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一个非基督徒心中的上帝(略作修改重发)

有人问我:你是基督徒吗?
我说:不是。
再问:你不相信有上帝吗?
我说:相信。
又问:既然都已经相信有上帝了,那你为什么不加入基督教?
我说:我心中的上帝与你所理解的上帝不完全一样。
再问:上帝只有一个,怎么会理解不一样?
我说:即使是基督徒,他们每个人的修行也都不一样,那么对上帝的理解也不一定都完全一样,否则就个个都可以当牧师、主教,侃侃地说教了。人们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的事物的认识都常常会有不同,何况是对没有见过的上帝的认识呢?基督教不也分为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吗?想必他们对上帝的理解也不完全相同。

那么,上帝到底是什么?人们为什么要信上帝?基督教乃至其他宗教的意义何在?这是很多人的疑惑,即便是资深宗教人士,也未能真正说清楚,往往只能是搬弄教条来敷衍。
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及社会实践的验证,人们越来越认同自然科学所阐述的科学理论,于是对于宗教里面的那些与科学和现实不相符的内容,人们就产生了质疑,不再相信,尤其是在意大利的思想家、自然科学家、哲学家、文学家乔尔丹诺·布鲁诺被基督教会烧死在罗马广场后,基督教更是一度遭到人们的冷落。尽管如此,却仍然有很多自然科学家信奉基督教、成为基督教徒,全世界最杰出的三百位科学家中,有242位是基督徒,包括牛顿、爱迪生、伏特、安培、欧姆、居里夫人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然而亚当和夏娃吃了后,却并没有死,那么神为什么要欺骗亚当和夏娃呢?而且,他们不仅没死,反倒是有了羞耻感,有了怀孕从而能够繁衍后代,以致有了现在的人类。如果当初亚当和夏娃遵从了神所说的话,就不会有现在的人类了。那么神当初到底是怎么考虑、安排的呢?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神的原意进行。我们到底是该感谢上帝,还是该感谢亚当和夏娃的“过错”?
圣经中还有不少说不通的地方。例如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两根肋骨造出夏娃来,这在生物学、医学上是肯定说不通的。那么,那些科学家、文化名人难道没看出这些问题来吗?难道他们是虚情假意地加入基督教的?我想肯定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他们是很虔诚的。那么他们究竟是怎样去看待这些问题的呢?
当我反复读着圣经中的相关内容,我突然醒悟过来:那蛇,不就是隐喻着男人的阳具吗?所谓禁果,不就是指男女的性行为吗?像这样的隐喻还有很多。那么圣经为什么要以隐喻的方式来写,而不明着说呢?在我看来,圣经其实就是一部大的寓言故事。人类所有的寓言故事,都是以隐喻的方式讲述人间的为人处世之道的,圣经也不例外,而圣经之所以如此备受推崇乃至成为宗教的教义,主要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较为全面,几乎涵盖了早期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其中的道理能够被较多的人认同、接受,从而成为一种约定成俗的行为道德规范。
这样看来,那些信奉基督教的科学家、文化名人,他们之所以信奉基督教,主要是认可基督教中蕴藏的那些为人处世的道理,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因此,信奉基督教,其实是表明自己会遵循这样一种行为道德规范,这是一种承诺。
当然,这种承诺不是仅凭口说就行了,还要通过一系列的行动来体现。最基本的就是参加教会的活动。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都做不到,又怎么证明你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呢?此外还有就是说经。说经是指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事情,如果圣经中对这样的事情有指引,那么你不仅要能按照圣经中说的那样做,还要能够将经文内容说出来。只有经常认真地进行了诵经,才能记住这些内容,并在适当的时候说出来。只有说出来,才证明你是真的按照圣经的指引去做的,而不是偶然巧合。所以,做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一个信徒不能按照圣经的教义去为人处世,那么他的信誉就会受到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就难以得到更好的发展。对于不太了解的人,如果他声称自己是基督徒,并且言谈举止符合基督徒的模式,那么他就比较容易被其他的基督徒所接纳、信任。在基督教较普及的情况下,这尤为重要。
这种以信教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承诺、约束自己的行为的做法,就是契约社会形成的基础。
人类社会早期由于法律很不合理,尤其是没有建立完善的民主制度,人们对法律并不认同,它只是统治者维持其统治的工具,并不是人们自愿接受的契约。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潜意识中又感觉到需要有一种契约形式来表明人的承诺、约束人的行为,于是就只有通过信教的方式来达到这样的效果,正好基督教又是贴近生活、融于生活的。尽管基督教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它的恶比制度、法律的恶还是小得多,并且它不是强迫性的,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至少人们还有得选择。甚至它也是对抗国家制度、法律的一种方式。
所以,利用基督教来形成一个契约社会,这才是基督教的最根本意义所在。当然,这种契约形式与标准的契约形式还是有根本的不同,它只能算是一种准契约形式。
美国总统上任时要手按圣经进行宣誓也就是这个道理。美国建国的时候,法律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只是有了一个宪法,并且人们也考虑到宪法可能会有不完善的地方,而基督教已经很普及、深入人心,因此要求总统在遵守宪法的同时还要遵守圣经。
不仅是这样,基督教也对国家君主产生了影响,以至于英国能够实现和平的民主转型。
中国由于没有这样一种较为普及的、能够起到契约作用的宗教,同时法律又不具有公平正义性,人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以至于不少人做事没有底线,无恶不作。
圣经当然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当年布鲁诺就是因为宣传哥白尼的日心说与圣经的内容相抵触而被教会烧死。尽管日心说现在看来也不是正确的,但它比圣经上的说法还是要错得少些。当今的罗马教廷及近、现代的科学家、文化名人们并不是不知道圣经的那些不合理之处,只是心照不宣而已,他们觉得可以不去理会它,他们更看重的是圣经的这种契约效应。事实上,圣经上的那些关于自然现象方面的说法并没有束缚现代科学家们的思想。
后来罗马教廷对烧死布鲁诺的事公开承认了错误。20003月12日教皇保罗二世还公开为天主教廷过去两千年来犯下的罪过认错,乞求宽恕。其罪过包括十字军东征和中世纪宗教法庭时期天主教徒所用的“不合福音的”方法,以及在非洲和美洲侵犯了土著民族的人权,藐视土著的文化和宗教传统,等。
教会犯的那些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基督教本身的问题造成的,但是谁也不好去说,更不能去修改圣经,只能是心照不宣。这是基督教永远的尴尬。
圣经也不过是世间的人写出来的罢了,如果圣经是上帝写的,他为什么不写个中文版呢?还要让人们去翻译过来呢?难道上帝有民族歧视?
随着社会制度、法律、道德规范的发展完善,基督教在契约形式方面的作用也许会被淡化,但它的宗教活动在熏陶人们的情操方面的作用可能还是无法取代的。

那么,上帝到底是什么?如何解释?
按照圣经的说法,上帝是万能的,天地万物都是上帝造的,一切都是按照他的旨意进行的。而根据本文前面的分析,看来又并非如此。
有一个经典悖论让基督教人士很头痛:上帝能否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的石头?
如果回答说能造出,那么上帝举不起这块石头,说明上帝不是万能的。如果回答说造不出,那么也说明上帝不是万能的。基督教人士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也并不难,可以这样回答:你又想让上帝制造一块大石头,又想让上帝举不起,这都是你的想法,你凭什么要求上帝?上帝能干什么、想干什么他自己知道。
这个回答从基督教范畴来看不算很完美,但可以避免那种哑口无言的尴尬。
还有一些关于上帝的质疑,例如:既然上帝是万能的,他为什么要让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呢?他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了吗?还有:圣经说上帝创造了世界,那撒旦是上帝创造的吗?他为什么要创造撒旦来折腾人们?他直接把每一个人都创造得很完美让他们都上天堂不就得了?这些都没法用常理解释的,只不过是一种隐喻。
其实,上帝根本就没有意识能动性,无法干预人世间的一切。上帝是客观规律,一切自然现象都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圣经中说“上帝就是真理”、“上帝就是途径”,就是这个意思。
我在《世界的基本问题》中指出了,世界是由存在构成的,存在有三种:物质存在,道理存在,意识存在。道理存在也就是客观规律,叫道、理都可以。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天道的说法。古人首先是认为上天主宰一切,上天就相当于基督教的上帝。但后来又有了道的说法,老子说它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意思就是说:“道”是在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之前就有了的,它不依赖别的东西而独自存在着,它本身不会改变,时时刻刻都在自然界中发挥着作用,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根据它来形成的。这与对上帝的描述很接近了。再后来就又有了天道的说法。其实它们都是同一个东西。
客观规律它本身不能发挥作用,只是所有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按照它来产生。谁也没有听到过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其实就蕴含在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之中。
如果世界上没有动物,那么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就是纯自然的,也是既定的,哪怕是一片树叶落地的位置都是早就决定了的。有了动物之后,情况就有所改变了。动物是具有意识能动性的,最低级的意识能动性就是选择性,一条小虫是向前、向后、向左、向右爬行,这由它自己决定。当然,在有外界影响、它又无力抵抗的情况下,它可能会被迫向某个方向爬行。
人也是一样,只不过人的意识能动性比小虫要大得多。对于一个远离人群的人,他想要怎样做,那完全由他自己选择,他爱怎样就怎样。他能做成,那就说明他这事既符合了天道又具备了客观条件。做不成,那他就自己去反省吧。人的愿望不是都能实现的,既想要上帝造一块大石头,又想让上帝搬不动,那是不可能的。
而对于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他的行为就更不能完全由着他的性子来,他还应该考虑对别人的影响。如果他不考虑对别人的影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别人也会来损害他的利益,这样相互侵害对谁都没有好处。也许你凭借你的优势条件可以取得一时的胜利,但却难保长久,就算你一世称雄,那么你的子孙后代呢?即便你把世界上所有人都消灭了,只剩下你一家人,你的子孙后代之间也会相互侵害,这是你所期望的吗?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共同合作,能使你获得比你个人能力所能获得的更大的利益,这又何乐而不为呢?其实我们都是上帝的子孙。
所以,一个具有智慧的人,在做事的时候,在符合客观规律即天道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选择,而应该以人人平等的态度,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遵循人道主义原则。人道主义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两个原则:1、自我中心原则;2、人人平等原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之相应的就是:1、人不为己,天诛地灭;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惜中国传统文化没有把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升华。
我们把人道主义简称为人道,那么就可以这样说:人做事,既要符合天道,也要符合人道。这应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最高深的含义。而“人道”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义”,“道义”的“道”和“义”则分别是指“天道”和“人道”。如果我们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经地义”的“地”理解为人的社会,那么也是与之相吻合了。实际上,作为自然物质存在的“地”是谈不上“义”的,只有人的社会才谈得上“义”。“经”在这里当然就是指客观规律。
所谓“上帝保佑”,其实上帝不能保佑任何人,否则人间怎么会有那么多悲剧,难道上帝是没有怜悯之心的?人们的祈祷其实只能寄希望于所祈祷的对象他所做的事是符合道义的以及他所处的环境的各种条件都有利于他所做的事。如果他做的事不符合道义,那么他就失道了,用中国俗话说就是违背了天意。如果他做的事客观条件不具备,那么是他的判断能力不够(通常人们则会说是他运气不好)。所以,一个人要做成一件事,一是这事要符合道义,二是要满足客观条件,不满足条件就要等待或想办法去使条件满足。这些都有赖于他的认识、判断和行事能力。所以,佛教说“求人不如求己”( 见宋代张端义《贵耳集》),在这一点上佛教倒是悟出了真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事在人为”也是这个道理。也许基督教中也有类似的教义,恕我读经不精。
当然,对于那种关乎人间大义的事情,有些人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利益而为之,不论成败,都是值得敬佩的。
道是属于自然科学,义是属于人文科学。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前人的思想精华,由于其表述得不够详尽(或者其本身认识得还不够透彻),后人又没有真正理解、悟到,以至于被歪曲了,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统治者的刻意歪曲和去精华、扬糟粕,更是使中国传统文化遭遇浩劫。
前面说到“求人”的问题这里再展开来说一下。“不求人”并不是指不与他人合作。“求”是指在他人本来不愿意的情况通过损害自己尊严、利益让他人来帮你。正常地获得别人的帮助的方式,应该是在他人明白道义的情况下把真实情况告诉他,让他自己做出决定。如果他对这个事情中蕴含的道义没有领会到,那么就给他作出解释。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人们大多都比较明白基本的道义,所以能够主动地去帮助别人,而中国人奉行的则是“求人办事”。
中国的道教是以道为基础的,它本来应该更能得到发展,但是由于它的表达有点玄,不够贴近人们的生活,尤其是后来搞的一些法术有点走火入魔,更加偏离了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不符合客观规律,以至于没能普及、兴旺。基督教以寓言故事的形式和通俗的语言表达,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容上去阐述其教义,就容易被人们接受,甚至可以对小孩进行教化,这也是其得以普及、兴旺的原因之一。
道的内容很多,凡事皆有其道。具体的道究竟是怎样的,它是靠实践来验证的。对于一些无法实践的事情,可以通过相关的道来进行推理而获得初步的判定。道是永恒不变的。
义究竟是怎样的?义不是由实践来验证的,对它的判定,取决于大多数人的意愿。如果大多数人都认同,那么就符合了义,否则就是不义。比如,大多数人认为应该这样做,那么这样做就是符合义的,不管后来的效果怎样,在当时这样做就是符合义的。如果后来经过实践大多数人又认为这样做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应该这样做了,那么再这样做就是不义了。也就是说,义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是可变的,关键就在于大多数人的认同。这也就是民主的重要性。当然,在专制统治时期,不可能有民主的活动来判定义,那么它是通过人们长期的流传、默认来达成的。
按照现代宪政理论,即使是大多数人认同的做法,也不能侵犯个人的正当权利。但是这也同样是要在大多数人都认同这一观点的基础上才能奉行。无论如何,只有民主的做法才是符合义的,而民主的发展完善则是需要实践的。

所以,上帝,其实就是天道和人道,也简称为道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真理。圣经里面其实也写得很清楚:上帝就是道路、真理。
中国的基督教徒们(包括海外华人基督教徒)往往过于强调神的存在及其作用,而西方的基督教徒们只是借神的名义来宣扬一种契约精神。实际上圣经上已经说得很明白,如“追求你的名”、“以你的名”等。当他人质疑神的存在的时候,西方基督教徒并不极力辩解,而只是要你去体会,并且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这本身也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对于否定神的存在及其作用的人,西方的基督教徒们只是祈求上帝饶恕他们。而中国的基督教徒们却往往是极力辩解,有一种强加于人的架势,甚至对否定神的存在及其作用的人报以恶狠狠的诅咒,结果反而令人反感。这是因为他们没能领会基督教的精神,基督教的精神就是要人们和睦相处。

这就是我,一个非基督徒心中的上帝。我想,上帝应该不会惩罚我的,因为我这样做,会让他的子民生活得更幸福。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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