都起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指望用这种洗脑文章来麻痹人们、阻挡社会的转变,这是妄想。历史上再严厉的管制也没能阻挡专制王朝的覆灭,而今这个越来越开放、信息传播越来越方便的时代就更不可能了。


那些传播真相和真理的人在网上发的帖子、文章,一方面是可以加快专制的崩溃,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降低社会转型时的动荡幅度、代价。而那些删帖、封号、发洗脑文章的恰恰是会加大社会转型的代价。谁是历史的罪人?


若干年后,事实会证明你现在转发这些内容就是一种愚蠢的表现。当然,那时候不会有人拿它当呈堂证供,你不用担心以后会被秋后算账,但是,你现在老是转发这样的内容,会麻醉你自己、形成习惯性思维,使你自己越来越脑残,跟不上时代。跪久了,真的会不习惯站立。

醒脑集(关于历史真相的几个典型疑点)

1、中共把9.18说成是国耻日,是因为日本驻中国东北地区的关东军1931年9月18日突然袭击沈阳,继而侵占了整个东北。那么,日本驻中国东北的关东军为什么会驻扎在中国东北?沈阳并非中国的边境城市,如果日本关东军是侵入中国的,为什么不把侵入中国边境那天当作国耻日?
2、中共说自己是抗日的中流砥柱,可是,中共的首脑及主要军力所在地延安从来都没有遭到过日军飞机的轰炸,而国民党首脑所在地重庆则频繁遭到轰炸,为什么?为什么中国拍的抗日电影、电视剧从来没有一部是反映中共军队与日军进行大规模正面作战的?都是些小规模的游击战?
3、瑞金、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为什么要叫“苏维埃革命根据地”?中共政权为什么要叫“苏维埃政权”?
4、既然抗美援朝战争咱们是打胜了,为什么不一直打下去、解放整个朝鲜半岛?
5、邱少云为了不暴露潜伏行动,直到被火烧死都一动不动。可是,作为潜伏在敌人阵地前准备向敌人发起攻击的战士,他身上难道没有带手榴弹、子弹吗?那些一烧不就爆炸了、暴露了吗?
还有很多……
不知道真相不是你的错,可不动脑子就是你的错了。

美国总统竞选中的刻意成分

这一届美国总统竞选的两个主要竞争者是希拉里和特朗普。虽然美国总统的竞选充分体现了公平、自由等等民主精神,基本代表了民意,但其实也不乏政治精英们的刻意成分。当然,这种刻意并不违背宪法和民主精神,它是在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的政治精英们的一种共识和默契。美国政治就是一种精英政治,这毋庸讳言。但这种精英政治不是通过专制强权形成的。代议制就是精英政治的一种体现,但除此之外,也有充分文明基础上自然形成的成分。

奥巴马的当选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刻意策划的结果。美国虽然是老牌民主国家,但其实从其建国直到二十世纪中页都存在着种族歧视。二十世纪中页以后虽然在法律上完全废除了种族歧视,但民间的观念陋习仍未消除。冷战结束后,体制上修炼完成的美国欲以经济手段带领全世界的正义力量击溃邪恶势力,因此需要进一步消除种族歧视的遗毒、堵住邪恶势力的臭嘴,那么在这个时候让一位黑人来当选总统乃是上上策。奥巴马早年并没有什么政治抱负,是民主党的元老们物色中了他,并进行培养、为他铺设了一条通往总统的道路。奥巴马从政之后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政绩,但只要不出纰漏差错,顺利当选就不成问题。这方面其实反对党共和党也是有所默契配合的,详情我就不赘述了。

除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也是民主社会不应有的现象。除了在法律上消除这种情况,也同样需要一位女性当选总统来彰显这种理念。在这方面,其他很多国家都已经走在了前面,因此,美国也亟需实现这种突破,就目前来看,无疑希拉里是最合适的人选。

当然,除了性别这方面的因素以外,当今世界政治形势的需要则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尽管美国总统四年就要重新选一次,但其大政方针还是具有延续性的,绝不是总统个人想怎样就怎样。而当今的世界政局是很诡异的,美国政府的一些做法让人们难以理解,一方面高调宣扬民主、人权、正义,另一方面却又与中国这个最后的专制大国勾肩搭背,暗通款曲,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情况太复杂,不好处理,以致一些秘密不便公开。至今王立军提供给美国政府的那些绝密材料美国政府都没有公开,甚至没有对全体国会议员公开,在一些国会议员的强烈要求下也只在小范围的国会议员中公开了。此外包括令完成的问题也是一样。奥巴马与习近平进行了多次单独(没有第三者)的会谈,他们到底谈了些什么?真的就是公开报道的那些内容吗?那么有必要这样单独交谈吗?其中肯定是有什么秘密。要知道,这样做是违反中共的有关规定和惯例的。想当初,胡锦涛想单独跟奥巴马聊一会,叫李肇星离开一下,李肇星不仅不离开,还又叫了一个人过来。胡锦涛直到下台也没有找到这样的机会。美国政府对此虽然限制得没这么严,但那些秘密也不可能只是奥巴马一个人知道,当然也不宜让较多人知道,而作为国务卿的希拉里显然是知道秘密的少数人中的一个。那么,下一届总统不仅是要知道这些秘密,同时也要能较好地贯彻执行之前的策略。因此,希拉里也就成了最佳人选。

这就是美国政界精英达成的一种共识和默契,这从希拉里的竞争对手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特朗普没有什么从政经历,也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执政方略,而且还是个口无遮拦的大嘴巴、臭嘴巴,难道泱泱大美国就如此没有人才了?难道共和党竟然就傻到让这样一个人代表他们去竞选总统?说实话,如果比尔盖茨去竞选总统,可以说绝对没有悬念。竞选纲领根本不用他操心,自有一帮智囊去做。美国总统候选人的竞选纲领其实也没什么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说它是骗人的当然也不恰当,但确实是基本上不会实施的,因为没有经过国会表决,哪能是你说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呢?比尔盖茨当然不会去竞选总统,他的声望比美国总统高得多了去了,何必去凑那个热闹?但是,如果美国真的找不出一个适合当总统的人,他总不能坐视不理吧?总不能眼看着特朗普这样一个不靠谱的家伙把美国搞得一团糟或者出尽洋相吧?比尔盖茨并不是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他宣布裸捐后到中国来举办晚宴邀请中国的商界大鳄们参加,就是一个颇具政治色彩的阴谋(看到“阴谋”这个词五毛们都开心地笑了)。

特朗普就是一个配角,这点我早就说过了。只有他才能反衬出希拉里当选的合理性,毕竟希拉里也有“邮件门”等丑闻。所以其他政客都不去竞选,让特朗普去做这个配角衬托希拉里,而且他的一些出格的言论既能彰显美国的言论自由,又能试探一下民众的态度。至于特朗普自己知不知道这个阴谋,这得问他自己。

所以,如果不出大的意外,希拉里就是下一届美国总统。不过最近她的健康状况究竟是怎么回事、会不会影响她当选,这我可就不知道了。

当然,万一特朗普真的当选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美国总统其实不算个啥,更不可能为所欲为。国会才是对美国起着决定性作用的。

整个美国,具备美国总统素质才能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少说也有一千,他们也并非不关心政治,但他们都有一种共识和默契,不会为了个人名利而去强出头。这就是美国得以稳定而又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的自由民主派在这方面就有点让人唏嘘,当然这也是长期专制统治造成的,也包括有特务捣乱。

这篇文章的观点有点离奇,看不懂的权当我胡说八道吧,反正我是没打算竞选总统的。哈哈哈哈……
201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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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管他“宽农”还是“宽衣”

从昨天下午开始,朋友圈里很多人在拿“通商宽衣”来调侃,我看了好一会才知道,原来是某国领导人在G20会议上引经据典的时候把“通商宽农”说成了“通商宽衣”。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读错了一个字吗?有什么好笑的。谁没读过错别字呢?读书再多的人,也不可能把天下的书都读尽了,何况人家的精力都放在读洋书上了,没见过人家背的那么多洋书名吗?洋书读得多,国书就必然读得少了嘛。再说他堂堂一国之君,时间都不知去哪了,讲话稿肯定不可能自己写嘛,秘书一不小心把个“农”字写成“衣”字,那不就读错了呗。就算秘书没写错,人家六十多岁了,人老眼花看错了也不奇怪呀。你们这些人不是老是讲要言论自由吗?言论自由不是包括有说错话的自由吗?这会儿人家说错一个字,你们就这样耻笑他,还有没有一点自由精神?
你们以为你们发现他读错了就显得你们水平高了?你们的水平又有多高呢?我看你们大多数也不过就是靠百度的水平。可是,百度一下是会死人的。这事他可比你们清楚,所以他没去百度而已。
你们老说人家只有初中水平,你们难道不知道,现在的博士也就当年初中生的水平。
再说了,他真的说错了吗?你确定那个字就一定是读“nong”不是读“yi”?就不能是个通假字吗?知道什么叫通假字吗?通假字就是:不管那写的人写成啥样,他说是什么字就是什么字。那写的人早就死了几百年了,当然没法问他了,那谁说了算?皇上呗。皇上说是什么字就是什么字,任何人不得妄议。人家赵高一个宰相都可以指鹿为马,更何况堂堂一个皇上?再说,明儿皇上还可以叫一帮专家出来说话,那帮专家肯定一个调地说“那个字就是读‘yi’”。
他读“nong”还是读“yi”关你们屁事啊?他就是把那个字读成“bi”又咋的?他说的跟做的从来就不是一回事嘛。
他说对了又怎样?古人的话就是对的?什么“轻关易道,通商宽农”,“关”要皇帝来“轻”吗?“道”要皇帝来“易”吗?“商”要皇帝来“通”吗?“农”要皇帝来“宽”吗? “关”本身就不该有,即便“轻”了也是不够的,免了还差不多;“道”就是他们在霸着,“易”来“易”去还是“XX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至于“商”,只要实行市场经济,“商”自然就会“通”;把土地真正归人民所有,把选票还给人民,“农”还用你来“宽”吗?“宽农”听着怎么都像是“宽待奴隶”的味道。总之,把皇帝废了,人民该咋咋地,爱咋咋地。
你们平时老爱嘲笑那些看CCAV的人,说什么“CCAV的话一个标点都不能相信”,可这会儿,你们却听得那么仔细,连个错别字都听出来了,你们虚不虚伪呀?

所以,甭管他说什么。人民没有选票、没有言论自由,他说啥都不要听,更不要信。他说他的,咱干咱的。

2016年9月1日星期四

评赖斯G20前会晤中国海外人权活动人士

        杭州G20峰会召开前夕,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苏珊●赖斯于8月30日会晤了中国海外的人权活动人士,讨论中国的人权问题。
        显然,赖斯的这次会晤就是作秀和掩饰。布什总统都曾亲自接见过中国的人权活动人士,奥巴马却不亲自接见,而是派赖斯去会晤,主要就是为了避免难堪。之所以通知没有足够的提前量(滕彪说上周突然接到通知),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也许在会晤的人选上也有这样的考虑。
        事实上,参加会晤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都没能抓住要害问题,只是配合着走了一下过场。这个会晤不会对G20峰会及以后的中国人权问题产生任何影响。
        基督教牧师张少杰的女儿张慧馨事后说:“赖斯有一个问题,她的问题就是说, 你看,我们美国也做了,政府也做了,也呼吁了,你爸爸还没有放,虽然环境有所好转。我们呼吁了也不放人, 问我们她还能做什么。”
        这里赖斯显然是在误导,同时也是掩盖美国政府的无能。要求释放政治犯,这只能是表明一种态度呼吁一下,它不可能作为一个政治目标去做。一个专制政府如果提前释放政治犯,那基本上是准备开始政治转型了,而中国目前的状况是绝对不可能放人的,这谁都知道,所以赖斯说“我们呼吁了也不放人”就容易得到人们尤其是政治犯家属的理解,认为美国政府确实尽力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事实上,作为真正的政治家,就不应该是把要求放人当作具体目标、任务来做,而应该是在其他比较可行的具体事情上去努力,争取阶段性的进展。
当然,张慧馨只是一个政治犯家属,不是政治家,她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情有可原。赖斯之所以邀请政治犯家属参加其目的也就在这里。遗憾的是,其他与会人员也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只能说,那些人没有一个人够得上政治家。当然,目前整个海外人权、民主人士里就没有一个算得上政治家的。有些也许曾经可以算是,但现在已经落伍了。所以也不要怪赖斯故意挑选了这些人进行会晤。
        针对赖斯上面那番话,如果我在场,我就会这样说:“能不能放人这并不是我们目前最期盼的,毕竟这件事确实难度很大,但是,难道除此之外,堂堂美国政府就不知道该做些别的什么事了吗?为什么美国政府不要求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为什么美国政府不要求联合国选取一些典型重大事件要求到中国去进行调查?为什么美国政府不在联合国会议上提出要到中国的监狱去调查人权状况?除了呼吁,美国政府采取了什么有力的制裁措施?如果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毫无办法,是不是意味着正义战胜不了邪恶?或者只是意味着这一届美国政府不行?中国的政治体制问题难道不是目前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吗?为什么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不在这个问题上倾注全力却还要与中共眉来眼去搞经济合作?WTO原本是一个非常好的促进中国民主化的手段,为什么给中国的保护期到期了,美国不逼中国兑现承诺?甚至连个谴责、制裁都没有?而仅仅是转到TPP去?WTO这么严肃的事情,当作一个游戏一样说不玩了就不玩了,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
        这番话不把赖斯噎死也会让她哑口无言。我也不是说这番话就一定能促使美国政府有所改进,但至少可以打击他们站在道义制高点上的那副虚伪表演,不要让他们既做了婊子又立牌坊。
        那些与会的中国海外人权活动人士自己想不到这些问题倒也罢了,为什么不广泛征集意见?会晤是在星期二,滕彪说“上周突然接到通知”,上周几?为什么不在网上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真的是来不及吗?那平时又干什么去了?要忙的事情很多是吧?那这么多年来海外民运组织几乎没有干出什么像样的事情,这又怎么解释?
        当然,海外特务很多,捣乱很严重,这是一方面,但,有些人总是把政治活动当成个人私事,当成自己抛头露面、捞取政治资本的机会,不愿与人合作,不征集大家的意见,甚至害怕发表了尖锐的言论会伤了美国官员的面子不利于自己的个人发展。
        我不是指望美国政府如何如何,更不指望海外民运人士如何如何,我只是想告诉他们,少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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