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

正义不分国界

正义不分国界
——评杨金柱律师的言论

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主任被刑拘后,杨金柱律师担任了其代理律师。之后于716日网上出现了一份《杨金柱律师对周世锋儿子周伟的忠告和警告》,主要是叫周伟不要接受外国媒体的采访,不准以其个人名义对国外媒体发表任何言论。该“忠告和警告”遭到律师们的批评,其后,杨金柱律师又对各位律师同仁发布了一个帖子,声言不相信“中国现有的律师当中,对这样的重大案件的辩护,在整体谋略上面,还有人能够超过杨金柱!”“目前中国律师当中,能够超过杨金柱的律师,还没有生出来!”
我认为杨金柱律师的上述言论确实很有问题。
你说的整体谋略是什么?包不包括与官方的勾兑?如果包括,那么你说的没人能超过你,我不予置评,但这没什么可炫耀、叫嚣的,甚至可以说是可耻的。中国的法治环境是不正常的,案件的判决基本上都是官方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律师的专业水平、经验、庭辩能力对定案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极个别案件的改判是由于民间的呼声太大而造成的,例如吴英案件,当然还有一些案件的判决则是律师与官方勾兑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胜不见得是荣,败不见得是耻,这种业绩没什么好炫耀的。这也正是诸多律师走上反专制道路的原因。在与专制的斗争中,更主要的就是揭露专制集团在司法上的黑暗,让更多的人觉醒,让更多的人来抨击专制司法的黑暗,对它施加压力,这样,也许还能有赢得机会,即便没赢官司,也赢得了人心。从抓住专制集团的黑暗证据予以揭露这一点上来说,恐怕你杨金柱就差远了。而这正是需要媒体参与。但是中国的媒体都是当局控制的,很多是当局的傀儡,靠他们显然是不行的,而国外媒体就是比较可靠的。拒绝外国媒体采访、不向国外媒体发布案情显然是不明智的。
当然,从律师的角度来说,为了确保表达的准确性、无漏洞,要求当事人家属在未经其认可的情况下不对外发表言论,这也是对的,何况国外媒体也有些是中共控制的。但是,这完全可以私下交流,不应公开,公开这样说就有另外的意思了,它不仅笼统地否定了国外媒体参与的积极意义,而且你如此强调不能接受外媒采访,更是把外媒当做了只会起坏作用的东西。再说,既然你杨金柱从没接触过国外媒体,又凭什么知道那个好哪个不好?
其实,是否接受外媒采访,这事应该由当事人决定。当然,代理律师可以提出建议,但还是要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周世锋本身就是经验丰富的律师,这事他肯定有主见。如果他表达了这样的意思,那么代理律师转达就行了。当然,杨金柱目前还没有见到当事人,不清楚其意向,那么为了稳妥起见,暂时这样处理也未尝不可,但无须以如此居高临下的口气公开教训人,这显然会让人觉得不正常。即便周世锋律师表示不要接受外媒采访,那也只是他个人的选择,不能否定接受外媒采访的意义和作用。
再说了,你还要把这事扯上爱国不爱国,这就更荒唐了。什么叫爱国?接受国外援助就是不爱国了?那么中共每年大把大把地撒钱援助他国,那些国家的人就都是不爱国的了?也就是说,中共在养着一大群卖国贼?那中共是什么?这逻辑挺好笑的。何况中共也曾接受过国外的援助嘛,没有俄罗斯的支持,它能把蒋介石赶到台湾?正义不分国界。对于邪恶者,任何人都可以、应该予以谴责,对于弱势者,任何人也都可以给予援助,否则还要联合国干嘛?联合国不就是干这事的吗?你杨金柱可以不用国外的一分钱,但你不能阻止人家用嘛,更不能指责用国外的钱就是不爱国了。你这意思是不是要叫莫言把诺贝尔奖金退回去啊?
不仅谴责、援助是应该的,当发生严重的人权灾难的时候,国际社会还可以采取措施予以制裁甚至武力干预,因为对邪恶的漠视必将导致整个人类的灾难。
现在正是中国律师界罹难的时候,律师们更应该团结一致共同抗争。有不同意见应该好好说,不要动不动摆架子,不要为了个人的什么威望而做出亲痛仇快的事情。你一个人再强又有什么用?你包打天下?
如果你杨金柱是在以此为自己找退路,那么我看还是早点退了好。
你说能超过你的律师还没生出来,这更是荒谬了。我相信,中国很快会走向民主法治,将来的律师们能够毫无阻滞地利用其专业水平、经验大显身手,现在已经出生的人很多都能赶得上,很多人都能超过你。

                                 徐琳
                           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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