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

社会转型期的政治公信的建立及民间组织建设

前言

辛亥革命之后,已经一只脚踏进宪政民主的中国却没能最终实现宪政民主,成为中国千古以来最大之憾事。中国未来的宪政民主之路不管是采取哪种途径,都必须从这段历史中吸取教训。

一,英雄情结与奸贼情结
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辛亥革命的文章,它们都几乎是把焦点聚集在一个个重要人物身上,都认为主要是那些人物影响了历史,以至于把文章写得像演义小说似的。
这是中国人的英雄情结和奸贼情结作怪造成的。中国人不仅有英雄情结,也有奸贼情结。前者有两种情况,一是感叹英雄的早逝没能拯救世界,二是期待英雄来拯救世界;奸贼情结则是把历史的倒退全都归咎于奸贼。英雄情结和奸贼情结是一脉相承的,它们都是专制思想的结晶,其孕育的基因就是过于看重个人在历史演变中的作用。例如,有的文章认为是孙中山派人暗杀了宋教仁并借机发动二次革命从而导致辛亥革命的成果被破坏,有的文章则认为是袁世凯派人暗杀了宋教仁然后恢复帝制葬送了辛亥革命,这都是奸贼情结的表现。而感叹宋教仁的被暗杀使得中国没能顺利完成宪政民主转型,则是英雄情结的表现。
带着奸贼情结、英雄情结去研究历史,必然陷入各种纷争之中,不利于客观地总结历史教训、为当代社会变革找到合适的路径。

二,个人与团体的作用及素质论
如果一件事情会因为某个人的伤亡而失败,那么对这个事情的谋划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宋教仁临死前的遗言没有对他的同志们就他死后的工作开展作出具体部署,可见其谋划并不周密。
宋教仁是被谋杀的。显然,想谋杀他的人只有在觉得他的作用比他所在的组织的作用还要大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谋杀他的想法。他之所以作出这种判断,是因为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而这正是历史真正的悲哀所在。越是低级的动物,领头者的作用越大。
我们研究那段历史,绝不是期望再出现宋教仁那样的杰出人物并指望他不会意外死亡,也不是祈求不要再出现孙、毛那样的奸贼,而是要更多地从组织、群体活动中寻找成败的原因,看看今天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然后找出解决办法。
在社会活动中,多数情况下是组织的作用大于个人的作用,只有在专制社会才会出现个人作用大于组织的情况。况且杰出的个人可遇而不可求,其作用的可预期性也不太确定。因此,人们的努力应该是朝着如何更好地发挥组织的作用的方向去的。
在社会运动中,个人的作用再大,最终还是要带动一群人去做事,不可能是靠着单枪匹马去对抗千军万马。一个人能够煽动一群人去按他的意志做,除了他本身具有这个能力以外,同时,这群人的素质也要正好与他煽动的东西相匹配,也就是要有群众基础。
辛亥革命后中国未能实现宪政民主,其中一个原因是多数人的素质较低,对宪政民主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德国在希特勒上台后由一个民主国家转变成一个独裁国家,也是因为多数人对宪政民主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有人会说你这岂不是成了素质论?中共才说“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不适合搞民主”。
我上面的观点与中共的素质论是不同的。中共的说法是“素质决定论”,即必须素质高才能实行民主,但要高到什么程度、如何测定,它没法说清楚。我的观点是“素质影响论”,即素质的高低对事情的成败有影响,素质越高则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从极端上来说,素质低到如同一群猪,那肯定不能实行民主;素质非常高则肯定能实行民主,例如一些素质非常高的人去到另一个星球上。而社会转型往往是发生在人们的素质不高不低的中间水平的情况下。具体要达到怎样的水平才能实行民主,这谁也说不清,而且也没法去测定。因此,说“当前民众素质低不适宜实行民主”,这是没有依据的。不适宜实行民主那么适宜实行什么呢?专制?那凭啥是你来专制呢?凭什么不是我来专制呢?凭什么不是他来专制呢?既然大家都没理由来搞专制,那还是只能实行民主嘛。
但是事后分析的时候把民众素质低视为一个失败的原因,这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社会里的人的素质肯定是不均衡的。有时候少数素质高的人能够带动大部分人走向光明,这需要有好的方法。
无论怎样,不断的启蒙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三,二次革命对辛亥革命成果的破坏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时(1913年)有四个党派: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其中国民党最大,获得了最多的议席,成为多数党,而宋教仁当时是国民党代理党魁,按照形势,他必然成为责任内阁的阁揆。
然而,320日,宋教仁却在赴北京时在上海火车站被刺杀身亡。孙中山宣称是袁世凯派人刺杀了宋教仁,遂发动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结果被袁世凯打败,然后袁世凯对孙中山等人发出通缉令,并将国民党解散。其他党派也随着偃旗息鼓了。因此,二次革命的一个糟糕的结果就是各党派生存发展的环境被破坏了。所以,后来(1921年)共产党成立的时候要偷偷摸摸地跑到南湖的船上开会。还有一个糟糕的结果是,二次革命再次打开了“武力夺权、胜者为王”这个潘多拉魔盒。中国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在这种丛林模式下反复辛亥革命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开启宪政民主制度的契机,却被孙中山的二次革命给毁掉了,而最终却是让毛泽东这个擅长古代权斗术的家伙成了不叫帝王的帝王。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并不是毛泽东的什么新发明,只不过是对中国几千年历史作的一个小结(相对整个人类历史长河而言)。毛泽东根本不是什么伟人,他只不过是中国几千年来靠武力夺取政权的无数个侥幸获胜的其中一个,而且他是最卑劣残忍的那一个。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谁赢谁输都是兽类之争。
不过,共产党、毛泽东夺取政权还是后来的事,在此之前还有一段所谓军阀混战的时期,那段时期其实中国还是有机会实现宪政民主的,但最终还是没能实现。从这段历史也许我们能够找到更重要的原因。
袁世凯为什么要解散国民党?因为宋教仁一死,孙中山就成了国民党领袖,而袁世凯是再也不会相信孙中山这个一贯两面三刀、搞个人崇拜、暗藏野心、屡生事端的家伙了,于是干脆把国民党给解散了,当然也对孙等人进行了通缉,但他知道孙等人很狡猾,一有危险就跑到国外去了。
尽管袁世凯后来做了皇帝,但其实他并非完全不了解宪政民主,也并非从骨子里反对宪政民主。清室从1840年以来就一直在受西方影响之下开始了借鉴西方和体制改革,到辛亥革命爆发的时候,已经几乎到了临门一脚的程度。只可惜由于没看托克维尔的书《旧制度与大革命》,没有经验,以及慈禧太后的犹豫不决,以致应了托克维尔的话:革命往往发生在改革开始以后。当然也有人说慈禧太后根本就没想真正地实行宪政民主,那些都是用来维稳的骗人把戏。这个我就不争论了,我只想说,袁世凯作为清室的第一重臣,几乎全方位地辅佐清室,在这个改革过程中,他不可能只是个看客,不可能完全不了解那些相关的概念、程序,再不济,他也知道总统是要经过多个党派选举的,也知道国际惯例是总统一届只能任四年、最多连任两届。他若从骨子里反对宪政民主,在辛亥革命爆发的时候他就可以借机把清室废掉、自己当皇帝,用不着跟革命党议和去搞什么议会政治。当然,趁着建立新国家的机会捞个第一届大总统当当,留名青史,这个私心他还是有的,反正革命党已经作出了这样的承诺,而自己也有那样的实力,对实行宪政民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孙中山却利用便于议和的借口当上了临时大总统,尽管只是临时大总统,却占了第一,令袁世凯很不爽。这就如同一个正在迎娶的新娘半路上却被别人夺去了初夜权(就像电影《红高粱》里的情节)。这倒也罢了,没想到孙中山竟然还把刺杀宋教仁的罪名扣在我袁世凯头上,借机发动二次革命要推翻我,此等反贼岂能再与之共谋大事?
袁世凯能成为晚清的重臣、手握实权、威震天下,绝非庸人。他在镇压了孙中山的二次革命之后,并没有急于解散国民党、通缉孙中山等人,而是先按部就班地召开了国民议会,根据革命党之前的承诺顺利地当选了大总统。这样就使得他的地位、权力具有了合法性,更加名正言顺。这足见其对民主的认识和政治智慧不一般。
如此精明的袁世凯为什么后来会作出称帝这种背负天下骂名的蠢事呢?我认为有这样几个可能:
1、袁世凯心想:尔等反贼皆不可靠,宪政民主之大事不可与尔等谋之,且民间也不再相信吾将为之,弗如吾独自为之,吾效仿大英帝国之君主立宪方式,既可行,又独占天功,更可为自己后人留得一份永不枯竭的遗产。
2、民国这个第一届大总统的殊荣被孙中山这家伙给“临时”掉了,想起来就不爽。不如废掉民国,再重新立个国,孙中山的临时大总统就不相干了,这新国家的第一届大总统要么是我的,要么是我的后人的,即便是我的后人的,我的功绩、荣誉也是无人能比的。正如成吉思汗一样。
当然这其中也有梁启超等智囊唆串的成份。
总之,对民间势力失去政治信任及认为自己不再被民间信任应该是袁世凯没能顺着议会制路线继续实行民主转而搞称帝的更重要的原因。
事实上,效仿大英帝国之君主立宪的途径在当时的中国是行不通的,一来历史、文化环境等完全不同,二来其根基不牢,当时清政府垮台后各派势力互不买账:凭什么你袁家独得天下?你不过凭手里的几杆枪罢了,我也有几杆枪,不妨搏一搏,取不了全天下,占据一片地盘也行啊。三来,他并没有从清室的败落吸取教训,仍然不知道托克维尔说的那句话:革命往往发生在改革开始以后,也就是说即便他日后搞君主立宪实行民主,也很可能还会落得清室那样败落的下场。
在各地的一片反对声中,尤其是在以蔡锷为主的护国军的讨伐之下,袁世凯的称帝闹剧很快就草草收场了,又恢复了民国。袁世凯也没多久就死了。
袁世凯如果是真的有心实行宪政民主,其实是有更可行的办法的,只不过当人的私心成份较大的时候,就不会深入思考、寻求更好的办法了。所以他留下千古骂名也是不冤枉的。
袁世凯死后,中国陷入了所谓军阀混战时期。军阀混战这事听起来很可怕,其实情况并不是很糟糕。那些军阀之间的战争,规模都不怎么大,一打,稍微失利的一方就跑了,于是北洋政府就变成了轮流坐庄。每一个入主京城的军阀,都没有自立国号,都没有跑到天安门城楼上去喊一嗓子:“某某国成立了!”他们仍然承认、延续着中华民国。从反对袁世凯称帝,到占领北京后仍然承认、延续着中华民国,都说明他们明白中华民国这个国体的含义、性质,说明他们都并没有什么私心,都是想把这个国家搞好的。
那些军阀大多是人品不错的,像黎元洪、段祺瑞、吴佩孚等,黎元洪、段祺瑞都曾几度被请出来主持工作,这说明那些军阀并不想自己搞独裁。
军阀混战时期对中国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并不大。相反,那个时期经济开始繁荣起来了,民营企业、华资银行大规模兴起,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其后的一段时间,民族资本主义迎来短暂春天,国内工业增长迅速,尤其是棉纺织业、面粉业等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奠定了近代中国乃至中共掌权后一段时期内国内产业的基本格局。这些都说明军阀混战时期其实并不是很乱。
既然那些军阀都不想搞独裁,那么为什么那些军阀们就谈不拢、又非得要互相打呢?
这一方面是大家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同时也都不善于谈判、没有好的解决方案,但更重要的原因我认为还是大家在政治上相互信任的基础被破坏了。这就是孙中山二次革命造成的最严重后果。

四,社会转型期各派势力之间政治信任的建立
一个社会它最脆弱的时候是开始转型的时候。这里说的改革、社会转型,当然是指从极权社会向民主社会改革、转型。民主社会是自由的、分权的,极权社会要向民主社会改革、转型,统治者就得开始放弃一些权力,开始给人们一些自由,要做出一些愿意协商、谈判的姿态,摆鸿门宴是不行的。
但是,改革开始以后,革命很可能也随之而来。一来,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的,已经进行的那部分改革唤醒了民众意识,人们对剩下的不合理的部分会更觉得无法忍受;二来,当统治者开始放弃一些权力、开始给人们一些自由以后,人们更容易结群起事,而官方处理群体事件的能力也下降了,因为一些官员、鹰犬看到这个政权将要消亡,就不再那么卖力了;三来,总有一些苦大仇深、生活艰难的人迫不及待;四来,有一些人想趁此机会建功立业,想主导局势、加速进程;五来,体制内那些既得利益者们发现苗头不对了,肯定要阻止改革进程,不排除会挑起事端甚至发动政变,结果引发革命。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矛盾:要放开管制,统治者对民间不信任;不放开管制,民间对当局不信任。这就要有一套方案来建立民间与当局的政治信任。这里所说的当局,并不一定是指长期统治国家的政权,也包括用武力临时掌控局势的势力集团,例如北洋政府时期入主北京的各个军阀势力。而且,不光是当局与民间之间的政治信任,民间各派势力之间也必须建立政治信任。
这种信任并不是没有条件的、无限的,而是有条件的,而这个条件就要大家去创建,也就是需要大家都作出一些公开声明的承诺和举措,这些承诺和举措必须是有利于营造协商合作环境的,也就是要具有和善性。一个声称要解放全人类的组织显然无法让其他组织相信它会真正友好地协商合作。所以,一个组织要使自己具有可信度,首先是它的章程要让人们觉得它对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侵害性。例如美国也有共产党,可是,如果美国共产党在章程里写着“解放全人类”之类的话,那它早就被当成邪教给灭掉了。
组织的章程是最基本的承诺,而且它是贯彻到每个成员头上的用于约束成员的。
组织的章程也好,其他的声明承诺也好,都应该遵循这样几个原则:
1、认同普世价值,追求宪政民主;
2、不做侵害他人和其他认同本原则的组织的正当权益的事情;
3、不实施和鼓动任何武装暴力活动和游行示威活动;
4、不搞个人崇拜;
5、一切活动公开化。
这其实就是各派势力必须达成的基本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法协商合作。
组织必须把上述内容广泛宣传、一再强调,以接受所有人的监督。
这里说的“不实施和鼓动任何武装暴力活动和游行示威活动”只是指本组织不搞、不鼓动,但并不是说针对专制政权的武装暴力活动和游行示威活动都是非正义的。别人要搞那是他们的权利,但是所有准备参政议政的组织为了维护一个能让组织生存的环境,必须做出牺牲,放弃这个权利。因为这些活动具有不可控性。
这样的组织对于他人的武装暴力活动和游行示威活动采取不谴责批评、不渲染、不鼓励的态度,只传播真相和进行理性分析。
当然,“不实施和鼓动任何武装暴力活动和游行示威活动”不包括个人受到侵害时的正当防卫。这里主要是指组织化行为。
当然,上面的原则主要是民间组织为了取得当局及其他组织的信任的做法,作为独裁者的执政党,也许一时还不便那样去修改党的章程,那么它必须采取其他一些足以让人们相信的措施来取得民间的信任从而避免革命的发生。具体做法我在这里就不说了,免得被人说我意淫、白费神。

五,民间组织的建设
再干净的环境也难免没有细菌,如果所有细菌都无法存活,那么这个环境对人类也是不利的,用俗话说就是“那不是人呆的地方”。再严厉的打压也杜绝不了组织的存在,如果一个执政党不允许任何其他组织存在,那么它自己也必定会灭亡。赵紫阳都曾说:“再不发展反对党会很危险的。”赵紫阳所担忧的还不仅仅是共产党的生死存亡,更是中国社会的安危。
一个组织要想长久地存在、发展下去,就应该有意识地去营造一个良好的适合各个组织存在发展、让各个组织相互协作、良性竞争的环境。营造、维护这样的环境不仅仅是执政当局有责任、义务,各个民间组织也都有责任、义务,因为对环境的破坏伤害的是大家。
如果执政党愿意这样做,那么可以颁布一个这样的法令,遵守这些规定的组织可以开展有限的活动,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则予以严惩乃至取缔组织。对于对人类危害较大的细菌进行除杀是有必要的。但是绝不能因一废十,只能是谁犯处理谁。
营造出这样一个环境,自然就会有这样的组织产生出来。
即使当局不这样做,民间也应该有人去尝试,主动发布这样的章程、声明,开展有限的活动。这倒不是单纯为了日后与当局对话、谈判,也是为了在中共崩溃的时候能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避免天下大乱。这需要一批有勇气有智慧的人士。尽管我个人认为中共崩溃后天下大乱或又出现一个新的独裁统治者的可能性不大,但这也不能不防。
民间组织的章程不宜太冗长,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越简单越好,太冗长的话容易产生歧义、出现分歧,难以达成共识,尤其是难以与其他组织达成共识、容易发生冲突,而且一般人也不容易理解、记住。千万不要搞什么主义,任何主义都不是绝对真理,都是不完善的,都不能奉为信条。像西方国家的党派的章程就很简单。
民间有了组织,就可以广泛地开展启蒙活动,提高民众素质,同时扩大自己的队伍。通过约束组织来约束一个个的人比直接约束一个个的人效果更好。
这种公开声明的承诺可以算是一种单方契约,当不同的组织就同样的内容发表声明承诺,那么就形成了一种公共契约、规则。
当然,在当局没有营造出相应的环境的情况下,民间也不必急于成立组织,可以先通过网络虚拟社会把这个事聊起来,然后以微信群、QQ群等形式先玩起来,到一定程度再实现实体化,在现实中成立、开展活动。
一个没有规则、没有良性组织的社会是很危险的。中共制定的法律有很多自相矛盾、不合理的地方,何况他们自己一贯以来都没怎么遵守,而且一贯谎言满天飞,早已经失去了公信力。当前中国急需建立一个新的用于约束组织行为的规则,以应对未来的政治变革。
中国已经错过了一次辛亥革命的机会,不能再错过下一次机会了。


            20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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